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慧翰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核查意见
广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保荐机构”)作为慧翰微电子股份有限
公司(以下简称“慧翰股份”或“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持
续督导阶段的保荐机构,根据《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上市公司募
集资金监管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
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有关规定,对慧翰
股份拟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事项进行了审慎核查,具体核查情况
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关于同意慧翰微
电子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4〕885 号)
同意注册,并经深圳证券交易所同意,公司首次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 股)
股票 1,755.00 万股,每股发行价格为人民币 39.84 元,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
资金净额为人民币 62,707.27 万元。
上述募集资金已全部到位,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已于 2024
年 9 月 6 日对募集资金到位情况进行了审验,并出具了《验资报告》(容诚验字
[2024]361Z0037 号)。公司依照相关规定对募集资金的存放和使用实行专户管理,
并与保荐机构及存放募集资金的商业银行签订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
二、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根据《慧翰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招股说明
书》以及《慧翰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调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拟投入募集资金
金额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04)的相关内容,募集资金拟用于以下项目(以
下简称“募投项目”):
单位:万元
序号 项目名称 项目投资金额 拟投入募集资金金额
智能汽车安全系统研发及产业化
项目
项目
合计 71,346.00 62,707.27
目前,公司正按照募集资金使用计划,有序推进募投项目建设。公司募集资
金使用情况详见公司于指定信息披露网站(www.cninfo.com.cn)披露的《2025
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公告编号:2025-029)。
三、本次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情况
(一)原因及目的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建设需要一定的周期,根据公司募集资金的使用计划,
公司募集资金存在暂时闲置的情况。在不影响募投项目建设和公司正常经营的前
提下,公司将合理利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
(二)投资额度及期限
公司拟使用不超过人民币 5.00 亿元(含本数)暂时闲置的募集资金进行现
金管理,使用期限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 12 个月内有效,在上述额度及
期限范围内,资金可循环滚动使用。
(三)投资产品品种
公司拟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投资期限不超过 12 个月的安全性高、流动性
好的保本型产品,包括但不限于结构性存款、定期存款、大额存单、通知存款、
保本型收益凭证等。投资产品不得质押,产品专用结算账户不得存放非募集资金
或者用作其他用途。
公司拟投资的产品不属于委托贷款等财务性投资以及证券投资、衍生品投资
等高风险投资,且不直接或者间接投资于以买卖有价证券为主要业务的公司。
(四)授权及实施方式
公司授权总经理在上述额度及期限范围内行使相关决策权并签署相关合同
文件、开立相关专户,并由计划财务部负责具体办理事项。该授权自公司董事会
审议通过之日起 12 个月内有效。
(五)是否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的行为和保证不影响募投项目正常
进行的措施
公司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是在保障公司募投项目资金
需求和保证募集资金安全的前提下进行的,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的行
为,不会影响公司募投项目的正常进行。公司将在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
行现金管理期限届满后,及时归还资金至募集资金专用账户。
(六)信息披露
公司将按照《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
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
要求,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七)现金管理收益的分配
公司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所获得的收益将严格按照中
国证监会及深圳证券交易所关于募集资金监管措施的要求进行管理和使用。
四、对公司日常经营的影响
公司本次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是在确保不影响公司正
常生产经营、募投项目建设和募集资金使用计划的前提下进行的,不会影响公司
主营业务和募投项目的正常开展,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的行为。同时,
合理利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有助于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增加
现金资产收益,为股东获取更多的投资回报。
五、投资风险分析及风险控制措施
(一)投资风险分析
响较大,不排除该项投资受到市场波动的影响。
实际收益不可预期。
(二)风险控制措施
不将募集资金用于其他证券投资,不购买股票及其衍生品和以无担保债券为投资
标的的银行理财产品等。
公司将与相关金融机构保持密切联系,及时跟踪资金的运作情况,加强风险控制
和监督,严格控制资金安全。
必要时可以聘请专业机构进行审计。
义务。
六、相关审议程序及意见
(一)董事会审议情况
公司于 2025 年 10 月 9 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
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公司在确保不影响募投项
目建设及公司正常生产经营的情况下,使用不超过人民币 5.00 亿元(含本数)
暂时闲置的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使用期限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 12
个月内有效,在上述额度及期限范围内,资金可循环滚动使用。
(二)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议情况
公司第四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 2025 年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
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公司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
行现金管理的相关事项。
审计委员会认为:公司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有助于提
高资金使用效率,增加现金资产收益,为股东获取更多的投资回报,不会影响公
司主营业务和募投项目的正常开展,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或损害公司及
股东利益的情形,符合《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
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的相关规定。
七、保荐机构核查意见
经核查,保荐机构认为:公司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事
项已履行了必要的审议程序,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或损害公司及股东利
益的情形,不会影响募投项目的正常实施和公司的正常生产经营,符合《上市公
司募集资金监管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
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以及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等相关规定的要求。
综上所述,保荐机构对公司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事项
无异议。
保荐代表人: 蒋迪 杨华川
广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