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概伦电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关于公司股票价格在本次交易首次公告日前 20 个交易日内
波动情况的说明
上海概伦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上市公司”)拟通过发行
股份及支付现金的方式购买成都锐成芯微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锐成芯
微”)100%股权及纳能微电子(成都)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纳能微”)45.64%
股权,并募集配套资金(以下简称“本次交易”)。本次交易完成后,锐成芯微与
纳能微均将成为上市公司的全资子公司。
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6 号——重大资产重组》
(以
下简称“《自律监管指引第 6 号》”)的规定,现就相关期间公司股票价格波动情
况,公司董事会经自查后说明如下:
公司股票于 2025 年 3 月 28 日开市起停牌,2025 年 2 月 27 日、2025 年 3
月 27 日分别为本次交易首次公告前第 21 个交易日、第 1 个交易日,本次交易首
次公告日前连续 20 个交易日内股票价格波动情况,以及该期间大盘及行业指数
波动情况如下:
停牌前第 21 个交易日 停牌前第 1 个交易日
项目 涨跌幅
(2025 年 2 月 27 日) (2025 年 3 月 27 日)
上市公司股票收盘价(元/股) 21.05 23.75 12.83%
上证综指(000001.SH) 3,388.06 3,373.75 -0.42%
集成电路指数(884953.WI) 6,365.60 5,922.66 -6.96%
剔除大盘因素影响后的涨跌幅 13.25%
剔除同行业板块因素影响后的涨跌幅 19.78%
综上,在剔除大盘因素和同行业板块因素影响后,公司股价在本次交易首次
公告日前 20 个交易日内累计涨跌幅未超过 20%,股票价格波动未达到《自律监
管指引第 6 号》中规定的相关标准。
特此说明。
(以下无正文)
(本页无正文,为《上海概伦电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关于公司股票价格在本次
交易首次公告日前20个交易日内波动情况的说明》之盖章页)
上海概伦电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