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00825 证券简称:新华传媒 编号:临 2025-017
上海新华传媒股份有限公司
特别提示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
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上海新华传媒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5 年 9 月 25 日向全
体董事书面发出关于召开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的通知,并于 2025 年
事 9 人。会议的召集和召开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以及其他相关法律、
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会议审议通过了如下议案并形成决议:
一、审议通过关于取消监事会并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参加本项议案表决的董事 9 人,其中 9 票赞成,0 票反对,0 票弃权。
公司董事会同意本议案,本次《公司章程》修订完成后,公司将不再设置监
事会,
《公司法》中规定的监事会的职权由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行使,
《上海新华传
媒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议事规则》等监事会相关制度相应废止。
本议案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披露的《关于取消监事会并修订<公司章程>的公
告》(公告编号:临 2025-018)。
二、审议通过关于修订、新增公司部分制度的议案
参加本项议案表决的董事 9 人,其中 9 票赞成,0 票反对,0 票弃权。
为进一步加强公司内部治理机制,完善治理体系,根据《公司法》
(2023 年
修订版)
《上市公司章程指引》
(2025 年修订版)
《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
监管指引第 1 号——规范运作》
(2025 年 5 月修订版)
《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
(2025 年 4 月修订版)等相关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
市规则》 (2025 年 9
月)的规定,公司董事会同意对下列相关制度的修订及新增:
其中《股东会议事规则》《董事会议事规则》《独立董事工作制度》《对外担
保管理制度》《关联交易管理制度》《募集资金使用管理制度》《累积投票制实施
细则》《会计师事务所选聘制度》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上述修订、新增制度全文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
三、审议通过关于高管人员变动的议案
参加本项议案表决的董事 9 人,其中 9 票赞成,0 票反对,0 票弃权。
同意聘任顾庆忠先生为公司副总裁兼财务负责人,任期同公司第十届董事会。
本议案已经提名委员会审核并提出建议,也已经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披露的《关于高级管理人员变动的公告》(公告编
号:临 2025-019)。
四、审议通过关于召开 2025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参加本项议案表决的董事 9 人,其中 9 票赞成,0 票反对,0 票弃权。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披露的《关于召开 2025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
通知》(公告编号:临 2025-020)。
特此公告。
上海新华传媒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二五年十月一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