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05377 证券简称:华旺科技 公告编号:2025-032
杭州华旺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股东减持股份计划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全体董事及相关股东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
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股东持股的基本情况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杭州华旺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股东钭正贤先生持有公司股份 6,115,200 股,占公司总股本的 1.10%。
? 减持计划的主要内容
钭正贤先生计划自本公告披露之日起 15 个交易日后的 3 个月内,通过大宗
交易方式减持公司股份不超过 6,115,200 股,即不超过公司总股本的 1.10%,本
次减持价格将根据减持时的市场价格确定。若减持期间公司有送股、资本公积金
转增股本、配股等股份变动事项,将根据股本变动对减持数量进行相应调整。
一、减持主体的基本情况
股东名称 钭正贤
控股股东、实控人及一致行动人 √是 □否
直接持股 5%以上股东 □是 √否
股东身份
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是 √否
其他:/
持股数量 6,115,200股
持股比例 1.10%
IPO 前取得:2,600,000股
当前持股股份来源
其他方式取得:3,515,200股
注:其他方式取得指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取得。
上述减持主体存在一致行动人:
持股数量 一致行动关系形成
股东名称 持股比例
(股) 原因
杭州华旺实业集
团有限公司
钭正良 16,485,084 2.96% 公司实际控制人
钭江浩 101,392,284 18.21% 公司实际控制人
公司实际控制人钭
周曙 3,010,560 0.54%
第一组 正良之配偶
公司实际控制人钭
钭粲如 4,704,000 0.85%
正良之女
公司实际控制人钭
钭正贤 6,115,200 1.10%
正良之兄
合计 272,968,248 49.04% —
二、减持计划的主要内容
股东名称 钭正贤
计划减持数量 不超过:6,115,200 股
计划减持比例 不超过:1.10%
减持方式及对应减持数
大宗交易减持,不超过:6,115,200 股
量
减持期间 2025 年 10 月 31 日~2026 年 1 月 30 日
拟减持股份来源 IPO 前取得及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取得
拟减持原因 个人资金需求
预披露期间,若公司股票发生停牌情形的,实际开始减持的时间根据停牌时间相应顺延。
(一)相关股东是否有其他安排 □是 √否
(二)大股东及董监高此前对持股比例、持股数量、持股期限、减持方式、减持数
量、减持价格等是否作出承诺 √是 □否
公司首次公开发行 A 股股票前,公司股东钭正贤先生承诺:“自公司股票上
市之日起三十六个月内,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本人直接或间接持有的公司本
次公开发行股票前已发行的股份,也不由公司回购该部分股份;在公司股票上市
后六个月内如公司股票连续二十个交易日的收盘价均低于发行价,或者上市后六
个月期末收盘价低于发行价,本人持有公司股票的上述锁定期自动延长六个月,
上述股份锁定承诺不因其职务变更、离职而终止。
不会从事将持有的公司股票在买入后六个月内卖出,或者在卖出后六个月内
买入的行为,否则由此所得收益归公司所有。
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对股份锁定期安排有特别要求的,以相关法律法
规和规范性文件为准。
在锁定期满后,本人在减持公司股票时将遵守《上市公司股东、董监高减持
股份的若干规定》《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
减持股份实施细则》等法律法规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业务规则的相关规定,并履
行必要的备案、公告程序。”
本次拟减持事项与此前已披露的承诺是否一致 √是 □否
(三)本所要求的其他事项
钭正贤先生不存在《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5 号——股
东及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规定的不得减持的情形。
三、减持计划相关风险提示
(一)减持计划实施的不确定性风险,如计划实施的前提条件、限制性条件以及相
关条件成就或消除的具体情形等
本次减持计划是上述股东根据自身资金需求进行的减持,不会对公司治理结
构及持续经营情况产生重大影响。在减持期间内,上述股东将根据市场情况、公
司股价等因素选择是否实施及如何实施减持计划,减持的数量和价格存在不确定
性,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二)减持计划实施是否可能导致上市公司控制权发生变更的风险 □是 √否
(三)其他风险提示
上述人员在减持计划实施期间,将严格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
《上
市公司股东减持股份管理暂行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
第 15 号——股东及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等有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
文件的规定,并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特此公告。
杭州华旺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