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01366 证券简称:利群股份 公告编号:2025-048
债券代码:113033 债券简称:利群转债
利群商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拟注册发行中期票据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利群商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5 年 10 月 13 日召开
第十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拟注册发行中期票据的议案》。
为拓宽融资渠道,优化信贷结构,满足公司经营发展需要,根据《中华人民共和
国公司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
《银行间债券市场非金融企业债务融资工
具管理办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公司拟向中国银行间市场
交易商协会申请注册发行不超过人民币 10 亿元(含 10 亿元)的中期票据,本次
注册发行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并经中国银行间市场交易商协会接受注
册后方可实施。现将相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公司符合注册发行中期票据的条件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
《银行间债券市
场非金融企业债务融资工具管理办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
公司对照发行中期票据的资格和条件,结合公司实际情况进行自查,公司符合现
行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关于注册和发行中期票据的规定,具备注册发行中期
票据的条件和资格。
二、 发行方案
(一)发行主体:利群商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二)注册发行规模:本次拟注册中期票据额度不超过人民币 10 亿元(含
(三)发行期限:中期票据不超过 3 年(含 3 年),具体发行期限将根据公
司的资金需求及市场情况确定。根据实际资金需求情况,在注册额度有效期内择
机一次或分期发行。
(四)发行利率:根据实际发行时的市场情况,依据簿记建档结果确定。
(五)募集资金用途:用于偿还有息债务、补充营运资金等符合中国银行间
市场交易商协会规定的用途。
(六)发行对象:全国银行间债券市场机构投资者(国家法律、法规禁止的
投资者除外)。
(七)发行方式:在全国银行间债券市场公开发行。
(八)本次拟注册发行中期票据事宜经公司股东会审议通过后,自股东会审
议通过之日起至本次发行中期票据的注册发行及存续有效期内持续有效。
(九)经查询,本公司不是“失信责任主体”。
三、董事会提请股东会授权事项
为顺利、高效、有序完成公司本次中期票据注册发行的相关工作,公司董事
会提请股东会授权公司董事会及其授权人士在股东会审议通过的发行方案框架
和原则下,从维护公司利益最大化的原则出发,全权办理本次注册发行中期票据
事宜,包括但不限于:
(一)依据国家法律、法规、监管部门的有关规定和公司股东会的决议,根
据公司资金需要、业务情况以及市场的具体情况,全权制定及调整本次注册发行
的具体方案,修订、调整本次发行的具体条款,包括但不限于决定和调整发行规
模、发行对象、发行时间、发行期限、发行利率及其确定方式、发行方式(包括
是否分期发行、分期发行期数及各期发行额度等)、募集资金用途及具体金额、
担保安排、还本付息的期限和方式、评级安排、偿债保障安排等与本次发行方案
有关的一切事宜;
(二)决定并聘请参与本次发行的中介机构,协助公司办理本次注册发行申
报事宜;
(三)制作、批准、签署、修改、补充、公告、递交、呈报、执行与本次发
行有关的各项法律文件(包括但不限于公司发行中期票据的募集说明书、承销协
议、各种公告及其他需上报或披露的文件), 并根据监管部门的要求对申报文件
进行相应补充或调整;
(四)办理必要手续(包括但不限于在交易商协会、北京金融资产交易所及
上海清算所办理有关注册手续,办理债权、债务登记或其他信息),以及采取其
他必要的相关行动;
(五)如监管部门对注册发行中期票据的政策发生变化或市场条件发生变
化,除涉及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规定必须由公司股东会重新表决的事
项外,授权董事会及董事会授权人士依据监管部门的意见对本次发行的相关事项
进行相应调整;
(六)在市场环境和政策法规发生重大变化时,授权董事会及其授权人士根
据实际情况决定是否继续开展本次注册发行工作;
(七)办理与本次注册发行有关的其他事项;
(八)上述授权在本次发行的注册及存续有效期内持续有效。
四、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注册发行中期票据,有利于公司进一步拓宽融资渠道,创新融资方式,
优化信贷结构,充实营运资金,满足公司经营发展的需要,提升公司的市场认可
度。同时,中期票据利率水平取决于市场利率水平,若市场利率上升,公司后续
融资成本有可能增加。本次发行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公司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
的情形。
五、风险提示
公司本次注册发行中期票据事项尚需提交股东会审议通过,并获得中国银行
间市场交易商协会注册后方可实施,尚存在不确定性,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
风险。公司后续将根据本次中期票据注册发行的进展情况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
务。
特此公告。
利群商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