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0004 证券简称:*ST 国华 公告编号:2025-076
深圳国华网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
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执行相关判决。
的影响需结合案件执行情况而确定,公司将依据有关会计准则的要求和案件后续进展情况进
行相应的会计处理。
一、本次重大诉讼的基本情况
深圳国华网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称“上市公司”或“公司”)此前就
重大资产重组业绩补偿及应收账款补偿事项向广东省深圳市中级人民法院(以下
简称“深圳中院”)
提起诉讼,
深圳中院已于 2024 年 9 月 11 日立案,案号为(2024)
粤 03 民初 6337 号,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4 年 9 月 13 日披露的《关于重大诉
讼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28)。深圳中院已对本案件出具《民事判决书》
及《裁判文书生效证明》,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5 年 9 月 3 日和 9 月 24 日披
露的《关于重大诉讼的进展公告》(公告编号:2025-065、2025-072)。
二、本次重大诉讼的进展及判决情况
截至本公告披露之日,公司尚未收到被告交付的股份或支付的现金补偿。公
司已向深圳中院递交执行申请书。
三、其他尚未披露的诉讼仲裁事项
公司不存在其他应披露而未披露的诉讼、仲裁事项。
四、本次公告的诉讼对公司本期利润或期后利润的可能影响
本次诉讼的执行情况仍具有较大不确定性,对公司本期利润或期后利润的影
响需结合案件执行情况而定,公司将依据有关会计准则的要求和案件后续进展情
况进行相应的会计处理。
公司将严格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的有关要求及时对本次诉
讼事项的进展情况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五、备查文件
特此公告。
深圳国华网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〇二五年十月十一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