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自所(北京)科技发展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关于批准公司本次交易相关的审计报告、备考审阅报告、
评估报告的说明
北自所(北京)科技发展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拟通过发行股
份及支付现金的方式购买苏州穗柯智能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穗柯智能”)
根据《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公司聘请的符合《中
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规定的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了《苏
州穗柯智能科技有限公司 2025 年 1-6 月、2024 年度、2023 年度审计报告》
(XYZH/2025BJAA4B0270 号)以及《北自所(北京)科技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XYZH/2025BJAA4B0271 号)。同时,
公司聘请的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规定的北京中企华资产评估有限责任
公司对标的资产股东全部权益价值进行了评估,并出具了《北自所(北京)科技
发展股份有限公司拟收购苏州穗柯智能科技有限公司 100%股权所涉及的苏州穗
柯智能科技有限公司股东全部权益评估项目资产评估报告》
(中企华评报字(2025)
第 6445 号)。
董事会拟将前述相关审计报告、资产评估报告、备考审阅报告用于本次交易
的信息披露并作为向监管部门提交的申报材料。
特此说明。
北自所(北京)科技发展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