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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於中華人民共和國註冊成立之股份有限公司)
(股份代號 : 1065)
關連交易
董事會欣然宣佈,於2025年9月29日,董事會審議通過關於天津佳源開創(本公
司全資附屬公司)與天津城澤簽訂保修期供用熱合同(澤璽園),據此,天津城
澤委託天津佳源開創就澤璽園小區提供供熱配套服務。
於訂立保修期供用熱合同(澤璽園)前12個月內,(i)天津城澤與中水公司於2025
年2月11日訂立了再生水水錶協議(地錶) (H地塊),據此,天津城澤委託中水公
司就侯台H地塊項目一、二、三期(澤宸園)及H1地塊項目負責建築主體外的再
生水水錶(地錶)的購買、安裝和日常的維護管理;(ii)天津城澤與中水公司於
水公司就侯台H地塊項目一、二、三期(澤宸園)及H1地塊項目負責建築主體內
的再生水水錶(戶錶)的購買、安裝和日常的維護管理;(iii)天津城澤與中水公
司於2025年3月24日訂立了再生水泵房協議( H地塊),據此,天津城澤委託中水
公司就侯台H地塊項目一、二、三期(澤宸園)及H1地塊項目組織新建小區內再
生水二次供水設施設計、監理和施工;及(iv)天津城澤與天津佳源開創於2025
年4月8日訂立了供熱二次網協議( H地塊),據此,天津城澤委託天津佳源開創
就侯台H地塊項目一、二、三期(澤宸園)及H1地塊項目組織新建小區內供熱二
次網設施設計和施工。
上市規則的涵義
天津城澤為本公司最終控股公司天津城投的間接附屬公司。因此,根據上市規
則,天津城澤為天津城投的聯繫人,因而被視為本公司的關連人士。根據上市
規則,該等協議項下的交易構成本公司的關連交易。
由於該等協議項下之各項關連交易是由本集團與本公司同一關連人士(即天津
城澤)進行,而且交易性質相似,故根據上市規則第14A.81條的規定,該等協議
項下的交易應作合併計算。
先前協議項下的交易單獨及合併計算的所有適用百分比率均低於0.1%,因此
根據上市規則第14A章的規定,先前協議項下的交易被視為全面豁免的關連交
易,獲豁免遵守申報及公告的規定。
而該等協議項下的交易合併計算後的一項或多項適用百分比率超過0.1%但所
有低於5%,故根據上市規則第14A章的規定,該等協議項下的交易僅須符合申
報及公告的規定,而獲豁免遵守獨立股東批准的規定。
緒言
茲提述本公司(i)日期為2024年3月14日有關侯台G地塊項目供熱配套合同及天津
市新建住宅及公建再生水管網配套委託協議的關連交易公告;及(ii)日期為2025
年1月14日的關連交易公告(「該等公告」)。除文義另有所指外,本通告所用詞彙
與該等公告具有相同涵義。
董事會欣然宣佈,於2025年9月29日,董事會審議通過關於天津佳源開創(本公司
全資附屬公司)與天津城澤簽訂保修期供用熱合同(澤璽園),據此,天津城澤委
託天津佳源開創就澤璽園小區提供供熱配套服務。
保修期供用熱合同(澤璽園)
保修期供用熱合同(澤璽園)的主要條款概述如下:
訂約方
(a) 天津佳源開創(作為受委託方)
;及
(b) 天津城澤(作為委託方)
。
供用熱地點
天津市西青區保澤西道與香怡道交口東南側澤璽園小區
供用熱服務期
根據保修期供用熱合同(澤璽園),供用熱服務期共計兩個,分別為2025年11月15
日至2026年3月15日及2026年11月15日至2027年3月15日。
供用熱費用及支付
根據保修期供用熱合同(澤璽園) ,提供供用熱服務單價為人民幣25元╱平方米,
供用熱計費面積為32,181.03平方米。保修期供用熱合同(澤璽園)項下供用熱服
務的總服務費為人民幣1,609,051.5元(含稅),乃按上述供用熱服務單價(即人民
幣25元╱平方米)乘以上述供用熱計費面積(即32,181.03平方米)乘以兩個供用熱
服務期計算。
兩個供用熱服務期內,天津佳源開創及天津城澤應在2025年11月15日及2026年11
月15日前核定供用熱服務單價及供用熱計費面積,並出具確認單,天津城澤應按
確認單金額分别於2025年12月30日及2026年12月30日之前將各供用熱服務期的
供用熱服務費(即人民幣804,525.75元)一次性全額支付給天津佳源開創。
如因天津市相關政策發生調整,致使遇供用熱服務單價、供用熱計費面積發生
調整時,保修期供用熱合同(澤璽園)中關於供用熱服務單價及供用熱計費面積
以及由此導致的供用熱服務費均按照新規定進行調整,調整時間按照相關政策
執行。
前述費用乃由訂約方在參考(其中包括)
《天津市供熱採暖收費管理辦法 》之基礎
上公平磋商後釐定。
先前協議
於訂立保修期供用熱合同(澤璽園)前12個月內,(i)天津城澤與中水公司於2025年
就侯台H地塊項目一、二、三期(澤宸園)及H1地塊項目負責建築主體外的再生水
水錶(地錶)的購買、安裝和日常的維護管理;(ii)天津城澤與中水公司於2025年2
月11日訂立了再生水水錶協議(戶錶)(H地塊),據此,天津城澤委託中水公司就
侯台H地塊項目一、二、三期(澤宸園)及H1地塊項目負責建築主體內的再生水水
錶(戶錶)的購買、安裝和日常的維護管理;(iii)天津城澤與中水公司於2025年3月
塊項目一、二、三期(澤宸園)及H1地塊項目組織新建小區內再生水二次供水設
施設計、監理和施工;及(iv)天津城澤與天津佳源開創於2025年4月8日訂立了供
熱二次網協議(H地塊)(統稱「先前協議」 ),據此,天津城澤委託天津佳源開創就
侯台H地塊項目一、二、三期(澤宸園)及H1地塊項目組織新建小區內供熱二次網
設施設計和施工。
再生水水錶協議(地錶)
(H地塊)的主要條款概述如下:
日期
訂約方
(a) 中水公司(作為受委託方)
;及
(b) 天津城澤(作為委託方)
。
工程建設地點
天津市西青區保澤西道南側與天宇路西側侯台H地塊項目一、二、三期(澤宸園)
及H1地塊
工程建設內容
根據再生水水錶協議(地錶),中水公司需在天津市西青區保澤西道南側與天宇
路西側侯台H地塊項目一、二、三期(澤宸園)及H1地塊項目負責建築主體外的再
生水水錶(地錶)的購買、安裝和日常的維護管理。
工程費用及支付
根據再生水水錶協議(地錶),協議價款為人民幣20,522元(含稅),並需在再生水
水錶協議(地錶)簽訂後30日內由天津城澤一次性向中水公司支付。
前述費用乃由訂約方在參考(其中包括)《津中水辦字[2022]47號關於調整再生水
地錶表型及價格的通知 》規定的單價收費及工程量釐定。
再生水水錶協議(戶錶)
(H地塊)的主要條款概述如下:
日期
訂約方
(a) 中水公司(作為受委託方)
;及
(b) 天津城澤(作為委託方)
。
工程建設地點
天津市西青區保澤西道南側與天宇路西側侯台H地塊項目一、二、三期(澤宸園)
及H1地塊
工程建設內容
根據再生水水錶協議(戶錶),中水公司需在天津市西青區保澤西道南側與天宇
路西側侯台H地塊項目一、二、三期(澤宸園)及H1地塊項目負責建築主體內的再
生水水錶(戶錶)的購買、安裝和日常的維護管理。
工程費用及支付
根據再生水水錶協議(戶錶),協議價款為人民幣293,370元(含稅),並需在再生
水水錶協議(戶錶)簽訂後30日內由天津城澤一次性向中水公司支付。
前述費用乃由訂約方在參考(其中包括)《津中水辦字[2016]28號關於規範再生水
錶錶型及價格的通知 》規定的單價取費釐定。
再生水泵房協議(H地塊)的主要條款概述如下:
日期
訂約方
(a) 中水公司(作為受委託方)
;及
(b) 天津城澤(作為委託方)
。
工程建設地點
天津市西青區保澤西道南側與天宇路西側侯台H地塊項目一、二、三期(澤宸園)
及H1地塊
工程建設內容
根據再生水泵房協議(H地塊)
,中水公司需在天津市西青區保澤西道南側與天宇
路西側侯台H地塊項目一、二、三期(澤宸園)及H1地塊項目組織新建小區內再生
水二次供水設施設計、監理和施工。高壓管網工程不包含過牆眼、防水工程,泵
房工程不包含泵房過牆眼、防水、強排及設備基礎工程。
工程費用及支付
根據再生水泵房協議( H地塊),協議價款為人民幣2,438,559元(含稅),並需在再
生水泵房協議(H地塊)簽訂後30日內由天津城澤一次性向中水公司支付。
前述費用乃由訂約方在參考(其中包括)相關建設服務現行市價及工程量,按照
施工預算經公平磋商後釐定。
供熱二次網協議(H地塊)的主要條款概述如下:
日期
訂約方
(a) 天津佳源開創(作為受委託方)
;及
(b) 天津城澤(作為委託方)
。
工程建設地點
天津市西青區保澤西道南側與天宇路西側侯台H地塊項目一、二、三期(澤宸園)
及H1地塊
工程建設內容
根據供熱二次網協議(H地塊),天津佳源開創需在天津市西青區保澤西道南側與
天宇路西側侯台H地塊項目一、二、三期(澤宸園)及H1地塊項目組織新建小區內
供熱二次網設施設計和施工,包括由換熱站隔牆內1米至每棟樓供熱小室外1.5米
的管材、法蘭、閥門、支架、保溫材料的採購安裝,室外直埋部分的挖填土,打壓
試驗,供暖系統調試等工作。
工程費用及支付
根據供熱二次網協議(H地塊)
,合同金額為人民幣1,714,504.75元(含稅)
。
天津城澤按照以下進度及時間支付合同價款:
同價款的80%;及
創及天津城澤進行合同結算,結算完成後30日內,天津城澤向天津佳源開創
支付至合同價款的100%。
前述費用乃由訂約方在參考(其中包括)相關建設服務現行市價及工程量,按照
施工預算經公平磋商後釐定。
訂立該等協議的原因及裨益
誠如該等公告所述,該等協議的簽署及實施,符合天津佳源開創和中水公司的
經營範圍,有利於增加主營業務收入,擴大新能源供熱和再生水供水的市場佔
有率,對本公司發展產生積極影響。
該等協議的條款乃由訂約方經公平磋商後釐定。董事(包括獨立非執行董事)認
為 該 等 協 議 的 條 款 乃 在 本 集 團 的 日 常 業 務 中 按 一 般 商 業 條 款 訂 立,屬 公 平 合
理,並符合本公司及股東的整體利益。
有關本公司、天津城投、中水公司、天津佳源開創及天津城澤的資料
本公司主要從事污水與自來水以及其他水處理設施的投資、建設、設計、管理、
運營、技術諮詢及配套服務;市政基礎設施的設計、建設、管理、施工及運營管
理;天津市中環線東南半環城市道路特許運營、技術諮詢及配套服務;環保科技
及環保產品設備的開發運營;自有房屋出租等。天津城投為本公司的最終控股
公司兼天津市政投資(本公司的控股股東)的唯一股東,持有天津市政投資100%
股權。
天津城投為主要從事以自有資金投資於河流綜合發展及更新、地鐵、城市公路
及橋樑、地下管道網路、城市環境基建;投資規劃;企業管理諮詢;市場建築發
展服務;租賃自有物業;租賃基建及發展及運營公用設施;建築投資諮詢。截至
本公告的日期,天津城投的最終實益擁有人為天津市國資委。
中水公司為本公司的直接全資附屬公司,其經營範圍包括城鎮供水、排水、污水
處理、再生水利用項目的建設及經營等業務。
天津佳源開創為本公司的直接全資附屬公司,其經營範圍包括供暖服務;新興
能源技術研發;技術服務、技術開發、技術諮詢、技術交流、技術轉讓、技術推
廣;物業管理及供冷服務等業務。
天津城澤為本公司最終控股公司天津城投的間接附屬公司,其經營範圍包括建
設工程施工;房地產開發經營;電氣安裝服務;住宅室內裝飾裝修。一般項目為
市場營銷策劃;非居住房地產租賃;住房租賃;物業服務評估;物業管理;園林
綠化工程施工;工程管理服務。
上市規則的涵義
誠如該等公告所述,中水公司與天津城澤於2024年12月13日簽訂了再生水管網
協議( H地塊),天津佳源開創與天津城澤於2025年1月22日簽訂了供熱協議( H地
塊)。
誠如上文所述,於本公告日期,天津城澤為本公司最終控股公司天津城投的間
接附屬公司。因此,根據上市規則,天津城澤為天津城投的聯繫人,因而被視為
本公司的關連人士。根據上市規則,該等協議項下的交易構成本公司的關連交
易。
由於該等協議項下之各項關連交易是由本集團與本公司同一關連人士(即天津
城澤)進行,而且交易性質相似,故根據上市規則第14A.81條的規定,該等協議項
下的交易應作合併計算。
先前協議項下的交易單獨及合併計算的所有適用百分比率均低於0.1%,因此根
據上市規則第14A章的規定,先前協議項下的交易被視為全面豁免的關連交易,
獲豁免遵守申報及公告的規定。
而該等協議項下的交易合併計算後的一項或多項適用百分比率超過0.1%但所有
低於5%,故根據上市規則第14A章的規定,該等協議項下的交易僅須符合申報及
公告的規定,而獲豁免遵守獨立股東批准的規定。
一般事項
於本公告日期,執行董事唐福生先生和非執行董事王永威先生及安品東先生分
別與天津城投有關連,被視為無法以獨立身份向董事會推薦意見,故彼等已就
批准保修期供用熱合同(澤璽園)及其項下擬進行之交易之董事會決議案放棄投
票。除以上所述者外,概無董事於保修期供用熱合同(澤璽園)及其項下擬進行之
交易中擁有重大利益或須就相關董事會決議案放棄投票。
釋義
於本公告內,除非文義另有所指外,下列詞彙具有以下涵義:
「該等協議」 指 保修期供用熱合同(澤璽園)及先前協議
「董事會」 指 本公司董事會
「中國」 指 中 華 人 民 共 和 國,就 本 公 告 而 言,不 包 括 香 港、中 國
澳門特別行政區及台灣
「本公司」 指 天津創業環保集團股份有限公司,一家於中國成立的
股 份 有 限 公 司,其A股 股 份 及H股 股 份 分 別 於 上 海 證
券交易所及聯交所上市
「關連人士」及 指 具有上市規則賦予該詞彙的涵義
「控股股東」及
「聯繫人」
「董事」 指 本公司董事(包括獨立非執行董事)
「本集團」 指 本公司及其附屬公司
「保修期供用熱合同 指 天津佳源開創(作為受委託方)及天津城澤(作為委託
(澤璽園)」 方)擬就澤璽園小區訂立的《天津市新建房屋保修期供
用熱合同 》
「供熱二次網協議 指 天津佳源開創(作為受委託方)及天津城澤(作為委託
(H地塊)」 方)於2025年4月8日就侯台H地塊項目一、二、三期(澤
宸園)及H1地塊項目訂立的《天津市新建住宅及公建
供熱二次網(吊裝、地埋)工程建設協議 》
「香港」 指 中國香港特別行政區
「上市規則」 指 聯交所證券上市規則
「百分比率」 指 具有上市規則賦予該詞的涵義(適用於一項交易)
「再生水水錶協議 指 中 水 公 司(作 為 受 委 託 方)及 天 津 城 澤(作 為 委 託 方)
(地錶)
(H地塊)」 於2025年2月11日就侯台H地塊項目一、二、三期(澤宸
園)及H1地塊項目訂立的《再生水水錶協議(地錶)》
「再生水水錶協議 指 中 水 公 司(作 為 受 委 託 方)及 天 津 城 澤(作 為 委 託 方)
(戶錶)
(H地塊)」 於2025年2月11日就侯台H地塊項目一、二、三期(澤宸
園)及H1地塊項目訂立的《再生水水錶協議(戶錶)》
「再生水泵房協議 指 中 水 公 司(作 為 受 委 託 方)及 天 津 城 澤(作 為 委 託 方)
(H地塊)」 於2025年3月24日就侯台H地塊項目一、二、三期(澤宸
園)及H1地塊項目訂立的《天津市新建住宅及公建再
生水泵房、高壓管道(地埋、吊裝)工程建設協議 》
「人民幣」 指 人民幣,中國法定貨幣
「股份」 指 本公司每股面值人民幣1.00元的股份
「股東」 指 股份之註冊持有人
「聯交所」 指 香港聯合交易所有限公司
「天津城澤」 指 天津城澤房地產開發有限公司,一家於中國註冊成立
之有限責任公司,為本公司最終控股公司天津城投的
間接附屬公司
「天津城投」 指 天津城市基礎設施建設投資集團有限公司,為本公司
的最終控股公司兼天津市政投資的唯一股東,持有天
津市政投資100%股權
「天津佳源開創」 指 天津佳源開創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一家於中國註冊
成立之有限責任公司,為本公司的直接全資附屬公司
「天津市國資委」 指 天津市人民政府國有資產監督管理委員會,是上市規
則第19A.04條所界定的中國政府機關
「天津市政投資」 指 天津市政投資有限公司,為本公司的控股股東,持有
本公司約45.57%股權
「中水公司」 指 天津中水有限公司,一家於中國註冊成立之有限責任
公司,為本公司的直接全資附屬公司
「%」 指 百分比
承董事會命
董事長
唐福生
中國,天津
於本公告刊發日期,董事會由3名執行董事唐福生先生、聶艷紅女士及付興海先生
(職工董事);3名非執行董事王永威先生、安品東先生及劉韜先生;及3名獨立非
執行董事薛濤先生、王尚敢先生及劉飛女士組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