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简称:新金路 证券代码:000510 编号:临 2025—47 号
四川新金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部分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期限届满
暨实施情况的公告
公司董事、总裁彭朗先生,董事、常务副总裁刘祥彬先生,董事、副
总裁成景豪先生,董事、副总裁吴洋先生,副总裁、董事局秘书张振亚先
生,副总裁杨文毅先生,副总裁冯少伟先生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
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本公司及董事局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
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四川新金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5 年 6 月
公司董事、总裁彭朗先生,董事、常务副总裁刘祥彬先生,董事、副总裁
成景豪先生,董事、副总裁吴洋先生,副总裁、董事局秘书张振亚先生,
副总裁杨文毅先生,副总裁冯少伟先生计划在上述公告披露之日起 15 个
交易日后的 3 个月内以集中竞价方式减持公司股份,合计不超过 502,425
股(即不超过公司总股本 0.0775%)(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公告)。
近日,公司收到上述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分别出具的《关于股份减持
计划期限届满暨实施结果的告知函》,截至本公告披露日,上述董事、高
级管理人员减持计划期限已届满,根据《上市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所
持本公司股份及其变动管理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
引第 18 号——股东及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等相关规定,现将
减持计划实施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股东减持情况
减持均价 减持股数 减持股份占公司
股东名称 减持方式 减持期间
(元/股) (股) 总股本的比例
彭朗 集中竞价交易 7 日-2025 年 5.25 126,100 0.0194%
刘祥彬 集中竞价交易 5.18 96,325 0.0149%
成景豪 集中竞价交易 5.12 57,400 0.0089%
吴洋 集中竞价交易 8 日-2025 年 5.38 54,100 0.0083%
张振亚 集中竞价交易 5.67 57,200 0.0088%
杨文毅 -- -- -- -- --
冯少伟 集中竞价交易 5.65 56,775 0.0088%
本次减持前持股情况 本次减持后持股情况
股东名称 股份性质 股份数量 占公司总股 股份数量 占公司总股
(股) 本的 比例 (股) 本的 比例
合计持有股份 504,400 0.0778% 378,300 0.0583%
其中:无限售
流通股
彭朗
有限售流通股
(高管锁定 378,300 0.0583% 378,300 0.0583%
股)
合计持有股份 385,300 0.0594% 288,975 0.0446%
其中:无限售
流通股 (高管 96,325 0.0149% 0 0
刘祥彬 锁定股)
有限售流通股
(高管锁定 288,975 0.0446% 288,975 0.0446%
股)
合计持有股份 230,000 0.0355% 172,600 0.0266
其中:无限售
流通股 (高管 57,500 0.0089% 100 0
成景豪 锁定股)
有限售流通股
(高管锁定 172,500 0.0266% 172,500 0.0266%
股)
合计持有股份 216,400 0.0334% 162,300 0.0250%
其中:无限售
流通股 (高管 54,100 0.0083% 0 0
吴洋 锁定股)
有限售流通股
(高管锁定 162,300 0.0250% 162,300 0.0250%
股)
合计持有股份 228,800 0.0353% 171,600 0.0265%
其中:无限售
流通股 (高管 57,200 0.0088% 0 0
张振亚 锁定股)
有限售流通股
(高管锁定 171,600 0.0265% 171,600 0.0265%
股)
合计持有股份 217,700 0.0336% 217,700 0.0336%
其中:无限售
流通股 (高管 54,425 0.0084% 54,425 0.0084%
杨文毅 锁定股)
有限售流通股
(高管锁定 163,275 0.0252% 163,275 0.0252%
股)
合计持有股份 227,100 0.0350% 170,325 0.0263%
其中:无限售
流通股 (高管 56,775 0.0088% 0 0
冯少伟 锁定股)
有限售流通股
(高管锁定 170,325 0.0263% 170,325 0.0263%
股)
注:比例合计数尾差系四舍五入导致。
二、其他情况说明
规则》
《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8 号——股东及董事、
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等法律法规及公司规章制度,并及时履行
了信息披露义务。
进行了预披露,本次减持计划实施进展情况与此前已披露的减持计划一致,
不存在违反承诺的情形。
结构及持续经营产生重大影响。
三、 备查文件
彭朗先生,刘祥彬先生、成景豪先生、吴洋先生、张振亚先生、杨文
毅先生、冯少伟先生出具的《关于股份减持计划期限届满暨实施结果的告
知函》。
特此公告
四川新金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局
二○二五年十月十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