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2226   证券简称:江南化工   公告编号:2025-060
     安徽江南化工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及下属公司
  通过兵工财务有限责任公司开展委托贷款暨关联交易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
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重要提示
或“公司”)、浙江盾安新能源发展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新能源公司”)、陕
西红旗民爆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红旗民爆”)、广西金建华民用爆破
器材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广西金建华”)拟通过兵工财务有限责任公司(以下
简称“财务公司”)向子公司提供委托贷款,山西江阳工程爆破有限公司(以下
简称“江阳爆破”)拟通过兵工财务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财务公司”)向
母公司江南化工提供委托贷款,合计委托贷款金额不超过 4.23 亿元,用于补充
借款人的流动资金。
  其中:江南化工逐笔分批次向新疆江南易泰建材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新疆
易泰”)提供累计不超过 0.2 亿元(上限)委托贷款、向新能源公司提供累计不
超过 1 亿元(上限)委托贷款;新能源公司逐笔分批次向伊吾盾安风电有限公司
(以下简称“伊吾风电公司”)提供累计不超过 0.5 亿元(上限)委托贷款、向
鄯善盾安风电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鄯善风电公司”)提供累计不超过 0.4 亿元
(上限)委托贷款、向木垒县盾安风电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木垒风电公司”)
提供累计不超过 0.3 亿元(上限)委托贷款、向宁夏盾安风电有限公司(以下简
称“宁夏风电公司”)提供累计不超过 0.8 亿元(上限)委托贷款;红旗民爆逐
笔分批次向陕西红旗远洋化轻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远洋轻化”)提供累计
不超过 0.18 亿元(上限)委托贷款、向鸿昌国际(香港)发展有限公司(以下
简称“鸿昌国际”)提供累计不超过 0.1 亿元(上限)委托贷款;广西金建华逐
笔分批次向广西金建华爆破工程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金建华爆破”)提供累计
不超过 0.1 亿元(上限)委托贷款;江阳爆破逐笔分批次向江南化工提供累计不
超过 0.65 亿元(上限)委托贷款。
  委托人提供财务资助的资金为自有资金,非募集资金。借款年利率:最高不
超过 3.35%,实际执行利率以委托人与借款人协商一致结果为准。委托贷款手续
费率:最高不超过万分之零点六(委托贷款合同尚未签署,以最终签订的委托贷
款合同及相关文件为准)。贷款期限:自借款协议生效起 12 个月或 36 个月(具
体日期以协议约定为准),如借款人经委托人同意之后提前归还此项贷款时,则
按实际用款天数和用款金额计收利息。
于公司及下属公司通过兵工财务有限责任公司开展委托贷款暨关联交易的议案》,
出席会议的关联董事杨世泽、代五四、李宏伟、方晓、孙飞回避表决。该项关联
交易已经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审议通过,全体独立董事一致同意。
易》,本次交易金额未达到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 5%,但因公司连续十
二个月累计关联交易金额超过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 5%,该议案需提交
公司股东会审议,与该关联交易有利害关系的关联人将在股东会上回避表决。
产重组、不构成重组上市,无需有关部门批准。
  二、关联方基本情况
  (一)兵工财务有限责任公司
成员单位票据贴现;(四)办理成员单位资金结算与收付;(五)提供成员单位委托
贷款、债券承销、非融资性保函、财务顾问、信用鉴证及咨询代理业务;(六)
从事同业拆借;(七)办理成员单位票据承兑;(八)办理成员单位产品买方信贷和
消费信贷;(九)从事固定收益类有价证券投资。
万元,总负债 10,442,219.74 万元,净资产 1,456,345.82 万元,2024 年度实现净
利润 52,212.96 万元,全年实现综合收益总额 53,536.70 万元。
   (二)构成何种具体关联关系的说明
   财务公司属于本公司实际控制人中国兵器工业集团公司(以下简称“兵器工
业集团”)控股子公司,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的规定,本公司
与财务公司属于受同一法人兵器工业集团控制的关联关系,本次交易构成关联交
易。
     三、被资助对象的基本情况
   (一)被资助对象—新疆江南易泰建材有限公司
   ①公司名称:新疆江南易泰建材有限公司
   ②成立日期:2018 年 4 月 24 日
   ③公司住所:新疆乌鲁木齐市米东区米东北路 1110 号
   ④法定代表人:赵永卫
   ⑤注册资本:40,000 万元人民币
   ⑥与公司的关系:安徽江南化工股份有限公司持股 100%
   ⑦主要经营范围:矿产资源(非煤矿山)开采,建筑材料销售等
   ⑧主要财务数据:截至 2024 年 12 月 31 日,新疆江南易泰建材有限公司经
审计的总资产为 39,461.18 万元,负债 6,775.79 万元,所有者权益总额 32,685.39
万元,营业收入 2,652.74 万元,利润总额-1,887.86 万元,净利润-1,765.95 万元。
   (二)被资助对象—浙江盾安新能源发展有限公司
   ①公司名称:浙江盾安新能源发展有限公司
   ②成立日期:2011 年 4 月 22 日
   ③公司住所:浙江省杭州市滨江区长河街道滨兴路 599 号 2 幢 7 楼 710 室
   ④法定代表人:李永红
   ⑤注册资本:78,842.433 万元人民币
   ⑥与公司的关系:安徽江南化工股份有限公司持股 100%
   ⑦主要经营范围: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服务、成果转让:新能源技术,
电力技术,生物质发电技术,风力发电技术,光伏发电技术;实业投资;含下属
分支机构经营。
   ⑧主要财务数据:截至 2024 年 12 月 31 日,浙江盾安新能源发展有限公司
经审计的总资产为 630,160.3 万元,负债 343,936.9 万元,所有者权益总额
   (三)被资助对象—伊吾盾安风电有限公司
   ①公司名称:伊吾盾安风电有限公司
   ②成立日期:2011 年 5 月 13 日
   ③公司住所: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哈密市伊吾县淖毛湖镇以南 17 公里处
   ④法定代表人:王永胜
   ⑤注册资本:15,620 万元人民币
   ⑥与公司的关系:浙江盾安新能源发展有限公司持股 100%
   ⑦主要经营范围:风力发电的生产、销售;项目的工程设计、施工、监理、
咨询、运营、维护,风力发电机组零配件销售、风电场相关装备销售,风力发电
技术服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⑧主要财务数据:截至 2024 年 12 月 31 日,伊吾盾安风电有限公司经审计
的总资产为 51,085 万元,负债 30,791 万元,所有者权益总额 20,294 万元,营业
收入 6,554 万元,利润总额 2,161 万元,净利润 1,865 万元。
   (四)被资助对象—鄯善盾安风电有限公司
   ①公司名称:鄯善盾安风电有限公司
   ②成立日期:2011 年 5 月 6 日
   ③公司住所:新疆吐鲁番市鄯善县连霍高速公路以南、沙尔湖服务区东南侧
   ④法定代表人:范海博
  ⑤注册资本:15,400 万元人民币
  ⑥与公司的关系:浙江盾安新能源发展有限公司持股 100%
  ⑦主要经营范围:风力发电的生产、销售;项目的工程设计、施工、监理、
咨询、运营、维护,风力发电机组零配件销售、风电场相关装备销售,风力发电
技术服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⑧主要财务数据:截至 2024 年 12 月 31 日,鄯善盾安风电有限公司经审计
的总资产为 51,803 万元,负债 29,155 万元,所有者权益总额 22,648 万元,营业
收入 6,374 万元,利润总额 1,452 万元,净利润 1,233 万元。
  (五)被资助对象—木垒县盾安风电有限公司
  ①公司名称:木垒县盾安风电有限公司
  ②成立日期:2012 年 10 月 17 日
  ③公司住所:新疆昌吉州木垒县大石头乡老君庙风电场规划区
  ④法定代表人:王永胜
  ⑤注册资本:7,688 万元人民币
  ⑥与公司的关系:浙江盾安新能源发展有限公司持股 100%
  ⑦主要经营范围:风力发电的生产销售;项目的工程设计、施工、监理、咨
询、运营、维护、风力发电机组零配件销售;风电场相关装备销售;风力发电技
术服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⑧主要财务数据:截至 2024 年 12 月 31 日,木垒县盾安风电有限公司经审
计的总资产为 27,292 万元,负债 13,207 万元,所有者权益总额 14,085 万元,营
业收入 3,784 万元,利润总额 709 万元,净利润 592 万元。
  (六)被资助对象—宁夏盾安风电有限公司
  ①公司名称:宁夏盾安风电有限公司
  ②成立日期:2011 年 5 月 18 日
  ③公司住所:宁夏固原市原州区寨科乡
  ④法定代表人:杨益明
  ⑤注册资本:16,820 万元人民币
  ⑥与公司的关系:浙江盾安新能源发展有限公司持股 100%
  ⑦主要经营范围:风力发电的开发、投资、建设、管理;技术服务、咨询服
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⑧主要财务数据:截至 2024 年 12 月 31 日,宁夏盾安风电有限公司经审计
的总资产为 132,880 万元,负债 78,834 万元,所有者权益总额 54,045 万元,营
业收入 19,393 万元,利润总额 9,301 万元,净利润 7,882 万元。
  (七)被资助对象—陕西红旗远洋化轻有限责任公司
  ①公司名称:陕西红旗远洋化轻有限责任公司
  ②成立日期:1998 年 2 月 26 日
  ③公司住所:陕西省宝鸡市高新开发区高新大道 50 号财富大厦 A 座 703 室
  ④法定代表人:杨志强
  ⑤注册资本:300 万元人民币
  ⑥与公司的关系:陕西红旗民爆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持股 100%
  ⑦主要经营范围:一般项目:电池销售;化工产品销售(不含许可类化工产
品)金属材料销售,轮胎销售,橡胶制品销售,建筑材料销售,五金产品批发,
五金产品零售,信息技术咨询服务,货物进出口,技术进出口(除依法须经批准
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许可项目:民用爆炸物品销售,
危险化学品经营,有毒化学品进出口(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
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审批结果为准)。
  ⑧主要财务数据:截至 2024 年 12 月 31 日,陕西红旗远洋化轻有限公司经
审计的总资产为 1,152 万元,负债 2,205 万元,所有者权益总额-1,053 万元,营
业收入 2,061 万元,利润总额-115 万元,净利润-115 万元。
  (八)被资助对象—鸿昌国际(香港)发展有限公司
  ①公司名称:鸿昌国际(香港)发展有限公司
  ②成立日期:2016 年 10 月 17 日
  ③公司住所:香港湾仔轩尼诗道 258 号德士古大厦 10 字楼
  ④注册资本:1,305.52 万元人民币
  ⑤与公司的关系:陕西红旗民爆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持股 100%
  ⑥主要经营范围:出口,投资及管理
  ⑦主要财务数据:截至 2024 年 12 月 31 日,鸿昌国际(香港)发展有限公
司经审计的总资产为 874 万元,负债 451 万元,所有者权益总额 423 万元,2024
年营业收入 128 万元,利润总额-115 万元,净利润-115 万元。
   (九)被资助对象—广西金建华爆破工程有限公司
   ①公司名称:广西金建华爆破工程有限公司
   ②成立日期:2009 年 7 月 24 日
   ③公司住所:广西百色市建华路 8 号广西建华机械厂办公大楼
   ④法定代表人:韦明神
   ⑤注册资本:2,000 万元人民币
   ⑥与公司的关系:广西金建华民用爆破器材有限公司持股 100%
   ⑦主要经营范围:许可项目:爆破作业;建设工程施工(依法须经批准的项
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相关部门批准文件或
许可证件为准)一般项目:土石方工程施工;建筑用石加工;技术服务、技术开
发、技术咨询、技术交流、技术转让、技术推广;信息技术咨询服务;地质灾害
治理服务;工程管理服务;对外承包工程;工程和技术研究和试验发展;装卸搬
运;工程技术服务(规划管理、勘察、设计、监理除外);建筑材料销售;噪声
与振动控制服务;机械设备租赁;劳务服务(不含劳务派遣);租赁服务(不含
许可类租赁服务)(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
动)
   ⑧主要财务数据:截至 2024 年 12 月 31 日,广西金建华爆破工程有限公司
经审计的总资产为 25,877.27 万元,负债 19,402.21 万元,所有者权益总额 6,475.06
万元,营业收入 25,543.08 万元,利润总额 832.91 万元,净利润 540.58 万元。
   四、委托贷款合同的主要内容
   委托贷款合同尚未签署,合同内容以最终签订的委托贷款合同及相关文件为
准。
   五、本次委托贷款的目的及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委托贷款为满足公司实际经营需要,确定有合理的利率、手续费及结息
方式,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其他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况,其交易性质也不
会影响公司独立性。本次委托贷款资金为公司自有资金,不会影响公司正常的经
营运转和相关投资。
   六、董事会意见
  本次提供委托贷款为满足下属公司资金需要,委托人提供资金为自有资金。
有利于支持其生产经营,有利于提高公司整体资金使用效率。公司能够定期跟踪
经营情况和财务状况,能够较好地控制委托贷款风险。被资助对象均为公司下属
子公司,公司对其生产经营拥有控制权,能有效防范和控制偿债风险及保障公司
利益。
  七、独立董事专门会议
  本次董事会召开前,公司独立董事召开了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全体独立董事
一致同意《关于公司及下属公司通过兵工财务有限责任公司开展委托贷款暨关联
交易的议案》,并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审议的
情况如下:
  公司及下属公司通过财务公司开展委托贷款业务,是为了支持子公司的生产
经营,兼顾提升公司资金使用效率,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本次交易遵循
了自愿、公开、诚信的市场原则,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其他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
益的情形。因此我们一致同意此次委托贷款事宜,并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董事
会审议。
  八、公司累计对外提供委托贷款及逾期未收回情况
  截至 2025 年 9 月 30 日,公司及下属公司委托贷款余额为 23,000 万元,占
公司 2024 年度经审计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净资产的 2.43%,无逾期金额。其中
广西金建华民用爆破器材有限公司向广西金建华爆破工程有限公司提供委托贷
款 1,000 万元,浙江盾安新能源发展有限公司向内蒙古盾安光伏电力有限公司提
供委托贷款 3,000 万元、向木垒县盾安风电有限公司提供委托贷款 2,000 万元、
向内蒙古大漠(杭锦旗)风电有限责任公司提供委托贷款 2,000 万元、向宁夏盾
安风电有限公司提供委托贷款 3,800 万元、向伊吾盾安风电有限公司提供委托贷
款 5,400 万元、向鄯善盾安风电有限公司提供委托贷款 5,800 万元。公司不存在
对合并报表以外的其他公司的委托贷款,亦不存在逾期未收回的委托贷款情况。
  九、2025 年初至目前与该关联人累计已发生的各类关联交易的总金额/余额
  公司于 2025 年 7 月 10 日召开的第七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
控股股东提供专项债券资金暨关联交易的议案》,公司与兵器工业集团实际控制
下的北方特种能源集团有限公司发生关联交易 27,216 万元(本金及借款期间利
息总额),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5 年 7 月 11 日披露的《关于控股股东提供专
项债券资金暨关联交易的公告》(2025-044)。本次委托贷款交易金额未达到公
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 5%,但因公司连续十二个月累计关联交易金额超过
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 5%,因此本次交易仍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
  截至 2025 年 9 月 30 日,公司在财务公司存款余额为 17.91 亿元。公司在财
务公司贷款余额为 5.60 亿元。截至 2025 年 9 月 30 日,公司通过财务公司提供
委托贷款余额 2.3 亿元,逾期未收回的金额为 0 元。
  十、备查文件
  特此公告。
                          安徽江南化工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五年十月十一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