赛恩斯: 赛恩斯环保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资料

来源:证券之星 2025-10-11 00:07: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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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代码:688480                 证券简称:赛恩斯
         赛恩斯环保股份有限公司
           赛恩斯环保股份有限公司
  为维护全体股东的合法权益,确保本次股东大会的正常秩序和议事效率,
保证大会的顺利召开,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
则》《公司章程》和公司《股东大会议事规则》等规定,特制定会议须知如下:
  一、为确认出席大会的股东或其代理人或其他出席者的出席资格,会议工
作人员将对出席会议者的身份进行必要的核对工作,请被核对者给予配合。
  二、请出席大会的股东或其代理人或其他出席者在会议召开前 30 分钟到达
会场办理签到手续,并请按规定出示证券账户卡、身份证、法定代表人/执行事
务合伙人委派代表身份证明书、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授权委托书等
证明文件,经验证后方可出席会议。为保证本次大会的严肃性和正常秩序,切
实维护股东的合法权益,务必请出席大会的股东或其代理人或其他出席者准时
到达会场签到确认参会资格,在会议主持人宣布现场出席会议的股东和代理人
人数及所持有的表决权数量之前,会议登记应当终止。在此之后进场的股东或
股东代理人无权参与现场投票表决。
  三、出席会议的股东依法享有发言权、质询权、表决权等权利,同时也必
须认真履行法定义务,不得侵犯其他股东的权益和干扰会议的正常秩序。为保
证会议有序进行,股东应在会议主持人宣布现场股东出席情况前完成签到。未
按时进行参会签到的股东,公司将不做出席会议安排。
  四、股东如要求在大会发言,请于会前向大会签到处登记,全部回答问题
的环节控制在 30 分钟以内,发言内容应围绕股东大会的主要议案。未登记的股
东,大会将不做发言安排。除涉及公司商业秘密以及根据相关规定不能在股东
大会上公开外,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应当认真地、有针对性地集中
回答股东的问题。
  五、本次会议审议议案,采取现场记名投票结合网络投票的方式进行表决。
股东和授权代理人办理签到手续后,因特殊情况需要在表决前离开会场的,须
填好表决票交大会工作人员后离场,以免影响表决结果统计。未填、错填、字
迹无法辨认的表决票或未投的表决票均视为投票人放弃表决权利,其所持股份数
的表决结果计为“弃权”。
  六、为保证股东大会的严肃性和正常秩序,切实维护与会股东及股东代理
人的合法权益,除出席会议的股东及代理人、公司董事、监事、董事会秘书、
高级管理人员、公司聘任律师及公司邀请的其他人员以外,公司有权拒绝其他
人员进入会场。
  七、开会期间参会人员应注意维护会场秩序,不要随意走动,手机调整为
静音状态,谢绝个人录音、录像及拍照,对干扰会议正常程序、寻衅滋事或侵
犯其他股东合法权益的行为,会议工作人员有权予以制止,并报告有关部门处
理。
  八、本公司不向参加股东大会的股东发放礼品,不负责安排参加股东大会
股东的交通、住宿等事项,以平等对待所有股东。
  九、特别提醒:鼓励各位股东通过网络投票方式参会。如需现场参会的,
请务必按照会议通知要求提前预约、带好相关证件材料,材料齐全方可参会,
请予配合。
                赛恩斯环保股份有限公司
   会议时间:
   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25 年 10 月 16 日(星期四)14:00
   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络投票系统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2025 年 10 月 16 日
(星期四)9:15-9:25,9:30-11:30,13:00-15:00
   互联网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2025 年 10 月 16 日(星期四)9:15-15:00
   现场会议召开地点:
   湖南省长沙市岳麓区学士街道学士路 388 号公司会议室
   会议主持人:
   公司董事长高伟荣
   会议议程:
 序号                  非累积投票议案名称
            赛恩斯环保股份有限公司
    议案一、关于取消监事会并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各位股东、股东代表:
  一、关于取消监事会的情况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2023 修订)》(以下简称“《公司法》”)、中
国证监会《关于新<公司法>配套制度规则实施相关过渡期安排》《上市公司章程
指引》《上市公司股东会规则》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等
现行有效的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公司不再设置监事会,由公
司董事会下设的审计委员会行使《公司法》等法律法规规定的监事会职权,同
时,《赛恩斯环保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议事规则》相应废止,公司各项规章制度
中涉及公司监事会、监事的规定不再适用。在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取消监事
会事项前,公司第三届监事会仍将严格按照《公司法》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
件的要求,勤勉尽责履行监督职能,继续对公司经营、公司财务及公司董事、
高级管理人员履职的合法合规性等事项进行监督,维护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
  二、关于《公司章程》修订的情况
  为进一步完善公司治理结构,根据《上市公司章程指引》《上海证券交易所
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
—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相关规定,并结合公司实际情况,拟
对《公司章程》中的相关条款进行修订。具体内容见公司于 2025 年 10 月 1 日
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ee.com.cn)披露的《赛恩斯环保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取消监事会并修订<公司章程>同时修订及制定部分内部管理制度的公告》
《赛恩斯环保股份有限公司章程》。
  同时,公司董事会提请股东大会授权公司管理层或其授权代表向工商登记
机关办理《公司章程》的备案登记及取消监事、监事会等相关手续,在办理相
关审批、备案登记手续过程中,可按照市场监督管理部门或其他政府有关部门
提出的审批意见或要求,对修改《公司章程》等事项进行相应调整。具体变更
内容以市场监督管理部门最终核准版本为准。授权有效期限为自公司股东大会
审议通过之日起至本次工商变更、备案登记手续办理完毕之日止。
  本议案已经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请股东大会予以
审议。
                       赛恩斯环保股份有限公司
        议案二、关于制定及修订部分公司治理制度的议案
各位股东、股东代表:
     为进一步完善公司治理结构,更好地促进公司规范运作,根据现行有效的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会规则》《上市公司治理准则》《上市
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
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规范
性文件的规定,并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对公司部分治理制度进行相应修订,具
体情况如下:
                                                 制定/
序号                      制度名称
                                                 修订
     具体见公司于 2025 年 10 月 1 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
披露的《赛恩斯环保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取消监事会并修订<公司章程>同时修订
及制定部分内部管理制度的公告》以及相关制度。
     本议案已经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请股东大会予以
审议。
                                     赛恩斯环保股份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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