乐鑫信息科技(上海)股份有限公司
发行情况报告书
保荐人(主承销商)
广东省深圳市福田区中心三路 8 号卓越时代广场(二期)北座
二〇二五年九月
发行人董事、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委员及高级管理人员声明
本公司董事、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委员及高级管理人员承诺本发行情况报告书
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承担
相应的法律责任。
全体董事:
TEO SWEE ANN 张瑞安 NG PEI CHI 黄佩琪 王 珏
TEO TECK LEONG 张德隆 CHEN MYN 陈敏 LEE KIAN SOON 李建顺
LEONG FOO LENG 梁富棱
乐鑫信息科技(上海)股份有限公司
年 月 日
发行人董事、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委员及高级管理人员声明
本公司董事、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委员及高级管理人员承诺本发行情况报告书
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承担
相应的法律责任。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委员:
CHEN MYN 陈敏 NG PEI CHI 黄佩琪 LEE KIAN SOON 李建顺
乐鑫信息科技(上海)股份有限公司
年 月 日
发行人董事、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委员及高级管理人员声明
本公司董事、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委员及高级管理人员承诺本发行情况报告书
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承担
相应的法律责任。
其他高级管理人员:
邵静博
乐鑫信息科技(上海)股份有限公司
年 月 日
目 录
(二)发行对象与发行人关联关系、最近一年重大交易情况及未来交易
第三节 保荐人(主承销商)关于本次发行过程和发行对象合规性的结论性意见
释 义
除非另有说明,下列词语具有如下特定含义:
乐鑫科技、发行人、上市公
指 乐鑫信息科技(上海)股份有限公司
司、公司
发行、本次发行、本次向特
乐鑫信息科技(上海)股份有限公司 2025 年度向特定对
定对象发行、本次向特定对 指
象发行 A 股股票
象发行股票
Teo Swee Ann 指 中文姓名:张瑞安,本公司实际控制人
乐鑫香港 指 乐鑫(香港)投资有限公司,本公司控股股东
中国证监会、证监会 指 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
上交所、交易所 指 上海证券交易所
国务院国资委 指 国务院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
保荐人、主承销商、中信证
指 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券
发行人律师、锦天城、锦天
指 上海市锦天城律师事务所
城律师
天职会计师、天职国际、会
指 天职国际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计师
《乐鑫信息科技(上海)股份有限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
《发行与承销方案》 指
票发行与承销方案》
《公司法》 指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证券法》 指 《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
《注册管理办法》 指 《上市公司证券发行注册管理办法》
《上市规则》 指 《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
《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证券发行与承销业务实施细
《实施细则》 指
则》
《发行与承销管理办法》 指 《证券发行与承销管理办法》
《公司章程》 指 《乐鑫信息科技(上海)股份有限公司章程》
《乐鑫信息科技(上海)股份有限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
《认购邀请书》 指
票认购邀请书》
境内证券交易所上市、以人民币标明股票面值、以人民币
A股 指
认购和进行交易的普通股
元、万元、亿元 指 人民币元、万元、亿元
本发行情况报告书若出现总数与各分项数值之和尾数不符的情况,均为四舍五入原因造成。
第一节 本次发行的基本情况
一、发行人基本情况
公司名称 乐鑫信息科技(上海)股份有限公司
英文名称 Espressif Systems (Shanghai)Co., Ltd.
上市时间 2019 年 7 月 22 日
注册资本 15,670.2722 万元
股票上市地 上海证券交易所
A 股股票简称 乐鑫科技
A 股股票代码 688018
法定代表人 TEO SWEE ANN
公司住所 上海市浦东新区御北路 235 弄 3 号楼 1-7 层
邮政编码 201204
电话 021-61065218
传真 不适用
网址 http://www.espressif.com
电子邮箱 ir@espressif.com
一般项目:集成电路设计;软件开发;软件销售;人工智能基础
软件开发;人工智能应用软件开发;信息技术咨询服务;集成电
路销售;集成电路芯片及产品销售;电子产品销售;物联网设备
销售;灯具销售;货物进出口;技术进出口;电子元器件批发;
经营范围
电子元器件零售。
(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
主开展经营活动)许可项目:出版物批发;出版物零售。
(依法须
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
项目以相关部门批准文件或许可证件为准)
二、本次发行履行的相关程序
(一)本次发行履行的内部决策程序
于公司符合向特定对象发行 A 股股票条件的议案》《关于公司 2025 年度向特定
对象发行 A 股股票方案的议案》《关于公司 2025 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 A 股股票
预案的议案》等与本次发行相关的议案,并同意将与本次发行相关的议案提交公
司 2025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关于公司符合向特定对象发行 A 股股票条件的议案》《关于公司 2025 年度向
特定对象发行 A 股股票方案的议案》《关于公司 2025 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 A 股
股票预案的议案》等与本次发行相关的议案,并授权董事会全权办理本次向特定
对象发行股票相关事项。
(二)本次发行的监管部门审核及注册过程
份有限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交易所审核意见》,公司本次发行申请获得上
交所审核通过。
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5〕1854 号),同意公司向
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注册申请。
(三)募集资金到账及验资情况
根据天职国际 2025 年 9 月 26 日出具的《验资报告》
(天职业字[2025]39267
号),截至 2025 年 9 月 25 日,保荐人(主承销商)中信证券在中国工商银行股
份有限公司北京燕莎支行的账户为 0200012729201870481 的人民币账户已收到
乐鑫科技本次发行认购资金人民币 1,777,876,643.52 元。
税)的余额划转至公司指定的本次募集资金专户内。
根据天职国际 2025 年 9 月 26 日出具的《验资报告》
(天职业字[2025]38944
号),截至 2025 年 9 月 26 日,乐鑫科技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人民币普通股股票
元。募集资金总额扣除发行费用(不含税)12,057,353.64 元后的实际募集资金净
额为 1,765,819,289.88 元,其中增加股本人民币 10,440,288.00 元,增加资本公积
人民币 1,755,379,001.88 元。
经核查,本次发行的发行过程合法、合规,发行结果公平、公正,缴款通知
的发送、缴款和验资过程合规,符合《认购邀请书》的约定,符合发行人关于本
次发行的董事会决议、股东大会决议及本次发行的《发行与承销方案》的规定以
及《证券发行与承销管理办法》
《注册管理办法》
《实施细则》等法律法规的相关
规定。
(四)股份登记和托管情况
公司本次发行新增股份的登记托管手续将尽快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
任公司上海分公司办理完成。
三、本次发行概要
(一)发行股票的类型和面值
本次发行的股票为境内上市人民币普通股(A 股),每股面值人民币 1.00 元。
(二)发行数量
根据投资者申购报价情况,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数量为 10,440,288 股,
发行规模为 1,777,876,643.52 元,符合公司董事会及股东大会决议的有关规定,
满足《关于同意乐鑫信息科技(上海)股份有限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注册的
批复〔2025〕1854 号》的相关要求,发行股数未超过《发行与承销方案》中规
定的拟发行股票数量上限,且超过本次《发行与承销方案》中规定的拟发行股票
数量上限的 70%(即 7,957,757 股)。
(三)定价基准日、定价原则及发行价格
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采取竞价发行方式,定价基准日为发行期首日(即
易均价的 80%,即不低于人民币 156.39 元/股。
发行人律师对本次发行投资者认购邀请及申购报价全过程进行见证,公司和
保荐人(主承销商)根据投资者申购报价情况,并严格按照《认购邀请书》中确
定发行价格、发行对象及获配股票的程序和规则,确定本次发行价格 170.29 元/
股,发行价格与发行底价的比率为 108.89%。本次发行价格的确定符合中国证监
会、上交所的相关规定,符合《发行与承销方案》。
(四)募集资金和发行费用
本次发行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 1,777,876,643.52 元,扣除保荐承销费用人
民 币 10,777,295.45 元 ( 含 增 值 税 ) 后 公 司 实 际 收 到 的 货 币 资 金 为 人 民 币
的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 1,765,819,289.88 元。
(五)发行对象
根据投资者申购报价情况,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份的发行对象最终确定为
《实施细则》等相关法律法规以及发行人股东大会
关于本次发行相关决议的规定,均以现金方式认购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的股票。
本次发行配售结果如下:
序 限售期
发行对象 获配股数(股) 获配金额(元)
号 (月)
上海睿郡资产管理有限公司—睿郡有孚 1
号私募证券投资基金
上海睿郡资产管理有限公司—睿郡有孚 3
号私募证券投资基金
上海睿郡资产管理有限公司—睿郡有孚 2
号私募证券投资基金
上海睿郡资产管理有限公司—睿郡有孚 5
号私募证券投资基金
深圳展博投资管理有限公司—展博多策
略 2 号私募证券投资基金
四川振兴嘉杰私募证券投资基金管理有
资基金
无锡金筹投资管理有限公司—金筹研究
精选一期私募证券投资基金
序 限售期
发行对象 获配股数(股) 获配金额(元)
号 (月)
合计 10,440,288 1,777,876,643.52 -
(六)限售期
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完成后,投资者认购的本次发行的股票自发行结束之日
起 6 个月内不得转让,法律法规对限售期另有规定的,依其规定。前述股份限售
期届满后减持还需遵守《公司法》
《证券法》
《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
法律、法规、规章、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
发行对象基于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所取得股票因公司分配股票股利、资本公
积转增等情形所衍生取得的股票亦应遵守上述股票锁定安排。限售期结束后按中
国证监会、上海证券交易所以及上市公司《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执行。
发行后在限售期内,委托人或合伙人不得转让其持有的产品份额或退出合伙。
(七)上市地点
本次发行的股票将于限售期满后在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
(八)本次发行的申购报价及获配情况
发行人及保荐人(主承销商)于 2025 年 9 月 17 日向上交所报送《发行与承
销方案》《乐鑫信息科技(上海)股份有限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拟发送认购
邀请书的投资者名单》及《乐鑫信息科技(上海)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向特定对象
发行股票会后重大事项的承诺函》等发行相关文件,并启动本次发行。在发行人
和保荐人(主承销商)报送《发行与承销方案》后,有广东粤科资本投资有限公
司等 11 名新增投资者表达了认购意向,为推动本次发行顺利完成,发行人和主
承销商特申请在之前报送的《乐鑫信息科技(上海)股份有限公司向特定对象发
行 A 股股票拟发送认购邀请书的投资者名单》的基础上增加该 11 名投资者,并
及时向上述投资者发送了认购邀请文件。
截至发行申购日(2025 年 9 月 22 日)上午 9:00 前,在上海市锦天城律师事
务所(以下简称“见证律师”)的见证下,发行人及保荐人(主承销商)以电子
邮件或邮寄的方式向发行人前 20 名股东(截至 2025 年 8 月 29 日,剔除发行人
及主承销商的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其控制或者
施加重大影响的关联方以及上述机构及人员通过直接或间接形式参与的主体后,
未剔除重复机构,共 20 家)、23 家证券投资基金管理公司、19 家证券公司、11
家保险机构投资者、150 家其他投资者,共计 223 名特定对象发送了《认购邀请
书》及相关附件。
经核查,本次认购邀请文件的内容、发送对象的范围及发送过程符合《证券
发行与承销管理办法》《注册管理办法》和《实施细则》等有关法律、法规、规
章制度的要求,符合发行人关于本次发行的股东大会、董事会决议及发行与承销
方案文件的规定。同时,认购邀请文件真实、准确、完整地事先告知了投资者关
于本次选择发行对象、确定认购价格、分配数量的具体规则和时间安排等情形。
经核查,本次发行对象不包括发行人和主承销商的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
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其控制或者施加重大影响的关联方,不存在上述机
构及人员通过直接或间接形式参与本次发行的情形。发行人及其控股股东、实际
控制人、主要股东未向发行对象做出保底保收益或变相保底保收益承诺,且未直
接或通过利益相关方向发行对象提供财务资助或者其他补偿。
在《认购邀请书》规定的时间内,即 2025 年 9 月 22 日上午 9:00-12:00,在
见证律师的全程见证下,发行人和保荐人(主承销商)共收到 27 份《申购报价
单》等申购文件。27 家投资者全部按时、完整地发送全部申购文件,且足额缴
纳保证金(公募基金、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人民币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无需缴
纳),均为有效报价。
发行申购报价情况如下:
认购价格 认购金额 是否缴纳 是否有
序号 投资者名称
(元/股) (万元) 保证金 效申购
深圳展博投资管理有限公司—展博多策略 2
号私募证券投资基金
认购价格 认购金额 是否缴纳 是否有
序号 投资者名称
(元/股) (万元) 保证金 效申购
无锡金筹投资管理有限公司—金筹研究精
选一期私募证券投资基金
杭州中大君悦投资有限公司—君悦科新 1 号
私募证券投资基金
四川振兴嘉杰私募证券投资基金管理有限 182.16 6,000.00
金 169.59 8,000.00
上海睿郡资产管理有限公司—睿郡有孚 1 号
私募证券投资基金
上海睿郡资产管理有限公司—睿郡有孚 2 号
私募证券投资基金
上海睿郡资产管理有限公司—睿郡有孚 3 号
私募证券投资基金
上海睿郡资产管理有限公司—睿郡有孚 5 号
私募证券投资基金
认购价格 认购金额 是否缴纳 是否有
序号 投资者名称
(元/股) (万元) 保证金 效申购
(九)发行配售情况
根据投资者申购报价情况,并严格按照《认购邀请书》中确定的发行价格、
发行对象及获配股份数量的程序和规则,确定本次发行价格为 170.29 元/股。发
行人及主承销商于 2025 年 9 月 22 日向获配投资者发送了《乐鑫信息科技(上海)
股份有限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缴款通知书》,具体名单如下:
序号 认购对象 获配股数(股) 获配金额(元)
序号 认购对象 获配股数(股) 获配金额(元)
上海睿郡资产管理有限公司—睿郡有孚 1 号私
募证券投资基金
上海睿郡资产管理有限公司—睿郡有孚 3 号私
募证券投资基金
上海睿郡资产管理有限公司—睿郡有孚 2 号私
募证券投资基金
上海睿郡资产管理有限公司—睿郡有孚 5 号私
募证券投资基金
深圳展博投资管理有限公司—展博多策略 2 号
私募证券投资基金
四川振兴嘉杰私募证券投资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振兴嘉杰壁虎一号私募证券投资基金
无锡金筹投资管理有限公司—金筹研究精选一
期私募证券投资基金
合计 10,440,288 1,777,876,643.52
经核查,本次发行定价及配售过程符合《注册管理办法》《实施细则》等有
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及向上交所报送的《发行与承销方案》文件的
要求。发行价格和发行对象的确定、股份数量的分配严格遵守了《认购邀请书》
确定的程序和规则。
四、本次发行的发行对象情况
(一)发行对象基本情况
名称 兴证全球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企业性质 有限责任公司(外商投资、非独资)
注册地址 上海市金陵东路 368 号
办公地址 上海市浦东新区芳甸路 1155 号浦东嘉里城办公楼 28-29 楼
法定代表人 庄园芳
成立日期 2003-09-30
注册资本 15,000 万元
统一社会信
用代码
基金募集、基金销售、资产管理、特定客户资产管理和中国证监会许可的其
经营范围
它业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获配数量 1,570,849 股
限售期 6 个月
名称 上海睿郡资产管理有限公司
企业性质 有限责任公司(自然人投资或控股)
注册地址 上海市虹口区四平路 421 弄 107 号
办公地址 上海市浦东新区芳甸路 1155 号嘉里城办公楼 2303
法定代表人 杜昌勇
成立日期 2015-05-18
注册资本 5,000 万元
统一社会信
用代码
资产管理,投资管理。
【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
经营范围
营活动】
获配数量 1,202,067 股
限售期 6 个月
名称 上海睿郡资产管理有限公司
企业性质 有限责任公司(自然人投资或控股)
注册地址 上海市虹口区四平路 421 弄 107 号
办公地址 上海市浦东新区芳甸路 1155 号嘉里城办公楼 2303
法定代表人 杜昌勇
成立日期 2015-05-18
注册资本 5,000 万元
统一社会信
用代码
资产管理,投资管理。
【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
经营范围
营活动】
获配数量 980,680 股
限售期 6 个月
名称 国泰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企业性质 上市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 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商城路 618 号
办公地址 上海市静安区南京西路 768 号国泰海通大厦
法定代表人 朱健
成立日期 1999-08-18
注册资本 1,762,892.5829 万元
统一社会信
用代码
许可项目:证券业务;证券投资咨询;证券公司为期货公司提供中间介绍业
务。
(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
经营范围
项目以相关部门批准文件或许可证件为准)一般项目:证券财务顾问服务。
(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获配数量 830,935 股
限售期 6 个月
名称 财通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企业性质 其他有限责任公司
注册地址 上海市虹口区吴淞路 619 号 505 室
办公地址 上海市浦东新区银城中路 68 号 45 楼
法定代表人 吴林惠
成立日期 2011-06-21
注册资本 20,000 万元
统一社会信
用代码
基金募集、基金销售、特定客户资产管理、资产管理及中国证监会许可的其
经营范围
他业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获配数量 811,556 股
限售期 6 个月
名称 上海睿郡资产管理有限公司
企业性质 有限责任公司(自然人投资或控股)
注册地址 上海市虹口区四平路 421 弄 107 号
办公地址 上海市浦东新区芳甸路 1155 号嘉里城办公楼 2303
法定代表人 杜昌勇
成立日期 2015-05-18
注册资本 5,000 万元
统一社会信
用代码
资产管理,投资管理。
【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
经营范围
营活动】
获配数量 692,935 股
限售期 6 个月
名称 上海睿郡资产管理有限公司
企业性质 有限责任公司(自然人投资或控股)
注册地址 上海市虹口区四平路 421 弄 107 号
办公地址 上海市浦东新区芳甸路 1155 号嘉里城办公楼 2303
法定代表人 杜昌勇
成立日期 2015-05-18
注册资本 5,000 万元
统一社会信
用代码
资产管理,投资管理。
【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
经营范围
营活动】
获配数量 634,212 股
限售期 6 个月
名称 中国国际金融股份有限公司
企业性质 上市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 北京市朝阳区建国门外大街 1 号国贸大厦 2 座 27 层及 28 层
办公地址 北京市朝阳区建国门外大街 1 号国贸大厦 2 座 27 层及 28 层
法定代表人 陈亮
成立日期 1995-07-31
注册资本 482,725.6868 万元
统一社会信
用代码
许可项目:证券业务;外汇业务;公募证券投资基金销售;证券公司为期货
公司提供中间介绍业务;证券投资基金托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
经营范围
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相关部门批准文件或许可证
件为准)(不得从事国家和本市产业政策禁止和限制类项目的经营活动。)
获配数量 587,233 股
限售期 6 个月
名称 诺德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企业性质 其他有限责任公司
注册地址 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富城路 99 号 18 层
办公地址 上海市浦东新区富城路 99 号震旦国际大楼 18 楼
法定代表人 郑成武
成立日期 2006-06-08
注册资本 10,000 万元
统一社会信
用代码
(一)发起、设立和销售证券投资基金;(二)管理证券投资基金;(三)经
经营范围 中国证监会批准的其他业务。
【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
开展经营活动】
获配数量 560,220 股
限售期 6 个月
名称 深圳展博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企业性质 有限责任公司
注册地址 深圳市福田区福田街道福安社区益田路 5033 号平安金融中心 60 层 03 室
办公地址 深圳市福田区福田街道福安社区益田路 5033 号平安金融中心 60 层 03 室
法定代表人 陈锋
成立日期 2008-05-19
注册资本 3,000 万元
统一社会信
用代码
投资管理、受托资产管理(法律、行政法规和国务院决定规定需要前置审批
经营范围
的项目,取得相关审批后方可经营)
。
获配数量 411,063 股
限售期 6 个月
证券投资基金
名称 四川振兴嘉杰私募证券投资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企业性质 有限责任公司(非自然人投资或控股的法人独资)
注册地址 成都市武侯区锦绣街 8 号 2 层 D042 号
办公地址 中国(四川)自由贸易试验区成都高新区益州大道中段 999 号
成立日期 2023-12-28
注册资本 1,000 万元
统一社会信
用代码
一般项目:私募证券投资基金管理服务(须在中国证券投资基金业协会完成
经营范围 登记备案后方可从事经营活动)。(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
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获配数量 411,063 股
限售期 6 个月
名称 无锡金筹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企业性质 有限责任公司(非自然人投资或控股的法人独资)
注册地址 无锡市锡山经济技术开发区凤威路 2 号
办公地址 无锡市金融一街 8 号 国联金融大厦 10 号楼 25 楼
法定代表人 张宝丁
成立日期 2017-05-15
注册资本 1000 万元
统一社会信
用代码
投资管理,利用自有资产对外投资。
(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
经营范围
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获配数量 293,616 股
限售期 6 个月
名称 瑞众人寿保险有限责任公司
企业性质 其他有限责任公司
北京市丰台区凤凰嘴街 2 号院 2 号楼 101、201、301、501、1201、1501、1601、
注册地址
办公地址 北京市丰台区凤凰嘴街 2 号院 2 号楼
法定代表人 赵国栋
成立日期 2023-06-30
注册资本 5,650,000 万元
统一社会信
用代码
许可项目:保险业务;保险资产管理。(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
经营范围 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相关部门批准文件或许可证件为准)
(不得从事国家和本市产业政策禁止和限制类项目的经营活动。)
获配数量 293,616 股
限售期 6 个月
名称 广东粤科资本投资有限公司
企业性质 有限责任公司(非自然人投资或控股的法人独资)
注册地址 珠海市横琴新区环岛东路 1889 号创意谷 19 栋 218 室-142
办公地址 广州市海珠区聚新街 63 号粤科金融大厦
法定代表人 封华
成立日期 2016-07-14
注册资本 10,000 万元
统一社会信
用代码
一般项目:以自有资金从事投资活动。
(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
经营范围
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获配数量 293,616 股
限售期 6 个月
名称 广东恒阔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企业性质 有限责任公司(非自然人投资或控股的法人独资)
注册地址 广东省广州市南沙区丰泽东路 106 号(自编 1 楼)X1301-G4974
办公地址 广东省广州市越秀区天河路 45 号恒健大厦 16 楼
法定代表人 张大伟
成立日期 2016-08-29
注册资本 20,000 万元
统一社会信
用代码
股权投资与管理,投资管理服务,资产管理,企业自有资金投资,投资咨询
经营范围 服务;企业管理与咨询服务,企业财务咨询服务;受金融企业委托提供非金
融业务服务。
(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获配数量 293,616 股
限售期 6 个月
姓名 郭伟松
联系地址 福建省厦门市思明区
身份证号码 3505241974********
获配数量 293,616 股
限售期 6 个月
名称 易米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企业性质 有限责任公司(自然人投资或控股)
注册地址 上海市虹口区保定路 450 号 9 幢 320 室
办公地址 上海市浦东新区杨高南路 759 号 29 层 02 单元
法定代表人 李毅
成立日期 2017-05-24
注册资本 15,000 万元
统一社会信
用代码
许可项目: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管理,基金销售,私募资产管理和中国证
经营范围 监会许可的其他业务。
(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
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相关部门批准文件或许可证件为准)
获配数量 279,395 股
限售期 6 个月
(二)发行对象与发行人关联关系、最近一年重大交易情况及未来交易安
排
经核查,本次获配的发行对象不包括发行人和主承销商的控股股东、实际控
制人、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其控制或者施加重大影响的关联方,也不存
在上述机构及人员通过直接或间接形式参与本次发行认购的情形。本次发行对象
与公司最近一年不存在重大交易情况,目前也没有交易的安排。对于未来可能发
生的交易,公司将严格按照《公司章程》及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履行相应的内
部审批决策程序,并作充分的信息披露。
(三)发行对象的投资者适当性情况
根据《证券期货投资者适当性管理办法》《证券经营机构投资者适当性管理
实施指引(试行)》,保荐人(主承销商)须开展投资者适当性管理工作。按照《认
购邀请书》中约定的投资者分类标准,投资者划分为专业投资者和普通投资者,
其中专业投资者又划分为 A 类专业投资者、B 类专业投资者和 C 类专业投资者;
普通投资者按其风险承受能力等级由低到高划分为最低风险等级、C1 保守型、
C2 相对保守型、C3 稳健型、C4 相对积极型和 C5 积极型。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
股票风险等级界定为 R3 级,仅专业投资者和普通投资者风险等级为 C3 及以上
的投资者可参与认购。
本次发行参与报价并最终获配的投资者均已按照相关法规和《认购邀请书》
中的投资者适当性管理要求提交了相关材料,保荐人(主承销商)对本次发行的
获配对象的投资者适当性核查结论如下:
产品风险等级
序号 发行对象名称 投资者分类 与风险承受能
力是否匹配
上海睿郡资产管理有限公司—睿郡有孚 1 号私
募证券投资基金
上海睿郡资产管理有限公司—睿郡有孚 3 号私
募证券投资基金
上海睿郡资产管理有限公司—睿郡有孚 2 号私
募证券投资基金
上海睿郡资产管理有限公司—睿郡有孚 5 号私
募证券投资基金
深圳展博投资管理有限公司—展博多策略 2 号
私募证券投资基金
产品风险等级
序号 发行对象名称 投资者分类 与风险承受能
力是否匹配
四川振兴嘉杰私募证券投资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振兴嘉杰壁虎一号私募证券投资基金
无锡金筹投资管理有限公司—金筹研究精选一
期私募证券投资基金
经核查,上述 17 名投资者均符合《证券期货投资者适当性管理办法》
《证券
经营机构投资者适当性管理实施指引(试行)》及主承销商投资者适当性管理相
关制度要求。
(四)发行对象私募基金备案情况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
《私募投资基金监督管理暂行办法》
《私募投资基金登记备案办法》,私募投资基金系指以非公开方式向合格投资者
募集资金设立的投资基金,包括资产由基金管理人或者普通合伙人管理的以投资
为目的设立的公司或者合伙企业私募投资基金,需要按规定办理私募基金管理人
登记及私募基金备案。
根据竞价申购结果,保荐人(主承销商)和发行人律师对本次发行的获配发
行对象是否属于《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私募投资基金监督管理暂
行办法》《私募投资基金登记备案办法》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自律规则所
规定的私募投资基金备案情况进行了核查,相关核查情况如下:
郡资产管理有限公司—睿郡有孚 2 号私募证券投资基金、上海睿郡资产管理有限
公司—睿郡有孚 3 号私募证券投资基金、上海睿郡资产管理有限公司—睿郡有孚
投资基金、四川振兴嘉杰私募证券投资基金管理有限公司—振兴嘉杰壁虎一号私
募证券投资基金、无锡金筹投资管理有限公司—金筹研究精选一期私募证券投资
基金属于《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
《私募投资基金监督管理暂行办法》
以及《私募投资基金登记备案办法》所规定的私募投资基金及私募投资基金管理
人,已按照该等规定办理备案手续。
有限公司属于其他机构投资者,上述投资者以自有资金参与本次发行认购,不属
于《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
《私募投资基金监督管理暂行办法》
《私募
投资基金登记备案办法》规定的私募投资基金,无需办理私募基金登记备案手续。
限公司、易米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为证券投资基金管理人,其参与本次发行认购的
各类资产管理计划均已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证券期货经营
机构私募资产管理业务管理办法》及《证券期货经营机构私募资产管理计划备案
办法》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自律规则的规定在中国证券投资基金业协会
进行了备案。
已取得《经营证券期货业务许可证》,其认购资金为自有资金,无需履行相关的
私募基金或资产管理计划登记备案手续。
金监督管理暂行办法》以及《私募投资基金登记备案办法》所规定的登记备案范
围内,无需按照前述规定履行私募基金备案登记手续。
综上,本次发行的认购对象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等相关
法规以及上市公司股东大会关于本次发行相关决议的规定,涉及需要备案的产品
均已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
《私募投资基金监督管理暂行办法》
《私募投资基金登记备案办法》
《证券期货经营机构私募资产管理业务管理办法》
以及《证券期货经营机构私募资产管理计划备案办法》等法律、法规要求在中国
证券投资基金业协会完成备案。
(五)关于发行对象资金来源的说明
本次向特定投资者发行股票的发行对象中不存在发行人和保荐人(主承销商)
的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其控制或者施加重大影
响的关联方通过直接或间接形式参与本次发行认购,或将本次发行获配的损益让
渡至以上禁止类主体的情形;不存在发行人及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主要股
东、保荐人(主承销商)直接或通过其利益相关方向发行对象作出保底保收益或
变相保底保收益承诺、提供财务资助或者补偿的情形。
综上所述,上述认购资金来源的信息真实、准确、完整,上述认购资金来源
的安排能够有效维护公司及中小股东合法权益,符合中国证监会《监管规则适用
指引——发行类第 6 号》等相关规定。
五、本次发行的相关机构情况
(一)保荐人(主承销商):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张佑君
保荐代表人:屠晶晶、李阳
项目协办人:庄子衡
项目组成员:艾华、赵耀、王风雷、张廷宇、王艺博、张馨澜、张田枫
办公地址:北京市朝阳区亮马桥路 48 号中信证券大厦
电话:021-20262000
传真:021-20262004
(二)发行人律师:上海市锦天城律师事务所
负责人:沈国权
经办律师:沈诚、宋怡、朱怡静
办公地址:上海市浦东新区银城中路 501 号上海中心大厦 9、11、12 层
电话:021-20511000
传真:021-20511999
(三)审计机构:天职国际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负责人:邱靖之
经办注册会计师:马罡、张五一
办公地址:中国北京海淀区车公庄西路 19 号国际传播科技文化园 12 号楼
电话:010-88827799
传真:010-88018737
(四)验资机构:天职国际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负责人:邱靖之
经办注册会计师:马罡、张五一
办公地址:中国北京海淀区车公庄西路 19 号国际传播科技文化园 12 号楼
电话:010-88827799
传真:010-88018737
第二节 发行前后相关情况对比
一、本次发行前后前十名股东情况对比
(一)本次发行前公司前十名股东情况
截至 2025 年 6 月 30 日,公司前十大股东情况如下:
持有有限售
序 持股股数 持股比
股东名称 股份性质 条件股份数
号 (股) 例(%)
量(股)
上海睿郡资产管理有限公司-睿
郡有孚 1 号私募证券投资基金
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嘉实上
证券投资基金
上海睿郡资产管理有限公司-睿
郡有孚 3 号私募证券投资基金
上海乐鲀企业管理合伙企业(有
限合伙)
上海睿郡资产管理有限公司-睿
郡有孚 2 号私募证券投资基金
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东方阿
投资基金
合计 81,706,917 52.15 - -
(二)本次发行后公司前十名股东情况
假设以上述持股为基础,不考虑其他情况,本次发行新增股份完成股份登记
后,公司前十名股东持股情况如下(最终本次发行后公司前十名股东持股情况以
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的登记结果为准):
持有有限售
序 持股股数 持股比例
股东名称 股份性质 条件股份数
号 (股) (%)
量(股)
持有有限售
序 持股股数 持股比例
股东名称 股份性质 条件股份数
号 (股) (%)
量(股)
上海睿郡资产管理有限公司
部分 A 股流
通股
资基金
上海睿郡资产管理有限公司
部分 A 股流
通股
资基金
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嘉
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
上海睿郡资产管理有限公司
资基金
上海乐鲀企业管理合伙企业
(有限合伙)
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东
起式证券投资基金
合计 84,582,599 50.61 - 2,875,682
二、本次发行对公司的影响
(一)对公司股本结构的影响
本次发行完成后,公司增加 10,440,288 股有限售条件流通股。同时,本次发
行不会导致公司控制权发生变化,发行人控股股东仍为乐鑫香港,实际控制人仍
为 Teo Swee Ann。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完成后,公司股权结构符合《上市规则》
规定的上市条件。
(二)对公司资产结构的影响
本次发行募集资金到位后,公司总资产和净资产将同时增加,资产负债率将
有所下降。本次发行使得公司整体资金实力和偿债能力得到提升,资本结构得到
优化,为公司后续发展提供有效的保障。
(三)对公司业务结构的影响
本次发行募投项目系公司对主营业务的拓展与完善,是公司完善产业布局、
夯实核心竞争力的重要举措,符合国家产业政策以及公司未来整体战略发展方向,
具有良好的市场发展前景和经济效益,募集资金运用方案合理、可行。本次募投
项目陆续达产后,将有助于提高公司的盈利水平,对公司提升研发能力、持续盈
利能力与自主创新能力具有重要意义。因此,本次发行符合公司长期发展需求及
全体股东的利益。
(四)对公司治理的影响
本次发行前,公司已严格按照法律法规的要求,建立了完善的公司治理结构。
本次发行完成后,公司的控股股东和实际控制人的状态都没有发生变化。本次向
特定对象发行股票不会对上市公司现有治理结构产生重大影响,公司将继续加强
和完善公司的法人治理结构。
(五)对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和研发人员结构的影响
本次发行不会对公司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和研发人员结构造成重大
影响,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不会因本次发行而发生重大变化。若公司
拟调整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和研发人员结构,将根据有关规定履行必要的
法律程序和信息披露义务。
(六)本次发行对同业竞争和关联交易的影响
本次发行完成后,公司与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关联人之间的业务关系、
管理关系、同业竞争及关联交易情况不会发生重大变化,本次发行不会导致公司
与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关联人之间新增同业竞争和关联交易情形。
对于未来可能发生的关联交易,公司将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
规定,遵照市场化原则公平、公允、公正地确定交易价格,并履行必要的批准和
披露程序。
第三节 保荐人(主承销商)关于本次发行过程和发行对象
合规性的结论性意见
一、关于本次发行定价过程合规性的说明
经核查,保荐人(主承销商)认为:
发行人本次发行已依法取得必要授权,获得了发行人董事会、股东大会批准,
并获得了中国证监会同意注册的批复,履行了必要的内部决策及外部审批程序。
发行人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发行过程符合《公司法》
《证券法》
《发行
与承销管理办法》
《注册管理办法》
《实施细则》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
的规定,符合已向上交所报送的《发行与承销方案》的规定,符合中国证监会《关
于同意乐鑫信息科技(上海)股份有限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
(证
监许可〔2025〕1854 号)和发行人履行的内部决策程序的要求。本次发行的发
行过程合法、有效。
二、关于本次发行对象的选择合规性的说明
经核查,保荐人(主承销商)认为:
发行人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对认购对象的选择及发行结果公平、公正,符合
上市公司及其全体股东的利益,符合《注册管理办法》《实施细则》及《发行与
承销管理办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符合已向上交所报送的
《发行与承销方案》的规定。
本次获配的发行对象,不包含发行人和主承销商的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
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其控制或者施加重大影响的关联方,不存在上述机
构及人员通过直接或间接形式参与本次发行的情形。发行人及其控股股东、实际
控制人、主要股东未向发行对象做出保底保收益或变相保底保收益承诺,且未直
接或通过利益相关方向发行对象提供财务资助或者其他补偿。
发行人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在发行过程和认购对象选择及发行结果等
各个方面,充分体现了公平、公正原则,符合上市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利益。
第四节 发行人律师关于本次发行过程和发行对象合规性的
结论性意见
发行人律师锦天城律师认为:
发行人本次发行已依法取得必要的批准和授权;本次发行的发行过程及认购
对象符合《注册管理办法》《发行承销管理办法》《发行承销实施细则》等法律、
法规、规章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和发行人有关本次发行的股东会决议的相关要求,
发行结果公平、公正;本次发行相关的《认购邀请书》
《申购报价单》
《认购协议》
等法律文件形式和内容合法、有效;本次发行最终确定的发行对象均具备参与本
次发行的主体资格,符合《注册管理办法》
《发行承销管理办法》
《发行承销实施
细则》的规定。
第五节 有关中介机构声明
(中介机构声明见后附页)
保荐人(主承销商)声明
本保荐人(主承销商)已对《乐鑫信息科技(上海)股份有限公司 2025 年
度向特定对象发行 A 股股票发行情况报告书》进行了核查,确认不存在虚假记
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相应的法律责
任。
保荐代表人:
屠晶晶
李 阳
项目协办人:
庄子衡
法定代表人:
张佑君
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年 月 日
律师声明
本所及经办律师已阅读《乐鑫信息科技(上海)股份有限公司 2025 年度向
特定对象发行 A 股股票发行情况报告书》,确认发行情况报告书的内容与本所出
具的法律意见书不存在矛盾。本所及经办律师对发行人在发行情况报告书中引用
的法律意见书的内容无异议,确认发行情况报告书不致因引用上述内容而出现虚
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上海市锦天城律师事务所
负责人: 经办律师:_________________
沈国权 沈 诚
经办律师:_________________
宋 怡
经办律师:_________________
朱怡静
年 月 日
审计机构声明
本所及签字注册会计师已阅读《乐鑫信息科技(上海)股份有限公司 2025
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 A 股股票发行情况报告书》(以下简称发行情况报告书),
确认发行情况报告书内容与本所出具的有关报告不存在矛盾。
本所及签字注册会计师对乐鑫信息科技(上海)股份有限公司在发行情况报
告书中引用的本所出具的报告内容无异议,确认发行情况报告书不因引用上述内
容而出现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本声明仅供乐鑫信息科技(上海)股份有限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之用,
不适用于任何其他目的。
签字注册会计师:
马 罡 张五一
会计师事务所负责人签字:
邱靖之
天职国际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年 月 日
验资机构声明
本所及签字注册会计师已阅读《乐鑫信息科技(上海)股份有限公司 2025
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 A 股股票发行情况报告书》(以下简称发行情况报告书),
确认发行情况报告书内容与本所出具的验资报告不存在矛盾。
本所及签字注册会计师对乐鑫信息科技(上海)股份有限公司在发行情况报
告书中引用的上述报告内容无异议,确认发行情况报告书不因引用上述内容而出
现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本声明仅供乐鑫信息科技(上海)股份有限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之用,
不适用于任何其他目的。
签字注册会计师:
马 罡 张五一
会计师事务所负责人签字:
邱靖之
天职国际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年 月 日
第六节 备查文件
一、备查文件
(一)中国证监会同意注册批复文件;
(二)保荐人出具的发行保荐书、发行保荐工作报告和尽职调查报告;
(三)律师事务所出具的法律意见书和律师工作报告;
(四)保荐人(主承销商)出具的关于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过程和认购对象
合规性的报告;
(五)律师出具的关于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过程和认购对象合规性的报告;
(六)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验资报告;
(七)上海证券交易所要求的其他文件;
(八)其他与本次发行有关的重要文件。
二、查询地点
(一)发行人:乐鑫信息科技(上海)股份有限公司
办公地址:上海市浦东新区御北路 235 弄 3 号楼 1-7 层
电话:021-61065218
传真:不适用
(二)保荐人(主承销商):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办公地址:北京市朝阳区亮马桥路 48 号中信证券大厦
电话:021-20262226
传真:021-20262226
三、查询时间
股票交易日:上午 9:00~11:30,下午 13:00~17:00。
(以下无正文)
(本页无正文,为《乐鑫信息科技(上海)股份有限公司 2025 年度向特定对象
发行 A 股股票发行情况报告书》之盖章页)
乐鑫信息科技(上海)股份有限公司
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