能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
关于不存在直接或通过利益相关方向参与认购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
A 股股票的投资者提供财务资助或补偿的承诺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2023 年修订)、《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
(2019 年修订)、《上市公司证券发行注册管理办法》(2025 年修正)等法律、
法规、规范性文件的有关规定,作为能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的控股股东和实际控制人,现就投资者参与认购公司 2025 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
的 A 股股票事宜(以下简称“本次认购”)作出如下承诺:
本人不存在向参与本次认购的投资者作出保底保收益或变相保底保收益承
诺的情形;不存在直接或通过利益相关方向参与本次认购的投资者提供财务资
助或补偿的情形。
如违反上述承诺给公司或其中小股东造成损失的,本人同意根据法律、法
规及证券监管机构的有关规定承担相应法律责任。
承诺人:祖军、赵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