香港交易及結算所有限公司及香港聯合交易所有限公司對本公告的內容概不負責,對其
準確性或完整性亦不發表任何聲明,並明確表示,概不對因本公告全部或任何部份內容
而產生或因倚賴該等內容而引致之任何損失承擔任何責任。
公告
延遲寄發有關2025 年金融服務協議的通函
茲提述大唐國際發電股份有限公司(「本公司」)日期為2025年8月28日有關2025金融服務
協議的公告(「該公告」)。除另有界定者外,本公告所用詞彙與該公告所界定者具有相同
涵義。
誠如該公告所披露,本公司預期將於2025年10月9日或之前向股東寄發一份通函,當中
載有(其中包括)2025年金融服務協議之詳情、獨立董事委員會函件及獨立財務顧問函
件(均就2025年金融服務協議項下提供存款服務之條款提供意見)(「該通函」)。
由於本公司需要更多時間編製載入該通函的資料,該通函的寄發日期預期將延遲至2025
年10月13日或之前。
承董事會命
孫延文
聯席公司秘書
中國,北京,2025年10月9日
於本公告日,本公司董事為:
李凱、蔣建華、龐曉晉、馬繼憲、朱梅、王劍峰、趙獻國、李忠猛、韓放、金生祥、
宗文龍*、趙毅*、尤勇*、潘坤華*、謝秋野*。
* 獨立非執行董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