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88720 证券简称:艾森股份 公告编号:2025-063
江苏艾森半导体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关于公司 2025 年限制性股
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的核查意见及公示情况说
明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江苏艾森半导体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5 年 9 月 26
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5 年限制性股票
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2025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
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等相关议案。根据《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
(以下简称“《管理办法》”)《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南第 4 号——股权
激励信息披露》(以下简称“《自律监管指南第 4 号》”)等法律、法规和规范
性文件及《江苏艾森半导体材料股份有限公司章程》
(以下简称“《公司章程》”)
的规定,公司对 2025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以下简称“本激励计划”)激励
对象的姓名和职务在公司内部进行了公示。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结合公
司公示情况,对激励对象进行了核查,相关公示及核查情况如下:
一、公示情况及核查方式
(一)公示情况
公司于 2025 年 9 月 27 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了
《江苏艾森半导体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2025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以
下简称“《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江苏艾森半导体材料股份有限
公司 2025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江苏艾森半导体材料股
份有限公司 2025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等相关公告,并于 2025
年 9 月 27 日起在公司内部对本激励计划激励对象的姓名及职务进行了公示,具
体情况如下:
员会对相关反馈进行核查;
工对本激励计划激励对象提出的任何异议。
(二)核查方式
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对本激励计划激励对象的姓名、身份证件、激
励对象与公司(含子公司,下同)签订的劳动合同或聘用合同、激励对象在公司
担任的职务等情况进行了核查。
二、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核查意见
根据《管理办法》《自律监管指南第 4 号》《激励计划(草案)》及《公司
章程》的相关规定,结合公司对本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的公示情况及核查结果,
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发表核查意见如下:
(一)列入本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的人员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以下简称“《公司法》”)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规定的
任职资格,符合《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规定的激励对象条件,
符合公司《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规定的激励对象范围,其作为公司本激
励计划激励对象的主体资格合法、有效。
(二)本激励计划的激励对象不存在《管理办法》第八条规定的不得成为激
励对象的下列情形:
或者采取市场禁入措施;
(三)本激励计划的激励对象为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核心技术人员、
中层管理人员、核心业务骨干人员及公司董事会认为需要激励的其他人员。本激
励计划的激励对象不包含公司独立董事、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
东或实际控制人及其配偶、父母、子女。
(四)列入本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的人员基本情况属实,不存在虚假、故
意隐瞒或引起重大误解之处。
综上,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认为,列入公司本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
单的人员均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所规定的条件,符合《激励计划(草
案)》规定的激励对象范围,其作为本激励计划激励对象的主体资格合法、有效。
特此公告。
江苏艾森半导体材料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