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纬恒润: 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北京经纬恒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限售股上市流通的核查意见

来源:证券之星 2025-10-10 18:09:4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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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北京经纬恒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首次公开发行限售股上市流通的核查意见
   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信证券”或“保荐机构”)作为北京
经纬恒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经纬恒润”或“公司”)首次公开发行
股票并在科创板上市及进行持续督导的保荐机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
           《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注册管理办法》
                          《证券发行上市保
荐业务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
定,中信证券对公司本次首次公开发行限售股上市流通的事项进行了认真、审慎
的核查,具体情况如下:
   一、本次上市流通的限售股类型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于 2022 年 2 月 10 日出具的《关于同意北京经
纬恒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
                        (证监许可〔2022〕301
号),同意北京经纬恒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
票的注册申请。公司首次向社会公众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 股)股票
后股本总数为 120,000,000 股,其中有限售条件流通股 96,633,552 股,占公司股
本总 数的 80.5280%,无 限售条件流通股 23,366,448 股,占公 司股 本总数的
   有限售条件流通股中,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网下配售限售股 1,307,106 股已于
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北京经纬恒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首次
                  (公告编号 2022-019)。首次公开发行
公开发行网下配售限售股上市流通的公告》
股票部分限售股、部分战略配售股共计 33,460,803 股已于 2023 年 4 月 19 日上市
流通,具体详见公司于 2023 年 4 月 7 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
                                  (www.sse.com.cn)
披露的《北京经纬恒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限售股上市流通公告》
                                 (公
告编号 2023-010)。首次公开发行股票部分限售股共计 2,572,595 股已于 2023 年
(www.sse.com.cn)披露的《北京经纬恒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限售
股上市流通公告》(公告编号 2023-033)。首次公开发行股票部分限售股共计
                   (公告编号 2023-050)。首次公开发
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限售股上市流通公告》
行股票部分限售股共计 4,736,844 股已于 2023 年 11 月 13 日上市流通,具体详见
公司于 2023 年 11 月 7 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北
京经纬恒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限售股上市流通公告》(公告编号
(www.sse.com.cn)披露的《北京经纬恒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限售
股上市流通公告》(公告编号 2024-033)。首次公开发行股票部分限售股共计
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北京经纬恒润科技股份有
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限售股上市流通公告》(公告编号 2025-016)。
   此外,2023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的限售股变动情况如下:2023 年 12
月 21 日,公司完成了 2023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一类限制性股票的授予登记
工作,本次向 489 名激励对象授予的 60.0400 万股限制性股票由无限售条件流通
股变更为有限售条件流通股,具体详见公司于 2023 年 12 月 23 日在上海证券交
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北京经纬恒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3 年
                 (公告编号 2023-071);2024 年 12 月 23
股权激励计划限制性股票授予结果公告》
日,公司 2023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一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条件已经成就,
本次符合解除限售条件的激励对象共计 453 人,解除限售的第一类限制性股票数
量为 112,080 股,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4 年 12 月 14 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
站(www.sse.com.cn)披露的《北京经纬恒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 2023 年限
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一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暨上市流通的公告》(公告编号
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 40,960 股,具体详见下文“二、本次上市流通
的限售股形成后至今公司股本数量变化情况”。
   本次上市流通的股份为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部分限售股,涉及的限售股股
东共 1 名,为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董事长兼总经理吉英存先生。截至本
核查意见出具日,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董事长兼总经理吉英存先生直接
持有公司股份 29,483,419 股,其中 7,996,995 股为特别表决权股份、21,486,424
股为普通股份;本次上市流通的股份数量为 21,474,504 股,占公司当前股份总数
因上市后六个月内股票连续 20 个交易日收盘价低于发行价格,故股份锁定期延
长 6 个月。本次解除限售并申请上市流通股份将于 2025 年 10 月 20 日起上市流
通。
   二、本次上市流通的限售股形成后至今公司股本数量变化情况
于回购注销 2023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部分激励对象所持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
售的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公司于 2024 年 4 月 30 日完成了该次限制性股票的注
销工作,注销后公司股本数量由 120,000,000 股减至 119,991,600 股。具体内容详
见公司于 2024 年 4 月 26 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北
京经纬恒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3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部分激励对象所持已
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回购注销实施公告》(公告编号 2024-036)。
于回购注销 2023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部分激励对象所持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
售的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公司于 2024 年 11 月 22 日完成了该次限制性股票的注
销工作,注销后公司股本数量由 119,991,600 股减至 119,976,000 股。具体内容详
见公司于 2024 年 11 月 20 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
《北京经纬恒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3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部分激励对象所
                         (公告编号 2024-079)。
持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回购注销实施公告》
于回购注销 2023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部分激励对象所持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
售的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公司于 2025 年 3 月 12 日完成了该次限制性股票的注
销工作,注销后公司股本数量由 119,976,000 股减至 119,967,360 股。具体内容详
见公司于 2025 年 3 月 8 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北
京经纬恒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3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部分激励对象所持已
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回购注销实施公告》(公告编号 2025-011)。
购注销 2023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部分激励对象所持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
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公司于 2025 年 7 月 30 日完成了该次限制性股票的注销工
作,注销后公司股本数量由 119,967,360 股减至 119,959,040 股。具体内容详见公
司于 2025 年 7 月 26 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北京
经纬恒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3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部分激励对象所持已获
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回购注销实施公告》(公告编号 2025-037)。
  三、本次上市流通的限售股的有关承诺
  根据公司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北京经纬恒润
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科创板上市招股说明书》及《北京经纬
恒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科创板上市公告书》,本次申请上市流
通的限售股股东对其持有的股份承诺如下:
  股东吉英存先生的承诺:
  “1、根据《证券法》《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部门规章及规范性文件、
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上海证券交易所以及经纬
恒润的内部管理制度的相关规定,主动向经纬恒润申报本人所持股份数额及其变
动情况。
将不转让或委托他人管理本人在经纬恒润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前已持有的
股份,也不由经纬恒润回购该部分股份。
日的收盘价均低于本次发行价(遇除权、除息时上述股票价格相应调整,下同),
或者上市后六个月期末(如该日不是交易日,则为该日后第一个交易日)收盘价
低于本次发行价,本人上述锁定期在届满后自动延长 6(六)个月。在延长的锁
定期内,本人将不转让或委托他人管理本人在经纬恒润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
前已持有的股份,也不由经纬恒润回购该部分股份。
或除息事项而相应增加的部分,本人亦将同等地遵守上述锁定承诺。
事、高级管理人员期间,本人每年转让股票数量不超过本人所持股份总数的 25%;
若本人不再担任经纬恒润的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则自不再担任上述职位之日起
半年内,不转让本人所持公司股份。
有关规定,以及本人作出的本股份锁定和减持的承诺。若以上承诺内容未被遵守,
则相关股票买卖收益归经纬恒润所有,并由本人依法承担相应的责任。
的比例转换为普通股份。
  (1)本人将严格遵守相关法律、行政法规、中国证监会及上海证券交易所
关于上市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减持股份的相关规定。如本人确因自身经济
需求,可以在锁定期限(包括延长的锁定期限)届满后,视自身实际情况审慎制
定股票减持计划,通过集中竞价交易、大宗交易、协议转让或其他合法合规的方
式进行股份减持。
  (2)除法律法规等有相关性规定外,对于本人在经纬恒润首次公开发行股
票并上市前已持有的股份,在本人承诺的相关锁定期限(包括延长的锁定期限)
届满后 24 个月内减持股票的,减持价格将不低于本次发行价。自经纬恒润上市
之日至本人减持之日期间,若发生派息、送股、资本公积转增股本、配股等除权
或除息事项的,减持价格的下限相应调整。
  (3)本人减持的股份总额将不超过相关法律、行政法规、规章和规范性文
件以及中国证监会、上海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的限制,并按照相关规定的时间
提前将减持意向及拟减持数量等信息通知经纬恒润,由经纬恒润及时履行信息披
露义务。
  (4)本人将严格遵守相关法律、行政法规、中国证监会及上海证券交易所
的有关规定,以及本人作出的本股份锁定和减持的承诺。若以上承诺内容未被遵
守,则相关股票买卖收益归经纬恒润所有,并由本人依法承担相应的责任。
  截至本核查意见出具日,本次申请上市流通的限售股股东严格履行相应的承
诺事项,不存在相关承诺未履行影响本次限售股上市流通的情况。
    四、本次上市流通的限售股情况
    (一)本次上市流通的限售股总数为 21,474,504 股,限售期为自公司首次公
开发行并上市之日起 36 个月,因上市后六个月内股票连续 20 个交易日收盘价低
于发行价格,故股份锁定期延长 6 个月。
    (二)本次上市流通日期为 2025 年 10 月 20 日(原解除限售日期 2025 年
    (三)本次限售股上市流通明细清单
序    股东名   持有限售股        持有限售股占公司              本次上市流 剩余限售股
号     称    数量(股)        总股本比例(%)              通数量(股) 数量(股)
    合计     29,471,499               24.5680    21,474,504      7,996,995
     注 1:持有限售股占公司总股本 119,959,040 股比例,以四舍五入的方式保留四位小
数。
     注 2: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董事长、总经理吉英存先生剩余限售股数量为
京经纬恒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特别表决权股份需要转换为普通股份
才能申请解禁。截至目前,吉英存先生暂无将该部分特别表决权股份转换为普通股份的
计划,未来若其有解禁安排,将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北京经
纬恒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履行相应的程序。
    (四)限售股上市流通情况表:
序号     限售类型         本次上市流通数量(股)                      限售期(月)
       合计              21,474,504                        -
    五、股本变动结构表
                        变动前(股)          变动数(股)              变动后(股)
    有限售条件的流通股             29,918,859     -21,474,504           8,444,355
    无限售条件的流通股             90,040,181    +21,474,504          111,514,685
       股份合计              119,959,040          -              119,959,040
    六、保荐机构核查意见
    经核查,保荐机构认为:截至本核查意见出具日,公司本次上市流通的限售
股股东严格履行了相应的股份锁定承诺。本次限售股份上市流通数量及上市流通
时间等相关事项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
                               《证券
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
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要求。公司对本次限售股份上市流通的信息披露真实、
准确、完整。综上,保荐机构对公司本次首次公开发行限售股上市流通的事项无
异议。(以下无正文)
(本页无正文,为《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北京经纬恒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首次公开发行限售股上市流通的核查意见》的签字盖章页)
保荐代表人:
            宋永新          刘   晓
                        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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