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通星球石墨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关于
第三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的审查意见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科
创板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
及《南通星球石墨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我们作为南通星球石墨股份
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二届董事会提名委员会成员,本着对公司及全
体股东负责的态度,基于审慎独立判断的立场,认真审核了公司独立董事候选人
的个人履历等相关资料,现就提名陈婷婷女士、姜新华先生、张玉燕女士为公司
第三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事项发表审查意见如下:
玉燕女士的个人履历等相关资料,上述独立董事候选人未持有公司股份,与公司
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不存在《公
司法》及《公司章程》规定的不得担任董事的情形;不存在被中国证监会确定为
市场禁入者且尚在禁入期的情形,也不存在被证券交易所公开认定不适合担任上
市公司董事的情形,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符合《公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
板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等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
及《公司章程》规定的任职资格和独立性要求。
管规则,其任职资格、教育背景、从业经历与专业能力符合上市公司独立董事任
职要求。其中,姜新华先生是会计专业人士。
综上,我们一致同意提名陈婷婷女士、姜新华先生、张玉燕女士为公司第三
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并同意将该事项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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董事会提名委员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