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88184 证券简称:ST 帕瓦 公告编号:2025-092
浙江帕瓦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第五期股份回购进展及实施结果暨股份变动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回购方案首次披露日 2025/6/12
回购方案实施期限 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 3 个月
预计回购金额 1,000万元~2,000万元
回购价格上限 13.88元/股
□减少注册资本
√用于员工持股计划或股权激励
回购用途
□用于转换公司可转债
□为维护公司价值及股东权益
实际回购股数 966,849股
实际回购股数占总股本比例 0.61%
实际回购金额 10,449,243.15元
实际回购价格区间 9.85元/股~14.43元/股
一、 第五期回购审批情况和回购方案内容
浙江帕瓦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5 年 6 月 11 日、2025
年 7 月 1 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2025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均
审议通过了《关于稳定股价措施暨第五期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股份方案的议
案》,同意以集中竞价交易的方式回购公司股份,并将本次回购的股份用于员工持
股计划或者股权激励,回购价格不超过人民币 13.88 元/股(含),回购资金总额
不低于人民币 1,000 万元(含),不超过人民币 2,000 万元(含),回购期限自公
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回购股份方案之日起 3 个月内。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5 年
于稳定股价措施暨第五期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股份方案的公告》(公告编号:
《2025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公告编号:2025-064)和《关
于稳定股价措施暨第五期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股份的回购报告书》
(公告编号:
责任公司办理完毕股份注销、减少注册资本事宜,本次注销股份 2,206,360 股,
注销完成后,公司总股本由 16,125.3874 万股变更为 15,904.7514 万股。具体内
容详见公司于 2025 年 1 月 13 日、2025 年 1 月 15 日分别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
(www.sse.com.cn)披露的《关于第一期股份回购实施结果暨股份变动的公告》
(公
告编号:2025-007)、
《关于回购股份注销完成暨股东权益变动情况提示性公告》
(公
告编号:2025-008)。
二、 第五期回购实施情况
(一)2025 年 8 月 4 日,公司首次实施第五期回购股份,具体内容详见公司
于 2025 年 8 月 5 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上披露的《关于第
五期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首次回购公司股份暨回购进展的公告》(公告编号:
(二)截至 2025 年 9 月 30 日,公司第五期回购股份方案实施届满,通过上
海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已累计回购公司股份 966,849 股,占
公司总股本的比例为 0.61%,回购成交的最高价为 14.43 元/股,最低价为 9.85 元
/股,支付的资金总金额为人民币 10,449,243.15 元(不含印花税、交易佣金等交
易费用)
。
(三)公司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及回购股份方案实施本期回购,实
际执行情况与披露的回购方案不存在差异,公司已按披露的方案完成回购。
(四)公司本期回购股份使用的资金为自有资金,不会对公司的经营活动、
财务状况和未来发展产生重大影响,不会导致公司控制权的变更。回购完成后,
公司的股权分布情况符合上市条件,不会影响公司的上市地位。
三、 第五期回购期间相关主体买卖股票情况
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关于稳定股价措施暨第五期以集中
竞价交易方式回购股份方案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51)。
自公司首次披露第五期回购股份事项之日起至本公告披露前,公司在任董事、
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控股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实际控制人不存在买卖公司股
票的情况。
四、 第五期回购股份变动表
本次股份回购前后,公司股份变动情况如下:
回购前 回购完成后
股份类别
股份数量(股) 比例(%) 股份数量(股) 比例(%)
有限售条件流通股份 58,560,000 36.82 58,560,000 36.82
无限售条件流通股份 100,487,514 63.18 100,487,514 63.18
其中:回购专用证券账户 3,523,322 2.22 4,490,171 2.82
股份总数 159,047,514 100.00 159,047,514 100.00
注:2025 年 1 月 13 日公司第一期回购股份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办理完毕股
份注销、减少注册资本事宜,本次注销股份 2,206,360 股,注销完成后,公司总股本由
五、 第五期已回购股份的处理安排
公司本期总计回购股份 966,849 股,将在适宜时机用于员工持股计划或者股
权激励。公司如未能在本公告披露日后三年内使用完毕本次已回购股份,尚未使
用的已回购股份将依法履行相关程序予以注销。如国家对相关政策作调整,则本
回购方案按调整后的政策执行。上述回购股份存放于公司股份回购专用证券账户
期间,不享有股东大会表决权、利润分配、公积金转增股本、认购新股和配股、
质押等权利。
后续,公司将按照披露的用途使用已回购股份,并按规定履行决策程序及信
息披露义务。
特此公告。
浙江帕瓦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