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0885 证券简称:城发环境 公告编号:2025-057
城发环境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 2025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
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召开会议基本情况
(一)会议届次:2025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
(二)会议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三)会议召开的合法、合规性:本次股东大会的召开经过董事会审议通过,
会议的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上市公司
股东大会规则》等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四)会议召开日期和时间
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25 年 10 月 27 日(星期一)15:00;
网络投票时间: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投票的时间为 2025 年 10 月
票的时间为 2025 年 10 月 27 日(星期一)9:15-15:00。
(五)会议召开方式
本次会议采取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召开方式。
公司将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向股东提供网络形式
的投票平台,股东可以在网络投票时间内通过上述系统行使表决权。
股东应选择现场投票或网络投票中的一种方式,如果同一表决权出现重复投票
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表决结果为准。
(六)会议的股权登记日:2025 年 10 月 22 日(星期三)。
(七)出席对象
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本公司股东。上述本公司全体股
东均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股
东代理人不必是本公司股东(授权委托书附后),或在网络投票时间内参加网络投
票。
(八)会议召开地点:河南省郑州市郑东新区嘉苑路 38 号城发环境研发中心
二、会议审议事项
(一)本次股东大会提案编码表
备注
提案编码 提案名称 提案类型 该列打勾的栏目可
以投票
(二)注意事项
本次股东大会提案 1.00 以特别决议方式表决,须经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表决权
三分之二以上通过。
本次股东大会提案 4.00、5.00 均采取累积投票方式进行表决,应选非独立董事
乘以应选人数,股东可以将所拥有的选举票数以应选人数为限在候选人中任意分配,
但投票总数不得超过其拥有的选举票数,如果不同意某候选人,可以对该候选人投
需经深交所备案审核无异议,股东大会方可进行表决。非独立董事、独立董事候选
人简历详见公司同日刊登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于
董事会换届选举的公告》。
根据《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
的要求,上述议案属于影响中小投资者利益的重大事项,将对中小投资者的表决进
行单独计票并及时公开披露(中小投资者是指除公司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
及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股东之外的其他股东)。
(三)披露情况
上述审议事项的具体内容详见《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及
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于 2025 年 10 月 11 日刊登的本公司第七届
董事会第三十七次会议决议及相关公告。
三、会议登记事项
(一)登记方式:现场登记、通过信函或传真方式登记。
卡、加盖公司公章的营业执照复印件、法定代表人证明书办理登记手续;委托代理
人出席的,委托代理人凭本人身份证原件、授权委托书(授权委托书见附件 1)、
委托人证券账户卡、加盖委托人公章的营业执照复印件办理登记手续。
记手续;委托代理人出席的,委托代理人凭本人身份证原件、授权委托书、委托人
证券账户卡办理登记手续。
(二)登记时间:2025 年 10 月 24 日(星期五)(8:30-12:00;14:30-17:30)
(三)登记地点:河南省郑州市郑东新区嘉苑路 38 号城发环境研发中心 10 楼。
(四)本次股东大会的现场会议预计会期半天,出席本次现场会议的股东或其
代理人的食宿及交通费自理。
(五)网络投票期间,如投票系统遇突发重大事件的影响,则本次股东大会的
进程另行通知。
(六)会议联系方式
四、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本次股东大会上,公司将向股东提供网络平台,股东可以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
和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参加投票,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见附件 2。
五、备查文件
(一)城发环境股份有限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三十七次会议决议;
(二)城发环境股份有限公司第七届监事会第三十三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附件 1:授权委托书;
附件 2: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城发环境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附件 1:
授权委托书
兹委托 (身份证号码: )代表
本公司(本人)出席城发环境股份有限公司 2025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并按照
下列指示对会议议案行使表决权。
备注 同意 反对 弃权
提案编码 提案名称 该列打钩的栏
目可以投票
非累积投
票提案
累积投票
提案 4.00(包括 4.01、4.02、4.03、4.04、4.05)和提案 5.00(包括 5.01、5.02 和 5.03)为等额选举
提案
注:本次股东大会提案 1.00 以特别决议方式表决,须经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表
决权三分之二以上通过。
本次股东大会提案 4.00、5.00 均采取累积投票方式进行表决,应选非独立董事
乘以应选人数,股东可以将所拥有的选举票数以应选人数为限在候选人中任意分配,
但投票总数不得超过其拥有的选举票数,如果不同意某候选人,可以对该候选人投
需经深交所备案审核无异议,股东大会方可进行表决。非独立董事、独立董事候选
人简历详见公司同日刊登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于
董事会换届选举的公告》。
委托人对受托人的授权指示以在“同意”“反对”“弃权”下面的方框中“√” 为准,
对同一项表决议案,不得有多项授权指示。
本授权委托书的有效期限为自本授权委托书签署之日起至本次股东大会结束
之日止。
委托人名称(签字或盖章):
委托人身份证号码(营业执照号码):
委托人证券账户卡号码:
委托人持有公司股票性质和数量:
代理人签名:
委托日期: 年 月 日
附件 2:
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一、网络投票的程序
对于累积投票议案,填报投给某候选人的选举票数。上市公司股东应当以其所拥有
的每个提案组的选举票数为限进行投票,股东所投选举票数超过其拥有选举票数的,
或者在差额选举中投票超过应选人数的,其对该项提案组所投的选举票均视为无效
投票。如果不同意某候选人,可以对该候选人投 0 票。
各提案组下股东拥有的选举票数举例如下:
①选举非独立董事(如提案 4,采用等额选举,应选人数为 5 位)股东所拥有
的选举票数=股东所代表的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5 股东可以将所拥有的选举票数在
②选举独立董事(如提案 5,采用等额选举,应选人数为 3 位)股东所拥有的
选举票数=股东所代表的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3 股东可以将所拥有的选举票数在 3
位独立董事候选人中任意分配,但投票总数不得超过其拥有的选举票数。
出现总议案与分议案重复投票时,以第一次有效投票为准。如股东先对分议案投票
表决,再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则以已投票表决的分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其他未表
决的议案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如先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再对分议案投票表决,
则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
二、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投票的程序
和 13:00-15:00。
三、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程序
络服务身份认证业务指引(2016 年 4 月修订)》的规定办理身份认证,取得“深交
所数字证书”或“深交所投资者服务密码”。具体的身份认证流程可登录互联网投票系
统 http://wltp.cninfo.com.cn 规则指引栏目查阅。
时间内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投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