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2947 证券简称:恒铭达 公告编号:2025-062
苏州恒铭达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部分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股份减持完成的
公告
股东荆世平先生、荆京平女士、夏琛女士、荆江先生、齐军先生、吴之星先生、朱小华女
士、邹兵先生、黄淮明先生、薛剑先生保证向公司提供的信息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
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与信息披露义务人提供的信息一致。
近日,苏州恒铭达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收到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
董事长荆世平先生,实际控制人、董事、副董事长、副总经理荆京平女士、夏琛女士,实际控制人、
副总经理荆江先生,董事、副总经理齐军先生,董事、财务负责人吴之星先生,董事朱小华女士,
监事邹兵先生、黄淮明先生、薛剑先生出具的《关于股份减持计划实施完成的告知函》,其中齐军
先生、朱小华女士、黄淮明先生、薛剑先生通过上海崴城企业管理中心(有限合伙)(以下简称“上
海崴城”)、邹兵先生通过铜陵恒世丰企业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以下简称“铜陵恒世丰”)
实施减持计划。截至本公告披露日,上述人员股份减持计划已实施完成。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股东减持情况
份、2022年股权激励计划授予的限制性股票的股份
减持数量
减持数
占剔除公
减持均 减持价格区 量占普
减持 减持股数 司回购专
股东名称 减持期间 价(元/ 间 通股总
方式 (股) 用账户股
股) (元/股) 股本比
份后总股
例(%)
本比例(%)
集中
竞价 2025.9.5-2025.9.29 44.56 43.16-47.60 195,600 0.0784 0.0763
荆世平 交易
大宗
交易
集中
竞价 2025.7.24-2025.9.26 41.75 34.89-50.00 981,500 0.3934 0.3831
荆京平 交易
大宗
交易
集中
竞价 2025.7.24-2025.8.28 42.52 34.15-45.57 956,300 0.3833 0.3732
夏琛 交易
大宗
交易
集中
竞价 2025.7.24-2025.9.15 40.93 34.72-45.83 361,400 0.1449 0.1411
荆江 交易
大宗
交易
合计 7,248,783 2.9054 2.8292
集中
吴之星 竞价 2025.7.25-2025.9.17 39.82 34.97-45.5 127,113 0.0509 0.0496
交易
齐
军
朱
小
集中
上海 华
竞价 2025.8.27-2025.8.28 44.31 43.57-45.45 188,500 0.0756 0.0736
崴城 黄
交易
淮
明
薛
剑
铜陵 集中
邹
恒世 竞价 2025.8.27 45.40 45.18-45.62 12,600 0.0051 0.0049
兵
丰 交易
注 1:剔除公司回购专用账户股份 6,720,094 股后的总股本为 249,489,242 股。
注 2:本公告若出现比例总数与分项数值之和不符的情况,为四舍五入所致,下同。
本次减持前持有股份 本次减持后持有股份
股东名称 股份性质 占总股本比例 占总股本比例
股数(股) 股数(股)
(%) (%)
合计持有股份 62,532,622 24.4068 60,214,201 23.5020
荆世平 其中:无限售条件股份 15,494,788 6.0477 13,176,367 5.1428
有限售条件股份 47,037,834 18.3591 47,037,834 18.3591
合计持有股份 7,704,242 3.0070 5,799,703 2.2637
荆京平 其中:无限售条件股份 1,926,061 0.7518 21,522 0.0084
有限售条件股份 5,778,181 2.2553 5,778,181 2.2553
合计持有股份 10,526,750 4.1087 8,109,504 3.1652
夏琛 其中:无限售条件股份 2,631,688 1.0272 213,392 0.0833
有限售条件股份 7,895,062 3.0815 7,896,112 3.0819
合计持有股份 2,433,655 0.9499 1,826,478 0.7129
荆江 其中:无限售条件股份 608,414 0.2375 1,237 0.0005
有限售条件股份 1,825,241 0.7124 1,825,241 0.7124
合计持有股份 508,450 0.1985 381,337 0.1488
吴之星 其中:无限售条件股份 127,113 0.0496 - -
有限售条件股份 381,337 0.1488 381,337 0.1488
合计持有股份 347,063 0.1355 158,563 0.0619
上海崴城 其中:无限售条件股份 347,063 0.1355 158,563 0.0619
有限售条件股份 - - - -
合计持有股份 2,309,750 0.9015 2,297,150 0.8966
铜陵恒世
其中:无限售条件股份 2,309,750 0.9015 2,297,150 0.8966
丰
有限售条件股份 - - - -
二、股东承诺及履行情况
根据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招股说明书》和《首次公开发行股票上市公告书》,相关承诺如
下:
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荆世平承诺:自公司股票上市之日起 36 个月内,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
管理本人在发行前所直接或间接持有的公司股份,也不由公司回购该部分股份;作为公司董事长,
在上述法定或自愿锁定期满后,在任职期间每年转让的股份不超过本人直接或间接持有公司股份总
数的 25%;若在任期届满前离职的,在就任时确定的任期内和任期届满后 6 个月内,每年转让的股
份不得超过其所持有公司股份总数的 25%,离职后 6 个月内,不转让本人所持有的公司股份;若本
人所持股票在上述锁定期满后两年内减持的,减持价格不低于发行价;公司上市后 6 个月内如公司
股票连续 20 个交易日的收盘价均低于发行价,或者上市后 6 个月期末收盘价低于发行价,本人持
有公司股票的锁定期将自动延长 6 个月。如遇除权除息事项,上述发行价相应调整。本人将遵守中
国证监会《上市公司股东、董监高减持股份的若干规定》,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
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实施细则》的相关规定。
实际控制人夏琛、荆京平、荆江承诺:自公司股票上市之日起 36 个月内,不转让或者委托他
人管理本人在发行前所直接或间接持有的公司股份,也不由公司回购该部分股份;作为公司董事或
高级管理人员,在上述法定或自愿锁定期满后,在任职期间每年转让的股份不超过本人直接或间接
持有公司股份总数的 25%;若在任期届满前离职的,在就任时确定的任期内和任期届满后 6 个月内,
每年转让的股份不得超过其所持有公司股份总数的 25%,离职后 6 个月内,不转让本人所持有的公
司股份;若本人所持股票在上述锁定期满后两年内减持的,减持价格不低于发行价;公司上市后 6
个月内如公司股票连续 20 个交易日的收盘价均低于发行价,或者上市后 6 个月期末收盘价低于发
行价,本人持有公司股票的锁定期将自动延长 6 个月。如遇除权除息事项,上述发行价相应调整。
本人将遵守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股东、董监高减持股份的若干规定》,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
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实施细则》的相
关规定。
持股 5%以下的股东(董监高持股合伙企业)上海崴城、铜陵恒世丰承诺:本企业作为恒铭达
的股东,自恒铭达股票上市之日起 36 个月内,不转让或委托他人管理本企业在发行前所直接或间
接持有的恒铭达股份,也不由恒铭达回购该部分股份。若本企业所持股票在上述锁定期满后两年内
减持的,减持价格不低于发行价;公司上市后 6 个月内如公司股票连续 20 个交易日的收盘价均低
于发行价,或者上市后 6 个月期末收盘价低于发行价,本企业持有公司股票的锁定期将自动延长 6
个月。如遇除权除息事项,上述发行价相应调整。
公司持股 5%以上股东、实际控制人荆世平、夏琛、荆京平承诺:本人拟长期持有公司股票;
如果锁定期满后,本人拟减持股票的,将认真遵守中国证监会、深圳证券交易所关于股东减持的相
关规定,结合公司稳定股价、开展经营、资本运作的需要,审慎制定股票减持计划;本人减持公司
股份应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章的规定,具体方式包括但不限于证券交易所集中竞价交易方式、
大宗交易方式、协议转让方式等;若本人所持股票在锁定期满后两年内减持的,减持价格不低于发
行价,如遇除权除息事项,上述发行价相应调整;锁定期满后两年内,本人减持所持有的公司股份
数量合计不超过本次发行前本人所持股份总数的 20%。因公司进行分派、减资缩股等导致本人所持
公司股份变化的,可转让股份额度相应变更;本人减持股份前,将提前 3 个交易日予以公告,并按
照深圳证券交易所的规则及时、准确地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本人持有公司股份低于 5%以下时除外;
本人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集中竞价交易减持股份的,在首次卖出的 15 个交易日前向深圳证券交易
所报告减持计划,在深圳证券交易所备案后予以公告;本人采取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减持股份的,在
任意连续 90 个自然日内,减持股份总数不超过公司股份总数的 1%;采取大宗交易方式减持股份的,
在任意连续 90 个自然日内,减持股份总数不超过公司股份总数 2%;一致行动期限内,上述减持股
份数量本人与本人的一致行动人合并计算;本人自通过协议方式转让股份不再具有大股东(即控股
股东或持股 5%以上股东)身份之日起六个月内,通过集中竞价交易方式继续减持股份的,仍遵守
本承诺第 6 条及第 7 条中关于集中竞价交易减持的承诺;若本人违反承诺,本人当年度及以后年度
公司利润分配方案中应享有的现金分红暂不分配直至本人履行完本承诺为止。
公司持股 5%以下股东、实际控制人荆江承诺:本人拟长期持有公司股票;如果锁定期满后,
本人拟减持股票的,将认真遵守中国证监会、深圳证券交易所关于股东减持的相关规定,结合公司
稳定股价、开展经营、资本运作的需要,审慎制定股票减持计划;本人减持公司股份应符合相关法
律、法规、规章的规定,具体方式包括但不限于证券交易所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大宗交易、协议转
让方式等;若本人所持股票在锁定期满后两年内减持的,减持价格不低于发行价,如遇除权除息事
项,上述发行价相应调整;锁定期满后两年内,本人减持所持有的公司股份数量合计不超过本次发
行前本人所持股份总数的 20%。因公司进行分派、减资缩股等导致本人所持公司股份变化的,可转
让股份额度相应变更;本人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集中竞价交易减持股份的,在首次卖出的 15 个交
易日前向深圳证券交易所报告减持计划,在深圳证券交易所备案后予以公告;本人采取集中竞价交
易方式减持股份的,在任意连续 90 个自然日内,减持股份总数不超过公司股份总数的 1%;采取大
宗交易方式减持股份的,在任意连续 90 个自然日内,减持股份总数不超过公司股份总数 2%;一致
行动期限内,上述减持股份数量本人与本人的一致行动人合并计算;本人自采取协议转让方式减持
之日起六个月内,通过集中竞价交易方式继续减持股份的,仍遵守本承诺第 6 条及第 7 条中关于集
中竞价交易减持的承诺;若本人违反承诺,本人当年度及以后年度公司利润分配方案中应享有的现
金分红暂不分配直至本人履行完本承诺为止。
持股 5%以下的股东(董监高持股合伙企业)上海崴城、铜陵恒世丰承诺:如果锁定期满后,
本机构拟减持股票的,将认真遵守中国证监会、深圳证券交易所关于股东减持的相关规定;若本机
构所持股票在锁定期满后两年内减持的,减持价格不低于发行价,如遇除权除息事项,上述发行价
相应调整;锁定期满后两年内,本机构减持所持有的公司股份数量合计不超过本次发行前本机构所
持股份总数的 50%,因公司进行分派、减资缩股等导致本机构所持公司股份变化的,可转让股份额
度相应变更;本机构采取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减持股份的,在任意连续 90 个自然日内,减持股份总
数不超过公司股份总数的 1%;采取大宗交易方式减持股份的,在任意连续 90 个自然日内,减持股
份总数不超过公司股份总数 2%;本机构自采取协议转让方式减持之日起六个月内,通过集中竞价
交易方式继续减持股份的,仍遵守本承诺第 4 条中关于集中竞价交易减持的承诺;若本机构违反承
诺,本机构当年度及以后年度公司利润分配方案中应享有的现金分红暂不分配直至本机构履行完本
承诺为止。
截至本公告披露之日,荆世平先生、荆京平女士、夏琛女士、荆江先生以及持股 5%以下的股
东(董监高持股合伙企业)上海崴城、铜陵恒世丰严格履行了上述承诺,本次减持计划与此前披露
的意向、承诺一致,未违反相关承诺事项。
三、其他情况说明
施完毕。
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上市公司股东
减持股份管理暂行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8 号——股东及董事、高级
管理人员减持股份》等法律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的有关规定。
变更。
特此公告。
苏州恒铭达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