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00704 证券简称:物产中大 公告编号:2025-065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
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案件所处的诉讼阶段:杭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已立案受理(一审),尚未开
庭审理;
? 上市公司所处的当事人地位:公司控股子公司浙江物产电子商务有限公
司为本次诉讼之原告;
? 涉案的金额:23,306.20 万元(含利息、律师、保全担保费等);
? 是否会对上市公司损益产生负面影响:截至本公告日,本次诉讼尚未开
庭审理,对公司本期利润或期后利润的影响尚具有不确定性,最终影响以法
院判决或执行结果为准。
近日,物产中大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控股子公司浙江物
产电子商务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物产电商”)与中邮崎酷信息技术(上海)有
限公司(以下简称“中邮崎酷”
)、上海鸿钺商贸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上海鸿钺
商贸”)、金大健、胡晓琦买卖合同纠纷事项,向杭州市中级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杭州市中级人民法院于 2025 年 9 月 22 日立案受理。公司按照上海证券交易
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规定,就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本次诉讼的基本情况
(一)诉讼各方当事人
法定代表人:朱琦。
(二)基本案情
购苹果手机,销售给下游客户中邮崎酷。为保障中邮崎酷货款回收,金大健以其
名下位于上海市普陀区长寿路房产提供抵押担保,上海鸿钺商贸以其位于上海市
松江区缤纷路房产提供抵押担保,金大健、胡晓琦提供连带责任保证。合同签订
后,物产电商如约履行发货义务,对方已验货签收但未按协议约定支付货款。截
至本公告日,中邮崎酷欠付货款金额合计 224,582,420 元。发生逾期后,物产电
商多次向其催要款项,未有效解决,遂向法院提起诉讼。
二、诉讼请求
司签订的《产品购销框架协议》及项下《采购订单》;
限公司支付货款 224,582,420 元、利息 6,612,060 元(以订单总价 234,868,620
元为基数,按日利率万分之五暂计至 2025 年 9 月 19 日,实际计算至货款支付完
毕之日),以上暂总计为 231,194,480 元;
限公司支付违约金 1,174,343.1 元;
限公司支付律师费 60 万元;
限公司支付财产保全担保费 93,224.82 元;
围内承担连带保证责任;
所有的位于上海市松江区缤纷路 518 号 4-15 幢的房屋折价或拍卖、变卖,并就
上述第 2 至 5 项诉讼请求在最高额 21,629 万元的范围内享有优先受偿权;
市普陀区长寿路 822 弄 65 号 1 层、上海市普陀区长寿路 699 号 101 的房屋折价
或拍卖、变卖,并就上述第 2 至 5 项诉讼请求在最高额 1,371 万元的范围内享有
优先受偿权;
三、诉讼的进展情况
杭州市中级人民法院于 2025 年 9 月 22 日立案受理公司控股子公司物产电商
与中邮崎酷、上海鸿钺商贸、金大健、胡晓琦买卖合同纠纷一案。
四、诉讼对公司本期利润或期后利润等的影响
因本次诉讼尚未开庭审理,对公司本期利润或期后利润的影响尚具有不确定
性,最终影响以法院判决或执行结果为准。
公司将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要求,及时披露上述诉讼案件的进展情况,
敬请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物产中大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