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方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国泰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安徽富乐德科技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核查意见
东方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国泰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 “独立财务顾
问”)作为安徽富乐德科技发展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富乐德”或“公司”)发
行股份、可转换公司债券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的独立财务顾问,根
据《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上
市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
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有关规定,对公司及子公司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
理的事项进行了核查,具体情况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同意安徽富乐德科技发展股份有限公司发行
股份和可转换公司债券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5〕
基金、华富瑞兴投资管理有限公司、鲁花道生(北京)企业管理发展有限公司、台
州城投沣收一号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王梓旭、济南瀚祥投资管理合伙企业
(有限合伙)、中国国际金融股份有限公司、华泰资产管理有限公司、诺德基金管理
有限公司、湖南轻盐创业投资管理有限公司-轻盐智选 37 号私募证券投资基金、广发
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华安证券资产管理有限公司、财通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定向增发
方式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 股)股票 21,939,831 股,每股面值 1 元,发行价为每股
人民币 35.67 元,募 集资金总额为 782,593,771.77 元,扣除扣除发行费 用人民 币
通合伙)已于 2025 年 8 月 19 日对公司本次发行的资金到位情况进行了审验,并出
具了“天健验〔2025〕243 号”《验资报告》。
上述募集资金已全部存放于公司开立的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并与独立财务顾问、
存放募集资金的商业银行签署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严格按照监管协议的规
定使用募集资金。
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
根据公司《安徽富乐德科技发展股份有限公司发行股份、可转换公司债券购买
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报告书(草案)》,本次募集配套资金在扣除本次交
易有关的税费及中介机构费用后将投资于以下项目:
单位:万元
拟投入募集资
序号 项目名称 投资总额 项目进展
金金额
半导体功率模块(高性能氮化硅)陶瓷基
板智能化生产线建设项目
合计 91,337.33 68,259.38 -
由于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有一定周期,根据募投项目建设进度使用安排,公
司部分募投项目资金将会出现暂时闲置的情形。
三、本次使用闲置募集资金及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基本情况
(一)投资目的
为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在不影响公司及子公司日常运营、确保募投项目所需资
金及安全的前提下,以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适度进行现金管理业务,能获得一定
的投资效益,进一步提升公司整体业绩水平,为公司股东谋取更多的投资回报。
(二)投资额度及期限
根据资金状况以及未来合理盈利预计,公司及全资子公司拟使用不超过 7 亿元
重大资产重组募集配套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上述资金额度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之日起 12 个月内有效,在上述额度及有效期内,资金可循环滚动使用。闲置募集资
金现金管理到期后将及时归还至募集资金专户。
(三)投资品种
公司闲置募集资金投资标的为低风险金融机构投资产品,只能用于购买安全性
高、流动性好、期限不超过 12 个月的保本型现金管理产品,包括但不限于通知存款、
协定存款、定期存款、结构性存款、银行理财产品、券商收益凭证等,购买渠道包
括但不限于商业银行、证券公司等金融机构。上述投资产品不得用于质押,且不涉
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中
所明确的股票及其衍生品、基金投资、期货投资等风险投资行为。
公司购买的投资产品受托方为商业银行等金融机构,与公司不存在关联关系。
(四)实施方式
公司董事会提请股东大会授权公司经营管理层在上述额度和期限内行使相关投
资决策权并签署相关合同文件,具体事项由财务部门负责组织实施。该授权自公司
股东大会通过之日起 12 个月内有效。
公司将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规
则》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要求,及时披露公司现金管理的具体情况。
四、投资风险及风险控制措施
(一)投资风险
流动性好、期限不超过 12 个月的保本型现金管理产品,但金融市场受宏观经济的影
响较大,投资产品所面临的风险包括但不限于信用风险、流动性风险、政策风险、
不可抗力及意外事件风险等,相关风险将影响理财收益、甚至本金安全。
(二)风险控制措施
投向、项目进展情况,一旦发现或判断有不利因素,将及时采取相应保全措施,控
制投资风险。
对所有理财产品项目进行全面检查,并根据谨慎性原则,合理地预计各项投资可能
发生的收益和损失。
业机构进行审计。
行信息披露义务。
五、对公司日常经营的影响
公司本次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是在确保公司日常经营管理、
公司募投项目所需资金以及保证募集资金安全的前提下进行的,不影响公司资金正
常周转需要,不影响募投项目的正常建设。部分闲置资金适度投资低风险投资产品,
能够获得一定投资收益,有利于提升公司整体业绩水平,实现股东利益最大化。
六、履行的审议程序和相关意见
(一)董事会审议情况
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及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使用不超过 9 亿元
(含本数)暂时闲置募集资金(其中 IPO 募集资金 2 亿元、重大资产重组募集配套
资金不超过 7 亿元)以及不超过 9 亿元(含本数)暂时闲置自有资金(合计不超过
金只能用于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期限不超过 12 个月的保本型现金管理产品),
使用期限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 12 个月内有效。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
审议。
(二)监事会审议情况
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及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监事会认为,公司本次使
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及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有利于提高公司资金使用效率和收
益,不影响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正常进行、募集资金的正常使用和公司正常经
营业务开展,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
利益的情形,全体监事一致同意该事项。
七、独立财务顾问核查意见
经核查,独立财务顾问认为:公司本次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事项
已经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审议通过,尚待提交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实施。该事项履
行了必要的审议程序,符合《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
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
公司规范运作》等相关规定,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使用用途的情形,不影响募
集资金投资计划的正常进行,不存在损害公司和股东利益的情形。
综上,独立财务顾问对公司本次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事项无异议。
(以下无正文)
(本页无正文,为《东方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国泰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安徽富
乐德科技发展股份有限公司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核查意见》之签章页)
财务顾问主办人:
谭轶铭 方瑞荣 张高峰
东方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年 月 日
(本页无正文,为《东方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国泰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安徽富
乐德科技发展股份有限公司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核查意见》之签章页)
财务顾问主办人:
张希朦 田 来 李 勤
国泰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