ST宏达: 2025年度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的公告

来源:证券之星 2025-10-11 00:04:38
关注证券之星官方微博:
 证券代码:002211            证券简称:ST宏达       公告编号:2025-049
               上海宏达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
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一、会议召开与出席情况
   (1)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25 年 10 月 10 日(星期五)下午 14:00 开始
   (2)网络投票时间:
   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5 年 10 月 10
日 9:15-9:25,9:30-11:30 和 13:00-15:00;
   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5年10月10日
股东出席的总体情况:
   通过现场和网络投票的股东 125 人,代表股份 138,161,454 股,占公司有表
决权股份总数的 31.9466%。
   其中:通过现场投票的股东 2 人,代表股份 29,385,634 股,占公司有表决权
股份总数的 6.7947%。通过网络投票的股东 123 人,代表股份 108,775,820 股,
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25.1519%。
中小股东出席的总体情况:
   通过现场和网络投票的中小股东 122 人,代表股份 11,365,201 股,占公司有
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2.6279%。
   其中:通过现场投票的中小股东 0 人,代表股份 0 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
总数的 0.0000%。通过网络投票的中小股东 122 人,代表股份 11,365,201 股,占
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2.6279%。
   本次会议召集、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大会
规则》等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
定。
     二、提案审议表决情况
   经统计网络投票结果并经出席现场会议的股东以书面表决的方式,审议通过
了以下提案:
提案 1.00 《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 136,005,953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8.4399%;
反对 2,109,701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5270%;弃权
总数的 0.0331%。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 9,209,7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的 18.5628%;弃权 45,8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本次股
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4030%。
提案 2.00 《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 136,010,453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8.4431%;
反对 2,105,201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5237%;弃权
总数的 0.0331%。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 9,214,2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的 18.5232%;弃权 45,8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本次股
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4030%。
提案 3.01 《股东会议事规则》
总表决情况:
   同意 136,001,553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8.4367%;
反对 2,105,201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5237%;弃权
股份总数的 0.0396%。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 9,205,3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的 18.5232%;弃权 54,7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8,900 股),占出席本
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4813%。
提案 3.02 《董事会议事规则》
总表决情况:
   同意 136,001,553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8.4367%;
反对 2,105,201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5237%;弃权
股份总数的 0.0396%。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 9,205,3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的 18.5232%;弃权 54,7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8,900 股),占出席本
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4813%。
提案 3.03 《对外担保管理制度》
总表决情况:
  同意 135,409,253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8.0080%;
反对 2,677,501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9380%;弃权
股份总数的 0.0541%。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 8,613,0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的 23.5588%;弃权 74,7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8,900 股),占出席本
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6573%。
提案 3.04 《对外投资管理制度》
总表决情况:
  同意 135,987,353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8.4264%;
反对 2,109,401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5268%;弃权
股份总数的 0.0468%。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 9,191,1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的 18.5602%;弃权 64,7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8,900 股),占出席本
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5693%。
提案 3.05 《关联交易管理制度》
总表决情况:
  同意 135,987,353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8.4264%;
反对 2,109,401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5268%;弃权
股份总数的 0.0468%。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 9,191,1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的 18.5602%;弃权 64,7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8,900 股),占出席本
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5693%。
提案 3.06 《独立董事工作制度》
总表决情况:
  同意 136,009,753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8.4426%;
反对 2,087,001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5106%;弃权
股份总数的 0.0468%。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 9,213,5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的 18.3631%;弃权 64,7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8,900 股),占出席本
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5693%。
提案 3.07 《募集资金管理制度》
总表决情况:
  同意 135,819,953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8.3052%;
反对 2,087,001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5106%;弃权
权股份总数的 0.1842%。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 9,023,7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的 18.3631%;弃权 254,5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8,900 股),占出席本
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2.2393%。
提案 3.08 《利润分配管理制度》
总表决情况:
  同意 135,534,953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8.0990%;
反对 2,362,001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7096%;弃权
权股份总数的 0.1914%。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 8,738,7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的 20.7827%;弃权 264,5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8,900 股),占出席本
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2.3273%。
   三、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本所见证律师认为,公司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和召开程序、出席会议人员的
资格、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及股东授权委托代表人数及代表股份数量、召集
人资格、本次股东大会的表决程序及表决结果均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
程》的相关规定,本次股东大会未讨论没有列入会议议程的事项,本次股东大会
所通过的决议合法、有效。
   四、备查文件
料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度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之见证意见》。
                            上海宏达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微信
扫描二维码
关注
证券之星微信
相关股票:
好投资评级:
好价格评级:
证券之星估值分析提示ST宏达行业内竞争力的护城河较差,盈利能力较差,营收成长性优秀,综合基本面各维度看,股价偏高。 更多>>
下载证券之星
郑重声明:以上内容与证券之星立场无关。证券之星发布此内容的目的在于传播更多信息,证券之星对其观点、判断保持中立,不保证该内容(包括但不限于文字、数据及图表)全部或者部分内容的准确性、真实性、完整性、有效性、及时性、原创性等。相关内容不对各位读者构成任何投资建议,据此操作,风险自担。股市有风险,投资需谨慎。如对该内容存在异议,或发现违法及不良信息,请发送邮件至jubao@stockstar.com,我们将安排核实处理。如该文标记为算法生成,算法公示请见 网信算备310104345710301240019号。
网站导航 | 公司简介 | 法律声明 | 诚聘英才 | 征稿启事 | 联系我们 | 广告服务 | 举报专区
欢迎访问证券之星!请点此与我们联系 版权所有: Copyright © 199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