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简称:广东明珠 证券代码:600382 编号:临 2025-067
广东明珠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控股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部分股份解除质押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
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广东明珠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控股
股东深圳市金信安投资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深圳金信安”)持有公司股份数量
为109,128,041股,占公司总股本比例为15.72%;控股股东一致行动人兴宁市金顺
安投资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兴宁金顺安”)持有公司股份数量为86,968,420股,
占公司总股本比例为12.52%;深圳金信安和兴宁金顺安于2025年10月10日分别解
除质押1,500,000股、500,000股,分别占其持股数量的比例为1.37%、0.57%。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控股股东深圳金信安及其一致行动人兴宁金顺安、兴宁
市 众益 福 投 资有 限 公 司 ( 以 下 简 称 “ 兴 宁众 益 福 ” ) 合 计持 有 公 司股 份 数 为
股,占合计持股数量的79.06%,占公司总股本的26.91%。
出具的《关于告知部分股份解除质押的函》,现将相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本次控股股东部分股份解除质押情况
深圳金信安及一致行动人兴宁金顺安于 2025 年 10 月 10 日将质押给张玲女士
的部分股份办理了解除质押手续,具体情况如下:
股东名称 深圳市金信安投资有限公司
本次解质股份(股) 1,500,000
占其所持公司股份比例(%) 1.37
占公司总股本比例(%) 0.22
解质时间 2025-10-10
持股数量(股) 109,128,041
持股比例(%) 15.72
剩余被质押股份数量(股) 85,670,000
剩余被质押股份数量占其所持公司股份比例(%) 78.50
剩余被质押股份数量占公司总股本比例(%) 12.34
股东名称 兴宁市金顺安投资有限公司
本次解质股份(股) 500,000
占其所持公司股份比例(%) 0.57
占公司总股本比例(%) 0.07
解质时间 2025-10-10
持股数量(股) 86,968,420
持股比例(%) 12.52
剩余被质押股份数量(股) 69,020,000
剩余被质押股份数量占其所持公司股份比例(%) 79.36
剩余被质押股份数量占公司总股本比例(%) 9.94
本次深圳金信安、兴宁金顺安解除质押的股份,后续如需另行质押,公司将
按照相关法律法规要求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二、控股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股份累计质押情况
截止本公告披露日,公司控股股东深圳金信安及其一致行动人兴宁金顺安、
兴宁众益福合计持有公司股份数为236,316,069股,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为34.03%;
合计质押股份数为186,842,000股,占合计持股数量的79.06%,占公司总股本的
已质押股份情况 未质押股份情况
已质 未质
占其所 占公司
本次解押前累 本次解押后累 已质押 押股 押股
持股比 持股份 总股本 未质押股份
股东名称 持股数量(股) 计质押数量 计质押数量 股份中 份中 份中
例(%) 比例 比例 中冻结股份
(股) (股) 限售股 冻结 限售
(%) (%) 数量
份数量 股份 股份
数量 数量
深圳金信安
兴宁金顺安
兴宁众益福
合计
注:深圳金信安被深圳市南山区人民法院司法冻结其所持公司股份 641,493
股,被哈尔滨市中级人民法院司法冻结其所持公司股份 4,000,000 股,合计被冻
结股份数 4,641,493 股,合计占其所持公司股份的 4.25%,占公司股份总数的 0.67%。
深圳金信安及其一致行动人质押的155,340,000股将于半年内到期,占所持公
司股份的65.73%,占公司总股本的22.37%,对应融资余额31,987.5万元。深圳金
信安及其一致行动人质押的186,842,000股将于一年内到期,占所持公司股份的
深圳金信安及其一致行动人不存在通过非经营性资金占用、违规担保、关联
交易等侵害上市公司利益的情况。
公司将根据后续股份质押情况持续进行信息披露,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
风险。
广东明珠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