华泰联合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关于本次交易信息公布前股票价格波动情况的核查意见
华泰联合证券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独立财务顾问”)接受委托,担任
上海概伦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上市公司”)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
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以下简称“本次交易”)的独立财务顾问。根据上海证券
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6 号——重大资产重组》(以下简称“《自律
监管指引第 6 号》”)的要求,对《上海概伦电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关于公司
股票价格在本次交易首次公告日前 20 个交易日内波动情况的说明》进行了核查,
核查意见如下:
上市公司股票自 2025 年 3 月 28 日开市起停牌,2025 年 2 月 27 日、2025
年 3 月 27 日分别为本次交易首次公告前第 21 个交易日、第 1 个交易日,本次交
易首次公告日前连续 20 个交易日内股票价格波动情况,以及该期间大盘及行业
指数波动情况如下:
停牌前第 21 个交易日 停牌前第 1 个交易日
项目 涨跌幅
(2025 年 2 月 27 日) (2025 年 3 月 27 日)
上市公司股票收盘价(元/股) 21.05 23.75 12.83%
上证综指(000001.SH) 3,388.06 3,373.75 -0.42%
集成电路指数(884953.WI) 6,365.60 5,922.66 -6.96%
剔除大盘因素影响后的涨跌幅 13.25%
剔除同行业板块因素影响后的涨跌幅 19.78%
综上,在剔除大盘因素和同行业板块因素影响后,公司股价在本次交易首次
公告日前 20 个交易日内累计涨跌幅未超过 20%,股票价格波动未达到《自律监
管指引第 6 号》中规定的相关标准。
在筹划本次交易事项过程中,上市公司已根据相关法律、法规采取了必要且
充分的保密措施,限定了相关敏感信息的知悉范围,减少内幕信息的传播。同时,
上市公司按照相关法律、法规要求建立了内幕信息知情人档案,编制了《重大事
项进程备忘录》及《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表》并经相关人员签字确认,且将有关
材料向上海证券交易所进行报备。
经核查,本独立财务顾问认为:上市公司股票价格在本次重组事项首次公告
前 20 个交易日内累计涨幅剔除同期大盘因素或行业板块因素后未超过 20%,股
票价格波动未达到《自律监管指引第 6 号》中规定的相关标准。
上市公司已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有关规定,制定了严格的内
幕信息管理制度并采取了相关保密措施,限定了敏感信息的知悉范围,降低内幕
信息传播的可能性,但仍不排除有关机构和个人利用本次交易内幕信息进行内幕
交易的可能。上市公司已在《上海概伦电子股份有限公司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
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报告书(草案)》中对相关风险进行了充分揭
示。
(以下无正文)
(本页无正文,为《华泰联合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关于本次交易信息公布前股
票价格波动情况的核查意见》之签字盖章页)
独立财务顾问主办人:
高旭东 杜由之
华泰联合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