扬州金泉: 扬州金泉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关于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预留部分授予激励对象名单的核查意见

来源:证券之星 2025-09-30 18:05: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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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关于 2024 年限制性股票激
     励计划预留部分授予激励对象名单的核查意见
  扬州金泉旅游用品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
员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上市公司股权激
励管理办法》(以下简称“《管理办法》”)和《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对公司
意见如下:
  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对公司 2024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预留部分授予
中确定的激励对象是否符合授予条件进行核实后,认为:
(草案)》(以下简称“《激励计划》”)中关于授予日的规定,同时本次授予也符
合公司《激励计划》中关于激励对象获授限制性股票的条件。
股权激励计划的情形,公司具备实施股权激励计划的主体资格。
                          《管理办法》等法律
法规和《公司章程》中关于本次激励计划有关任职资格的规定,均符合《管理办
法》中规定的激励对象条件,符合公司《激励计划》规定的激励对象范围,其作
为公司本次激励计划激励对象的主体资格合法有效。
排。
励计划》中规定若公司发生派息等事项,限制性股票授予价格将做相应的调整,
公司本次调整限制性股票授予价格符合《管理办法》及《激励计划》等的相关规
定,程序合法合规,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况,同意公司对本激励
计划限制性股票授予价格的调整。
可持续发展能力,提升管理效率和员工的积极性、创造性,并最终有利于提高公
司业绩并确保公司发展战略与经营目标的实现,为股东带来持续的回报。
  综上,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同意以 2025 年 9 月 30 日为授予日,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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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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