证券代码:301369 证券简称:联动科技 公告编号:2025-082
佛山市联动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
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相关规定,佛山市联动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或“公司”)通
过回购专用证券账户持有的公司股份 622,947 股不享有参与利润分配的权利,故
本次权益分派以公司现有总股本剔除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中已回购股份后的股本
为基数实施。经公司股东会审议通过的 2025 年半年度权益分派方案和调整原则,
按照“现金分红分配比例固定不变”的原则对现金分红总额进行调整,本次权益
分派方案为:以公司现有总股本 70,575,398 股剔除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中已回购股
份 622,947 股后的股本 69,952,451 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 10 股派发现金股利
人民币 1.50 元(含税),合计派发现金股利人民币 10,492,867.65 元(含税),
不送红股,不进行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
总额/股权登记日总股本,即 0.1486759 元/股= 10,492,867.65 元÷70,575,398 股(结
果直接截取小数点后七位,不四舍五入)。综上,2025 年半年度权益分派实施
后的除权除息价格按照上述原则及计算方式执行,即本次权益分派实施后的除权
除息价格=股权登记日收盘价-0.1486759 元/股。
公司 2025 年半年度权益分派方案已获 2025 年 9 月 25 日召开的 2025 年第三
次临时股东会审议通过,现将权益分派事宜公告如下:
一、股东会审议通过的利润分配方案情况
为:以公司 2025 年 6 月 30 日的总股本 70,478,768 股剔除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中已
回购股份 622,947 股后的股本 69,855,821 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 10 股派发现
金股利人民币 1.50 元(含税),合计派发现金股利人民币 10,478,373.15 元(含
税),不送红股,不进行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剩余未分配利润转结至以后年度
分配。
若本次利润分配预案披露之日起至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期间公司总股
本由于股权激励行权、可转债转股、股份回购等原因而发生变化的,则以实施分
配方案时股权登记日的总股本剔除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中已回购股份后的股本为
基数,公司将按照“现金分红分配比例固定不变”的原则对现金分红总额进行调
整。
第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 2023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预留授予部分第
一个归属期归属条件成就的议案》,公司 2023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预留授予
部分第一个归属期共计 96,630 股股份达成归属条件,已于 2025 年 8 月 29 日上
市流通,归属后公司总股本由 70,478,768 股增至 70,575,398 股。根据公司第二届
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决议和 2025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会决议,公司按照“现金
分红分配比例固定不变”的原则对现金分红总额进行调整,调整后的分配方案如
下 :以公 司现有总股 本 70,575,398 股剔除回购 专用证券账 户中已回 购股 份
元现金(含税)的股利分红,合计派发现金红利人民币 10,492,867.65 元(含税)。
润分配预案及调整原则一致。
间未超过两个月。
二、本次实施的权益分派方案
公司 2024 年年度权益分派方案为:以公司现有总股本剔除已回购股份
(含税;扣税后,通过深股通持有股份的香港市场投资者、QFII、RQFII 以及持
有首发前限售股的个人和证券投资基金每 10 股派 1.35 元;持有首发后限售股、
股权激励限售股及无限售流通股的个人股息红利税实行差别化税率征收,本公司
暂不扣缴个人所得税,待个人转让股票时,根据其持股期限计算应纳税额【注】;
持有首发后限售股、股权激励限售股及无限售流通股的证券投资基金所涉红利
税,对香港投资者持有基金份额部分按 10%征收,对内地投资者持有基金份额部
分实行差别化税率征收)。
【注:根据先进先出的原则,以投资者证券账户为单位计算持股期限,持股
三、股权登记日与除权除息日
本次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为:2025 年 10 月 21 日,除权除息日为:2025 年
四、权益分派对象
本次分派对象为:截止 2025 年 10 月 21 日下午深圳证券交易所收市后,在
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以下简称“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
登记在册的本公司全体股东。
五、权益分派方法
年 10 月 22 日通过股东托管证券公司(或其他托管机构)直接划入其资金账户。
序号 股东账号 股东名称
在权益分派业务申请期间(申请日:2025 年 10 月 9 日至登 记 日 : 2025 年
司代派的现金红利不足的,一切法律责任与后果由本公司自行承担。
六、调整相关参数
份)折算的每股现金分红(含税)=本次实际现金分红总金额÷总股本(含回购
股份)即 0.1486759 元/股= 10,492,867.65 元÷70,575,398 股(结果直接截取小数
点后七位,不四舍五入)。本次权益分派实施后除权除息参考价计算公式为:除
权除息参考价=股权登记日收盘价-0.1486759 元/股。
股说明书》中承诺:若在锁定期届满之日起 24 个月内,本人拟减持公司本次首
次公开发行股票前的股份的,减持价格不低于发行价。若因公司上市后派发现金
红利、送股、转增股本、增发新股等原因进行除权、除息的,则按照深圳证券交
易所的有关规定作除权除息处理。
根据上述承诺,本次权益分派实施后,相关股东上述最低减持价格限制亦作
相应调整。
司实施本次权益分派,应对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中涉及的限制性股票授予价格及
回购价格进行相应调整。公司董事会后续将根据股东大会的授权和限制性股票激
励计划的相关规定,履行相应的审议程序及信息披露义务。
七、有关咨询办法
咨询地址:佛山市南海国家高新区新光源产业基地光明大道 16 号
咨询联系人:邱少媚
咨询电话:0757-83281982
传真电话:0757-81802530
八、备查文件
特此公告。
佛山市联动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