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2824 证券简称:和胜股份 公告编号:2025-067
广东和胜工业铝材股份有限公司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
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一、会议召开的基本情况:
(1)现场会议时间:2025 年 10 月 13 日 14:30
(2)网络投票时间: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时间为
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时间为 2025 年 10 月 13 日 9:15-15:00 期间的任意时间。
胜工业铝材股份有限公司综合办公大楼
届董事会
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等的规定。
二、会议出席情况
(一)股东出席的总体情况:
通过现场和网络投票的股东 185 人,代表股份 153,950,454 股,占公司有表
决 权 股 份 总 数 的 49.6680 % 。 其 中 : 通 过 现 场 投 票 的 股 东 9 人 , 代 表 股 份
人,代表股份 642,185 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2072%。
(二)中小股东出席的总体情况:
通过现场和网络投票的中小股东 179 人,代表股份 1,598,707 股,占公司有
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5158%。其中:通过现场投票的中小股东 3 人,代表股份
人,代表股份 642,185 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2072%。
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出席了本次会议,上海市锦天城(深圳)律师事务
所见证律师列席了本次会议。
三、会议议案审议和表决情况
议案》
总表决结果:同意 153,763,82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
的 99.8788 %;反对 155,994 股,占出 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199%。
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同意 1,412,073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
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88.3259%;反对 155,994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
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7575%;弃权 30,64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
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9165%。
表决结果:本议案已获得出席本次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三分之二以上
通过。
议案》
总表决结果:同意 153,755,36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
的 99.8733 %;反对 155,994 股,占出 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254%。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同意 1,403,613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
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87.7968%;反对 155,994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
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7575%;弃权 39,1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8,6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2.4457%。
表决结果:本议案已获得出席本次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三分之二以上
通过。
划相关事宜的议案》
总表决结果:同意 153,755,26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
的 99.8732 %;反对 156,094 股,占出 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254%。
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同意 1,403,513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
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87.7905%;反对 156,094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
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7638%;弃权 39,1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8,6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2.4457%。
表决结果:本议案已获得出席本次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三分之二以上
通过。
四、备查文件
特此公告。
广东和胜工业铝材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