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艾森半导体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2025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会议资料
证券代码:688720 证券简称:艾森股份
江苏艾森半导体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会议资料
江苏艾森半导体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2025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会议资料
目 录
议案一:关于公司《2025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
议案二:关于公司《2025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
议案三:关于提请股东会授权董事会办理公司 2025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
议案四:关于公司《2025 年员工持股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 .. 10
议案六:关于提请股东会授权董事会办理公司 2025 年员工持股计划相关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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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了维护江苏艾森半导体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全体股东
的合法权益,确保股东会的正常秩序和议事效率,保证股东会的顺利进行,根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
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上市公司股东会规则》以及《江苏艾森
半导体材料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和《江苏艾森半
导体材料股份有限公司股东会议事规则》的相关规定,特制定本次股东会的会议
须知。
合法权益,经公司审核,符合条件参加本次会议的股东或股东代理人、公司董事
和高级管理人员、公司聘请的见证律师及董事会邀请的人员等可进入会场,公司
有权依法拒绝不符合条件的人员进入会场。
现场办理签到手续,并请按规定出示身份证件或其他能够表明其身份的有效证件
或证明、营业执照或注册证书复印件(并加盖公章)、授权委托书等,经验证后
领取会议资料,方可出席本次会议。会议开始后,由会议主持人宣布出席现场会
议的股东人数、代表股份总数,在此之后进场的股东无权参与现场投票表决。
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参加股东会应认真履行其法定义务,不得侵犯公司和其他股东
及股东代理人的合法权益,不得扰乱股东会的正常秩序。
天向公司进行登记。会议主持人将统筹安排股东及股东代理人的发言。现场要求
提问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应当按照会议的议程举手示意,经会议主持人同意方
可提问。有多名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同时要求提问时,先举手者提问;不能确定先
后顺序时,由会议主持人指定提问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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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名称及所持股份总数。股东及股东代理人的发言及提问应围绕本次会议的议题
进行,简明扼要,时间原则上不超过 5 分钟。每位股东及代理人发言或提问次数
原则上不超过 2 次。
股东代理人的发言。在股东会进行表决时,股东及股东代理人不再进行发言。股
东及股东代理人违反上述规定,会议主持人有权加以拒绝或制止。
问题。对于可能将泄露公司商业秘密及/或内幕信息,损害公司、股东共同利益
的提问,主持人或其指定的有关人员有权拒绝回答。
之一:同意、反对或弃权。未填、错填、字迹无法辨认的表决票、未投的表决票
均视为投票人放弃表决权利,其所持股份的表决结果计为“弃权”。
网络投票的表决结果发布股东会决议公告。
音状态,谢绝个人录音、录像及拍照,对干扰会议正常程序或侵犯其他股东合法
权益的行为,会议工作人员有权予以制止,并报告有关部门处理。
月 27 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的《江苏艾森半导体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关于
召开 2025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的通知》(公告编号:2025-06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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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会议召开的时间、地点及投票方式
(一)会议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二)会议主持人:公司董事长张兵先生
(三)投票方式:现场投票及网络投票相结合
(四)现场会议
会议时间:2025 年 10 月 17 日(星期五)14 点 00 分
会议地点:江苏省昆山市千灯镇中庄路 299 号江苏艾森半导体材料股份有
限公司五楼会议室
(五)网络投票
网络投票日期:2025 年 10 月 17 日
本次股东会采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络投票系统,通过交易系统投票平台的
投 票 时 间 为 股 东 会 召 开 当 日 的 交 易 时 间 段 , 即 9:15-9:25 , 9:30-11:30 ,
二、会议主要议程
(一)参会人员签到、领取会议资料。
(二)会议主持人宣布会议开始,介绍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出席情况,介绍到
会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其他出席会议人员情况。
(三)推举计票人、监票人。
(四)审议会议议案
事宜的议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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议案》。
(五)与会股东或股东代理人发言及提问。
(六)与会股东或股东代理人对各项议案投票表决。
(七)律师和监票人负责监票、收集表决票和统计现场表决数据,并结合网
络投票结果统计全体表决数据。
(八)宣读表决结果及议案通过情况。
(九)见证律师宣读见证法律意见书。
(十)与会人员签署会议记录等相关文件。
(十一)会议主持人宣布会议结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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议案一:关于公司《2025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
其摘要的议案
各位股东及股东代理人:
为进一步完善公司法人治理结构,促进公司建立、健全有效的激励约束机制,
充分调动公司员工的积极性,有效地将股东利益、公司利益和员工个人利益紧密
结合,使各方共同关注公司的可持续发展,在充分保障股东利益的前提下,按照
收益与贡献匹配的原则,依据《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
理办法》(以下简称“《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
则》(以下简称“《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和《公
司章程》的规定,公司拟定了《江苏艾森半导体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2025 年限制
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以下简称“本次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拟向
激励对象实施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
公司 2025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以下简称“本次激励计划”或“2025 年
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采用的激励工具为第二类限制性股票,股票来源为公司
从二级市场回购的本公司 A 股普通股股票。
本次激励计划拟向激励对象授予限制性股票 55 万股,约占本次激励计划草
案公告时公司总股本的 0.62%。
本次激励计划授予的激励对象总人数共计 56 人,包括公司公告本次激励计
划草案时在本公司(含子公司,下同)任职的董事(不含独立董事)、高级管理
人员、核心技术人员、中层管理人员、核心业务骨干人员及公司董事会认为需要
激励的其他人员。
本激励计划项下第二类限制性股票的授予价格为 26.42 元/股。为本次激励
计划草案公告前 1 个交易日公司股票交易均价的 50%。
具 体内容 详见公司已 于 2025 年 9 月 27 日披露于 上海证券交 易所网站
(www.sse.com.cn)的《江苏艾森半导体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2025 年限制性股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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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
本议案已经公司第三届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第三次会议、第三届董事会
第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现将此议案提交股东会,请各位股东予以审议,2025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拟激励对象及与其存在关联关系的股东需对本议案回避
表决。
江苏艾森半导体材料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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议案二:关于公司《2025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
办法》的议案
各位股东及股东代理人:
为了保证公司 2025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顺利实施,确保公司发展战略
和经营目标的实现,依据《公司法》《证券法》《管理办法》《股票上市规则》
等有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公司拟定了《江苏艾森
半导体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2025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
具 体内容 详见公司已 于 2025 年 9 月 27 日披露于 上海证券交 易所网站
(www.sse.com.cn)的《江苏艾森半导体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2025 年限制性股票
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
本议案已经公司第三届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第三次会议、第三届董事会
第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现将此议案提交股东会,请各位股东予以审议,2025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拟激励对象及与其存在关联关系的股东需对本议案回避
表决。
江苏艾森半导体材料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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议案三:关于提请股东会授权董事会办理公司 2025 年限制性股
票激励计划有关事宜的议案
各位股东及股东代理人:
为保证公司本次激励计划的顺利实施,公司董事会提请股东会授权董事会在
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前提下办理公司本次激励计划有关事项,包括但不限于:
(1)授权董事会确定激励对象参与本次激励计划的资格和条件,确定本次
激励计划的授予日;
(2)授权董事会在公司出现资本公积转增股本、派送股票红利、股票拆细
或缩股、配股、派息等事宜时,按照本次激励计划规定的方法对限制性股票授予
/归属数量进行相应的调整;
(3)授权董事会在公司出现资本公积转增股本、派送股票红利、股票拆细
或缩股、配股、派息等事宜时,按照本次激励计划规定的方法对限制性股票授予
价格进行相应的调整;
(4)授权董事会在限制性股票授予前,将因员工离职或员工放弃认购的限
制性股票份额在激励对象之间进行分配和调整或直接调减;
(5)授权董事会在激励对象符合条件时向激励对象授予限制性股票并办理
授予限制性股票所必需的全部事宜,包括但不限于与激励对象签署《限制性股票
授予协议书》;
(6)授权董事会对激励对象的归属资格、归属数量进行审查确认,并同意
董事会将该项权利授予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行使;
(7)授权董事会决定激励对象获授的限制性股票是否可以归属及可归属数
量;
(8)授权董事会办理激励对象限制性股票归属时所必需的全部事宜,包括
但不限于向证券交易所提出归属申请、向登记结算公司申请办理有关登记结算业
务、修改《公司章程》、办理公司注册资本的变更登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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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授权董事会根据本次激励计划的规定办理本次激励计划的变更与终止
所涉相关事宜,包括但不限于取消激励对象的归属资格,对激励对象尚未归属的
限制性股票作废失效处理,办理已身故(死亡)的激励对象尚未归属的限制性股
票继承事宜;
(10)授权董事会对公司本次激励计划进行管理和调整,在与本次激励计划
的条款一致的前提下不定期制定或修改该计划的管理和实施规定。但如果法律、
法规或相关监管机构要求该等修改需得到股东会或/和相关监管机构的批准,则
董事会的该等修改必须得到相应的批准;
(11)授权董事会签署、执行、修改、终止与本次激励计划有关的协议和其
他相关协议;
(12)授权董事会实施本次激励计划所需的其他必要事宜,但有关文件明确
规定需由股东会行使的权利除外。
登记、备案、核准、同意等手续;签署、执行、修改、完成向有关政府、机构、
组织、个人提交的文件;修改《公司章程》、办理公司注册资本的变更登记;以
及做出其认为与本次激励计划有关的必须、恰当或合适的所有行为。
收款银行、会计师事务所、律师事务所、证券公司等中介机构。
上述授权事项中,除法律、行政法规、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
“中国证监会”)规章、规范性文件、本次激励计划或《公司章程》有明确规定
需由董事会决议通过的事项外,其他事项可由董事长或其授权的适当人士代表董
事会直接行使。
本议案已经公司第三届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第三次会议、第三届董事会
第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现将此议案提交股东会,请各位股东予以审议,2025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拟激励对象及与其存在关联关系的股东需对本议案回避
表决。
江苏艾森半导体材料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江苏艾森半导体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2025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会议资料
议案四:关于公司《2025 年员工持股计划(草案)》及其摘要
的议案
各位股东及股东代理人:
为进一步完善公司法人治理结构,建立、健全公司长效激励约束机制,充分
调动公司核心人员的积极性,有效地将股东利益、公司利益和员工利益结合在一
起,促进公司长期、持续、健康发展。根据《公司法》《证券法》《关于上市公
司实施员工持股计划试点的指导意见》(以下简称“《指导意见》”)、《上海
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规范运作》
(以下简称“《自
律监管指引 1 号》”)等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的有关
规定并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公司拟定了《江苏艾森半导体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2025
年员工持股计划(草案)》(以下简称“持股计划草案”)及其摘要。
公司 2025 年员工持股计划(以下简称“本员工持股计划”或“2025 年员工
持股计划”)的股份来源为公司回购专用证券账户的公司 A 股普通股股票,合计
不超过 30 万股,约占公司当前股本总额的 0.34%。
本员工持股计划的参与对象包括公司公告本持股计划草案时在本公司(含子
公司)任职的董事(不含独立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核心技术人员、中层管理
人员、核心业务骨干人员及公司董事会认为需要激励的人员,参与本员工持股计
划的总人员在初始设立时共计不超过 56 人,具体参加人数根据员工实际情况而
定。
本员工持股计划受让公司回购股份的价格为 26.42 元/股,为本员工持股计
划草案公告前 1 个交易日公司股票交易均价的 50%。
具 体内容 详见公司已 于 2025 年 9 月 27 日披露于 上海证券交 易所网站
(www.sse.com.cn)的《江苏艾森半导体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2025 年员工持股计
划(草案)》及其摘要。
本议案已经公司第三届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第三次会议、第三届董事会
第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现将此议案提交股东会,请各位股东予以审议,2025
江苏艾森半导体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2025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会议资料
年员工持股计划拟参与对象及与其存在关联关系的股东需对本议案回避表决。
江苏艾森半导体材料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江苏艾森半导体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2025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会议资料
议案五:关于公司《2025 年员工持股计划管理办法》的议案
各位股东及股东代理人:
为保证公司 2025 年员工持股计划的顺利实施,确保本员工持股计划有效落
实,公司依据《公司法》《证券法》《指导意见》《自律监管指引 1 号》等法律、
法规及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并结合公司的实际情况,拟定
了《江苏艾森半导体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2025 年员工持股计划管理办法》。
具 体内容 详见公司已 于 2025 年 9 月 27 日披露于 上海证券交 易所网站
(www.sse.com.cn)的《江苏艾森半导体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2025 年员工持股计
划管理办法》。
本议案已经公司第三届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第三次会议、第三届董事会
第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现将此议案提交股东会,请各位股东予以审议,2025
年员工持股计划拟参与对象及与其存在关联关系的股东需对本议案回避表决。
江苏艾森半导体材料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江苏艾森半导体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2025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会议资料
议案六:关于提请股东会授权董事会办理公司 2025 年员工持股
计划相关事项的议案
各位股东及股东代理人:
为保证公司 2025 年员工持股计划的顺利实施,公司董事会拟提请股东会授
权董事会在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前提下,办理公司本员工持股计划有关事项,包
括但不限于以下事项:
人;
票的购买、过户、登记、锁定、解锁以及分配等全部事宜;
格、增加持有人、办理已身故持有人的继承事宜,并同意董事会将该等事宜授权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按照本员工持股计划的约定办理;
达标及个人异动等原因而收回的份额的分配方案,并同意董事会将前述份额的分
配方案授权管理委员会按照本员工持股计划的约定办理(若此时管理委员会尚未
成立,则同意董事会将前述份额的分配方案授权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按照本员工持
股计划的约定办理),若前述份额分配对象涉及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则由
董事会审议分配方案;
本员工持股计划终止后的清算事宜;
规、政策发生变化的,授权董事会按照新的法律、法规、政策规定对本员工持股
计划作出相应调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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规定需由股东会行使的权利除外。
上述授权自本员工持股计划草案经公司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本员工持
股计划实施完毕之日内有效。上述授权事项,除法律、行政法规、中国证监会规
章、规范性文件、本员工持股计划或《公司章程》有明确规定需由董事会决议通
过的事项外,其他事项可由董事长或其授权的适当人士代表董事会直接行使。
本议案已经公司第三届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第三次会议、第三届董事会
第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现将此议案提交股东会,请各位股东予以审议,2025
年员工持股计划拟参与对象及与其存在关联关系的股东需对本议案回避表决。
江苏艾森半导体材料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