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300470 证券简称:中密控股 公告编号:2025-044
中密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
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中密控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2025年半年度利
润分配方案已获2025年9月17日召开的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审议通过,现将
权益分派事宜公告如下:
一、股东会审议通过利润分配方案的情况
创业板信息披露媒体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的相关公告。
公司 2025 年半年度利润分配方案:以公司实施 2025 年半年度权益分派时的
股权登记日总股本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 10 股派发现金红利 5 元(含税)。本次
不进行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也不进行股票股利分配,剩余未分配利润滚存至以
后年度分配。
如在披露利润分配预案之日起至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期间,公司股本总
额因新增股份上市、股权激励授予股份回购注销、可转债转股、股份回购等事项
致使公司总股本发生变动或回购专用证券账户股份发生变动的,公司按照每股分
配金额不变的原则,相应调整现金分配总额。
本 207,961,737 股为基数测算,向全体股东每 10 股派发现金红利 5 元(含税),
预计派发现金红利 103,980,868.5 元(含税)。
致。
两个月。
二、本次实施的权益分派方案
公司2025年半年度权益分派方案为:以公司股权登记日总股本为基数(现有
总股本为207,961,737股),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5.000000元人民币现金(含税;
扣税后,通过深股通持有股份的香港投资者、QFII、RQFII以及持有首发前限售
股的个人和证券投资基金每10股派4.500000元;持有首发后限售股、股权激励限
售股及无限售流通股的个人股息红利税实行差别化税率征收,本公司暂不扣缴个
人所得税,待个人转让股票时,根据其持股期限计算应纳税额【注】;持有首发
后限售股、股权激励限售股及无限售流通股的证券投资基金所涉红利税,对香港
投资者持有基金份额部分按10%征收,对内地投资者持有基金份额部分实行差别
化税率征收)。
【注:根据先进先出的原则,以投资者证券账户为单位计算持股期限,持股 1 个月(含
股补缴税款 0.500000 元;持股超过 1 年的,不需补缴税款。】
三、股权登记日与除权除息日
本次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为:2025 年 10 月 17 日(星期五),除权除息日为:
四、权益分派对象
本次分派对象为:截止 2025 年 10 月 17 日(星期五)下午深圳证券交易所
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以下简称“中国结算深
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本公司全体股东。
五、权益分派方法
月20日通过股东托管证券公司(或其他托管机构)直接划入其资金账户。
序号 股东账号 股东名称
在权益分派业务申请期间(申请日:2025年10月9日至登记日:2025年10月
的现金红利不足的,一切法律责任与后果由公司自行承担。
六、咨询机构
咨询地址:成都市武侯区武科西四路8号,董事会办公室;
咨询联系人:梁玉韬;
咨询电话:028-85542909; 传真电话:028-85366222
七、备查文件
特此公告。
中密控股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五年十月十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