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00850 证券简称:电科数字 公告编号:临 2025-054
中电科数字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注销公司第二期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预留授予
部分股票期权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中电科数字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5年9月29日召开
第十届董事会第二十八次会议,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注销公司第二期股票期权
激励计划预留授予部分股票期权的议案》。根据公司《第二期股票期权激励计划
(草案)》(以下简称“《激励计划草案》”)的相关规定、公司2021年第一次
临时股东大会的授权,同意注销公司第二期股票期权激励计划(以下简称“本激
励计划”)预留授予部分股票期权。现对有关事项说明如下:
一、本激励计划批准及实施情况
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第二期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及摘要的
议案》、《关于公司第二期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管理办法的议案》、《关于公司第
二期股票期权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等议案,关联董事对该等议案
回避表决。独立董事对本激励计划发表了独立意见。公司监事会对本激励计划拟
授予激励对象名单进行了核查,并出具了审核意见。
技术股份有限公司实施第二期 A 股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的批复》(电科资【2021】
激励对象的姓名和职务进行了公示。至公示期满,公司未收到任何组织或个人对
首次授予激励对象名单提出的异议。2021 年 11 月 2 日,公司披露了《监事会关
于公司第二期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激励对象名单的审核意见及公示情况
说明》。
《关于公司第二期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及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第二
期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管理办法的议案》、《关于公司第二期股票期权激励计划实
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及其授权人士办理股
票期权激励计划相关事宜的议案》,并于 2021 年 11 月 9 日披露了《关于公司第
二期股票期权激励计划内幕信息知情人买卖公司股票情况的自查报告》。
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公司第二期股票期权激励计划激励对
象名单、股票期权授予数量及行权价格的议案》、《关于公司第二期股票期权激
励计划首次授予股票期权的议案》。公司首次授予的激励对象人数由 315 人调整
为 310 人,首次授予的股票期权数量由 2,009.8701 万份调整为 1,971.0757 万份,
预留的股票期权数量由 502.4675 万份调整为 492.7689 万份,股票期权的行权价
格由 24.14 元/股调整为 23.89 元/股。公司董事会确定本激励计划的首次授予日
为 2021 年 11 月 10 日,向 310 名激励对象授予 1,971.0757 万份股票期权,行权
价格为 23.89 元/股。关联董事对该等议案回避表决。公司独立董事就本次调整
及本次授予相关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
登记数量为 1,971.0757 万份,授予人数为 310 人,并于 2021 年 12 月 15 日披露
了《关于第二期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登记完成的公告》。
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公司第二期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股票期
权数量及行权价格的议案》、《关于向激励对象授予公司第二期股票期权激励计
划预留股票期权的议案》、《关于注销公司第二期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
分股票期权的议案》。公司首次授予的股票期权数量由 1,971.0757 万份调整为
首次及预留授予股票期权的行权价格由 23.89 元/股调整为 18.08 元/股。公司董
事会确定以 2022 年 11 月 4 日为预留股票期权授权日,向 110 名激励对象授予
期权不再授予,并作废失效。鉴于本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的 7 名激励对象因离职已
不符合激励条件,7 名激励对象已获授但尚未行权的合计 55.3173 万份股票期权
由公司统一注销,注销完成后公司首次授予的激励对象人数由 310 人调整为 303
人,公司首次授予的股票期权数量由 2,562.3984 万份调整为 2,507.0811 万份。
关联董事对相关议案回避表决。公司独立董事就上述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
预留股票期权授予登记数量为 640.5969 万份,授予人数为 110 人。
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公司第二期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行权价格、首
次授予激励对象名单、股票期权数量并注销部分股票期权的议案》、《关于公司
第二期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第一个行权期行权条件成就的议案》。本激励
计划首次及预留授予股票期权的行权价格由 18.08 元/股调整为 17.78 元/股。本
激励计划首次授予股票期权的激励对象人数由 303 人调整为 296 人,首次授予的
股票期权数量由 2,507.0811 万份调整为 2,432.4046 万份,注销首次授予部分股
票期权合计 74.6765 万份。公司董事会认为,本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第一个行权期
行权条件已成就,行权价格为 17.78 元/股,首次授予第一个行权期可行权人数
为 294 人,实际可行权的股票期权数量为 798.5774 万份。关联董事对相关议案
回避表决。公司独立董事就上述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
次授予第一个行权期自主行权实施的公告》,根据自主行权手续办理情况,首次
授予第一个行权期实际可行权时间为 2023 年 11 月 10 日至 2024 年 11 月 9 日期
间的交易日,行权方式为自主行权。
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公司第二期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行权价格的
议案》。本激励计划首次及预留授予股票期权的行权价格由 17.78 元/股调整为
相关议案回避表决。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对前述事项发表了同意意见。
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第二期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预留授予第一
个行权期行权条件成就及注销部分股票期权的议案》、《关于公司第二期股票期
权激励计划首次及预留授予股票期权第二个行权期行权条件未成就并注销相应
股票期权的议案》。公司董事会认为,本激励计划预留授予第一个行权期行权条
件已成就,行权价格为 17.33 元/股,预留授予第一个行权期可行权人数为 102
人,实际可行权的股票期权数量为 194.1956 万份。本激励计划首次及预留授予
股票期权第二个行权期行权条件未成就。本次注销股票期权合计 1,046.6488 万
份,其中注销首次授予部分股票期权 804.7332 万份,注销预留授予部分股票期
权 241.9156 万份。关联董事对相关议案回避表决。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
会对前述事项发表了同意意见。
留授予第一个行权期自主行权实施的公告》,根据自主行权手续办理情况,预留
授予第一个行权期实际可行权时间为 2024 年 11 月 4 日至 2025 年 11 月 3 日期间
的交易日,行权方式为自主行权。
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注销公司第二期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首次授予
部分股票期权的议案》,同意注销首次授予部分股票期权合计 23.5526 万份,涉
及注销激励对象人数合计 7 人。关联董事对相关议案回避表决。公司董事会薪酬
与考核委员会对前述事项发表了同意意见。
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第二期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首次及预留
授予股票期权第三个行权期行权条件未成就并注销相应股票期权的议案》。公司
董事会认为,本激励计划首次及预留授予股票期权第三个行权期行权条件未成就,
同意注销首次授予第三个行权期股票期权 812.4863 万份,注销预留授予第三个
行权期股票期权 204.4857 万份。关联董事对相关议案回避表决。公司董事会薪
酬与考核委员会对前述事项发表了同意意见。
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公司第二期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行权价
格的议案》。公司本激励计划预留授予股票期权的行权价格由 17.33 元/股调整
为 16.98 元/股,本次行权价格调整的生效时间为公司 2024 年度利润分配的除权
(息)日。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对前述事项发表了同意意见。
了《关于注销公司第二期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预留授予部分股票期权的议案》,同
意注销本激励计划预留授予部分股票期权 1.9129 万份,涉及激励对象 1 人。公
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对前述事项发表了同意意见。
二、本次拟注销部分股票期权的情况
鉴于本激励计划预留授予的激励对象有 1 名已离职,上述激励对象离职后在
《激励计划草案》规定的期间内未行权,其已获授第一个行权期尚未行权的
三、本激励计划预留授予第一个行权期行权情况
本次注销完成后,本激励计划预留授予第一个行权期实施完毕,共有 101 名
激励对象参与行权,累计行权并完成股份过户登记数量为 1,922,827 股,占本激
励计划预留授予第一个行权期可行权股票期权总量的 99.01%。
四、本次拟注销股票期权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注销部分股票期权事项符合《激励计划草案》的相关规定,不存在损害
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不会对公司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产生重大影响。
五、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意见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认为:本次注销公司第二期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预留授予部
分股票期权事项符合《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
(以下简称“《管理办法》”)、
《国有控股上市公司(境内)实施股权激励试行办法》
(以下简称“《试行办法》”)、
《中央企业控股上市公司实施股权激励工作指引》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及
公司《第二期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的相关规定,且已取得公司股东会授
权,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同意将议案提交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第二
十八次会议审议。
六、律师意见
国浩律师(上海)事务所就公司注销第二期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预留授予部分
股票期权相关事项(以下简称“本次注销”)出具了法律意见书,认为:截至本法
律意见书出具之日,本次注销事宜已取得现阶段必要的批准和授权;本次注销事
宜符合《管理办法》、《试行办法》、《公司章程》及《激励计划草案》的相关
规定;公司尚需就本次注销事宜依法履行信息披露义务并办理相关登记手续。
特此公告。
中电科数字技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五年九月三十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