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00776 900941 证券简称:东方通信 东信 B 股
公告编号:2025-034
东方通信股份有限公司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本次会议是否有否决议案:无
一、 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 股东会召开的时间:2025 年 10 月 13 日
(二) 股东会召开的地点:浙江省杭州市滨江区东信大道 66 号东方通信科技园 A
楼 210 会议室
(三) 出席会议的普通股股东和恢复表决权的优先股股东及其持有股份情况:
其中:A 股股东人数 487
境内上市外资股股东人数(B 股) 13
其中:A 股股东持有股份总数 552,546,556
境内上市外资股股东持有股份总数(B 股) 6,852,184
份总数的比例(%)
其中:A 股股东持股占股份总数的比例(%) 43.9926
境内上市外资股股东持股占股份总数的比例(%) 0.5455
(四) 表决方式是否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股东会主持情况等。
此次股东会表决方式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会议由副董事
长吉树新先生主持。
(五) 公司董事和董事会秘书的出席情况
因未出席会议;
二、 议案审议情况
(一) 非累积投票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同意 反对 弃权
股东类型
票数 比例(%) 票数 比例(%) 票数 比例(%)
A股 551,183,956 99.7534 1,233,500 0.2232 129,100 0.0234
B股 6,852,184 100.0000 0 0.0000 0 0.0000
普通股合计: 558,036,140 99.7564 1,233,500 0.2205 129,100 0.0231
(二) 涉及重大事项,5%以下股东的表决情况
议案 同意 反对 弃权
议案名称
序号 票数 比例(%) 票数 比例(%) 票数 比例(%)
关于择机出售交易性
金融资产的议案
(三) 关于议案表决的有关情况说明
本次股东会审议的议案为普通决议事项,需经投票表决的二分之一以上赞成
票通过方为有效。
三、 律师见证情况
律师:赵琰、温婷婷
经浙江天册律师事务所赵琰律师、温婷婷律师见证,并出具法律意见书,该
所律师认为:东方通信本次股东会的召集与召开程序、出席会议人员的资格、会
议表决程序均符合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特此公告。
东方通信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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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鉴证的律师事务所主任签字并加盖公章的法律意见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