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科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关于第二期员工持股计划(草案)的合规性说明
北京科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
法》 《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
《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
(以下简称“《监管指引第 1 号》”)、
—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 《关于上市公司实
施员工持股计划试点的指导意见》
(以下简称“
《指导意见》”)等相关法律、行政
法规、规章、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制定了《第二期员工持股计划(草案)》,经公
司董事会审慎分析及核查,现就公司第二期员工持股计划(以下简称“本员工持
股计划”)是否符合《指导意见》《监管指引第 1 号》等相关规定说明如下:
《监管指引第 1 号》等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规
定的禁止实施员工持股计划的情形。
符合《指导意见》《监管指引第 1 号》等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不存在
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
遵循依法合规、自愿参与、风险自担的原则,不存在摊派、强行分配等方式强制
员工参与员工持股计划的情形;
及规范性文件规定的持有人条件,符合本员工持股计划规定的持有人范围,其作
为公司本员工持股计划持有人的主体资格合法、有效。
改善公司治理水平,提高职工的凝聚力和公司竞争力,调动员工的积极性和创造
性,确保公司未来发展战略和经营目标的实现,促进公司长期、持续、健康发展。
《监管指引第 1
综上,董事会认为公司实施本员工持股计划符合《指导意见》
号》等相关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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