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市深科达智能装备股份有限公司 2025 年第四次临时股东会会议资料
证券代码:688328 证券简称:深科达
深圳市深科达智能装备股份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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议案一:关于变更部分募投项目并新增募投项目、向子公司提供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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股东会会议须知
为了维护全体股东的合法权益,确保股东会的正常秩序和议事效率,保证
会议的顺利进行,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
《上
市公司股东会规则》以及《深圳市深科达智能装备股份有限公司章程》
《深圳市
深科达智能装备股份有限公司股东会议事规则》等相关规定,特制定本股东会
会议须知。
一、为确认出席会议的股东或其代理人或其他出席者的出席资格,会议工
作人员将对出席会议者的身份进行必要的核对工作,请被核对者给予配合。
二、为保证本次会议的严肃性和正常秩序,切实维护与会股东(或股东代
表)的合法权益,除出席会议的股东(或股东代表)、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
见证律师及董事会邀请的人员外,公司有权依法拒绝其他无关人员进入会场。
三、出席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表须在会议召开前半小时到会议现场办理签
到手续,并按规定出示身份证明文件或营业执照/注册证书复印件(加盖公章)、
授权委托书等,上述登记材料均需提供复印件一份,个人登记材料复印件须个
人签字,法定代表人证明文件复印件须加盖公司公章,经验证后领取会议资料,
方可出席会议。
会议开始后,由会议主持人宣布现场出席会议的股东人数及其所持有表决
权的股份总数,在此之后进场的股东或股东代理人无权参与现场投票表决。
四、会议按照会议通知上所列顺序审议、表决议案。
五、股东及股东代表依法享有发言权、质询权、表决权等权利。股东及股
东代表参加股东会应认真履行其法定义务,不得侵犯公司和其他股东及股东代
表的合法权益,不得扰乱股东会的正常秩序。
六、要求发言的股东及股东代表,应当按照会议的议程,经会议主持人许
可方可发言。有多名股东及股东代表同时要求发言时,先举手者发言;不能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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定先后时,由主持人指定发言者。股东及股东代表发言或提问应围绕本次股东
会的议题进行,简明扼要,时间不超过 5 分钟。
七、股东及股东代表要求发言时,不得打断会议报告人的报告或其他股东
及股东代表的发言,在股东会进行表决时,股东及股东代表不再进行发言。股
东及股东代表违反上述规定,会议主持人有权予以拒绝或制止。
八、主持人可安排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回答股东所提问题,对于可能
将泄露公司商业秘密及/或内部信息,损害公司、股东共同利益的提问,主持人
或其指定的有关人员有权拒绝回答。
九、出席股东会的股东及股东代表,应当对提交表决的议案发表如下意见
之一:同意、反对或弃权。出席现场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表务必在表决票上签
署股东名称或姓名。未填、错填、字迹无法辨认的表决票、未投的表决票均视
投票人放弃表决权利,其所持股份的表决结果计为“弃权”。
十、本次股东会采取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表决,结合现场投
票和网络投票的表决结果发布股东会决议公告。
十一、本次股东会由公司聘请的律师事务所执业律师现场见证并出具法律
意见书。
十二、开会期间参会人员应注意维护会场秩序,不得随意走动,手机调整
为静音状态,谢绝个人录音、录像及拍照,对干扰会议正常秩序或侵犯其他股
东合法权益的行为,会议工作人员有权予以制止,并报告有关部门处理。
十三、股东及股东代表出席本次股东会产生的费用自行承担。本公司不向
参加股东会的股东及股东代表发放礼品,不负责安排参加股东会股东及股东代
表的住宿等事项,以平等原则对待所有股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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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会议时间、地点及投票方式
(一)召开日期时间:2025 年 10 月 16 日 14:00
(二)召开地点:深圳市宝安区西乡街道龙腾社区汇智研发中心 B 座 10 楼会议
室
(三)投票方式: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
网络投票系统及网络投票时间:采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络投票系统,通过
交易系统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会召开当日的交易时间段,即
会召开当日的 9:15-15:00。
(四)会议召集人:深圳市深科达智能装备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会议议程
(一)参会人员签到、领取会议资料、股东进行发言登记
(二)主持人宣布会议开始,并向会议报告出席现场会议的股东人数及所持有
的表决权数量,介绍现场会议参会人员、列席人员
(三)主持人宣读股东会会议须知
(四)推举计票、监票成员
(五)审议会议各项议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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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非累积投票议案名称
《关于变更部分募投项目并新增募投项目、向子公司提供借款以实施
新募投项目及新设募集资金专户的议案》
(六)与会股东及股东代表发言及提问
(七)与会股东及股东代表对各项议案投票表决
(八)休会、统计表决结果
(九)复会,主持人宣布现场表决结果
(十)见证律师宣读法律意见书
(十一)与会人员签署会议记录等相关文件
(十二)现场会议结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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议案一:关于变更部分募投项目并新增募投项目、向子公司提
供借款以实施新募投项目及新设募集资金专户的议案
各位股东及股东代表:
公司经审慎论证评估,综合考虑宏观环境、市场环境和行业发展变化,以
及公司现有产线产能等多方面因素,结合市场和项目实际情况、整体的业务布
局及战略规划,认为“深科达智能制造创新示范基地续建工程”募投项目达到
预期效益存在较大不确定性,本着审慎使用募集资金的原则,公司拟变更募投
项目“深科达智能制造创新示范基地续建工程”,并将上述募投项目截至 2025
年 6 月 30 日的剩余募集资金 21,056.95 万元(含利息及理财收益)用于新募投
项目。
新增募投项目情况如下:
拟投资金额
序号 新增募投项目 实施主体
(万元)
新型显示设备 深圳市深科达智能装备股份有限公司
研发项目 及惠州深科达智能装备有限公司
半导体新一代测 深圳市深科达半导体科技有限公司
试设备研发项目 及惠州深科达半导体科技有限公司
核心零部件 深圳线马科技有限公司
研发项目 及惠州线马科技有限公司
合计 21,056.95
为保障新募投项目的顺利实施,公司拟使用募集资金向子公司深圳市深科
达半导体科技有限公司及深圳线马科技有限公司提供有息借款,借款期限为实
际借款之日起 3 年,到期后可续借或提前归还。
为强化募集资金监管,落实专款专用,公司及相关子公司将开立募集资金
专用账户并与保荐机构、募集资金存放银行签署募集资金专户存储多方监管协
议等相关事宜。
具 体 内 容 详 见 公 司 于 2025 年 10 月 1 日 在 上 海 证 券 交 易 所 网 站
(www.sse.com.cn)披露的《关于变更部分募投项目并新增募投项目、向子公
司提供借款以实施新募投项目及新设募集资金专户的公告》(公告编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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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议案已经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现提请股东会审
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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董事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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议案二: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各位股东及股东代表:
为保证公司审计工作的顺利进行,公司拟续聘政旦志远(深圳)会计师事
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政旦志远”)为公司 2025 年度审计机构,
聘用期限为一年。以下是具体情况:
一、拟聘任的会计师事务所的基本情况
(一)机构信息
名称:政旦志远(深圳)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成立日期:2005 年 1 月 12 日
组织形式:特殊普通合伙企业
注册地址:深圳市福田区莲花街道福新社区鹏程一路 9 号广电金融中心 11F
首席合伙人:李建伟
截止 2024 年 12 月 31 日,政旦志远(深圳)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合伙人 29 人,注册会计师 91 人。签署过证券服务业务审计报告的注册会计师人
数 68 人。
截止 2025 年 6 月 30 日,政旦志远(深圳)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共为 42 家上市公司出具了 2024 年度财务报表审计报告及内部控制审计报告,相
关审计收费(未经审计)共计 4,967 万元;为 25 家新三板公司出具了 2024 年度
财务报表审计报告,相关审计收费(未经审计)共计 513.32 万元。
截止公告日,政旦志远(深圳)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已购买职业
责任保险,职业责任保险累计赔偿限额 5,000 万元,并计提职业风险基金。职业
风险基金 2024 年年末数(经审计): 217.58 万元。政旦志远(深圳)会计师事务
所(特殊普通合伙)职业风险基金的计提及职业责任保险的购买符合相关规定;
近三年无在执业行为相关民事诉讼中承担民事责任的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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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旦志远(深圳)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近三年(最近三个完整
自然年度及当年)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 0 次、行政处罚 0 次、监督管理措
施 1 次、自律监管措施 0 次和纪律处分 0 次。
事处罚 0 次、行政处罚 2 次、监督管理措施 11 次(其中 7 次不在本所执业期间)、
自律监管措施 5 次(其中 5 次不在本所执业期间)和纪律处分 0 次。
(二)项目信息
拟签字项目合伙人:王建华,2005 年 8 月成为注册会计师,2006 年 12 月开
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2024 年 8 月开始在政旦志远(深圳)会计师事务所(特
殊普通合伙)执业,2024 年开始为本公司提供审计服务,近三年负责并签字的
上市公司审计报告合计 12 家。
拟签字注册会计师:王毓锋,2019 年 10 月成为注册会计师,2017 年 3 月开
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2024 年 11 月开始在政旦志远(深圳)会计师事务所(特
殊普通合伙)执业,2024 年开始为本公司提供审计服务,近三年负责并签字的
上市公司审计报告合计 2 家。
拟安排的项目质量复核人员:陈磊,2014 年 10 月成为注册会计师,2015 年
所(特殊普通合伙)执业,近三年签署或复核的上市公司和挂牌公司审计报告合
计 11 家。
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近三年未因执业行为受
到刑事处罚,受到证监会及派出机构、行业主管部门等的行政处罚、监督管理措
施,受到证券交易所、行业协会等自律组织的自律监管措施、纪律处分的情况。
政旦志远及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不存在可能
影响独立性的情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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与 2024 年度审计费用保持一致,具体金额由董事会提请股东会授权公司管理层
根据本公司的业务规模、所处行业和会计处理复杂程度等多方面因素,综合考虑
参与审计工作的项目组成员的经验、级别、投入时间和工作质量等因素最终确定。
本议案已经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现提请股东会审
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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董事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