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300227 证券简称:光韵达 公告编号:2025-073
深圳光韵达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
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交易概述
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公司出资人民币 857.28 万元投资深圳协同创新高科技发展有限公司
(以下简称“协同高科”或“目标公司”)。截至本公告披露日,本公司持有协同创新 23.027277%
的股权。
公司部分股权的议案》,同意公司拟与深圳协同增材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以下简称“协同
增材”)签订《股权转让协议》,本公司将持有的协同高科 20%的股权转让给协同增材,转让
价格为人民币 2,400 万元。本次股权转让完成后,公司仍持有协同高科 3.027277%的股权。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本次交易事项
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本次交易不构成关联交易,亦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
重组。
二、交易对方的基本情况
技术推广。(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许可经营项目
是:无。
合伙人 认缴出资额 持股比例
罗* 1,200 万元 50%
刘* 1,200 万元 50%
合计 2,400 万元 100%
同增材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权债务、人员等方面不存在关联关系;亦无其他可能或已经造成公司对其利益倾斜的其他关系。
协同增材的 GP、LP 均为目标公司核心管理人员。
三、交易标的基本情况
(1)本次交易标的股权为公司持有的协同高科 20%股权,协同高科其他股东均已放弃本次
股权转让的优先购买权。
(2)标的股权权属清晰,不存在抵押、质押或者第三人权利,不涉及重大争议、诉讼或仲
裁事项,不存在查封、冻结等司法措施。
(3)本次拟转让的协同高科股权对应的账面初始投资成本为 8,572,800 元,截至 2025 年
长期股权投资账面价值为 35,463.7 元。
(4)历史沿革
深圳协同创新高科技发展有限公司成立于 2019 年 7 月 1 日。经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六次会
议审议通过,公司于 2021 年 6 月 30 日以自有资金通过增资扩股的方式向协同高科增资 857.28
万元,持有协同高科 35.72%的股权。此后,协同高科经历多轮融资及其他股东间的股权转让,
本公司所持股权被动稀释至 23.027277%。
(1)公司名称:深圳协同创新高科技发展有限公司
(2)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440300MA5FP0508E
(3)类型:有限责任公司
(4)住所:深圳市坪山区坪山街道和平社区兰金四路 19 号华瀚科技工业园 3 号厂房 304
(5)法定代表人:姚彩虹
(6)注册资本:3,722.8891 万元
(7)成立日期:2019 年 7 月 1 日
(8)经营范围:企业管理咨询、投资顾问、商务咨询、创业投资、实业投资、投资信息咨
询、从事货物与技术的进出口业务、物业管理、房屋租赁、设备租赁、技术信息咨询及服务、
技术成果转让及培训、企业孵化器管理、展览展示策划及会展服务、3D 打印技术及产品、3D 打
印设计、材料、设备、工艺、软件、三维打印服务和应用平台及软件平台的研发及销售。国内
贸易;增材制造;增材制造装备制造;增材制造装备销售;通用设备制造(不含特种设备制造)
;
国内贸易代理;通用零部件制造;五金产品制造;塑料制品制造;3D 打印基础材料销售;专用
设备制造(不含许可类专业设备制造);工业自动控制系统装置制造;工业自动控制系统装置
销售;机械设备销售;机械电气设备销售;工业设计服务;3D 打印服务。(除依法须经批准的
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第三类医疗器械经营。(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
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相关部门批准文件或许可证件为准);
第二类医疗器械销售;第二类医疗器械租赁。(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
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相关部门批准文件或许可证件为准)
(9)目标公司股权结构
本次股权转让前 本次股权转让后
股东名称
实缴资本(万元) 持股比例 实缴资本(万元) 持股比例
深圳协同增材合伙企业(有
- - 744.57782 20.000000%
限合伙)
深圳光韵达光电科技股份
有限公司
深圳协同创新投资控股有
限公司
深圳协同创新信息咨询合
伙企业(有限合伙)
浙江精工集成科技股份有
限公司
姚彩虹 300.00 8.058258% 300.00 8.058258%
深圳市沃特新材料股份有
限公司
重庆清研聚创私募股权投
资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 277.7779 7.461353% 277.7779 7.461353%
伙)
深圳艾德莱特咨询合伙企
业(有限合伙)
深圳云创高禾咨询合伙企
业(有限合伙)
成都德鼎宜信创业投资合
伙企业(有限合伙)
福建泉州聚海金石创业投
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深圳市光韵达增材制造研
究院
广东星之球激光科技有限
公司
周峰 20.00 0.537217% 20.00 0.537217%
合计 3722.8891 100% 3722.8891 100.00%
(注:上表中合计数与各明细数直接相加之和在尾数上如有差异,系四舍五入原因造成。)
(10)目标公司主要财务数据
单位:元
主要财务指标 2025 年 8 月 31 日(未经审计) 2024 年 12 月 31 日(经审计)
资产总额 81,517,547.96 80,784,159.41
负债总额 30,894,332.12 50,877,710.52
应收款项总额 29,285,663.23 33,215,985.01
或有事项涉及的总额 0 0
净资产 52,174,491.98 30,507,887.76
主要财务指标 2025 年 1-8 月(未经审计) 2024 年(经审计)
营业收入 16,080,249.27 37,781,056.95
营业利润 -14,917,024.55 -10,142,844.65
净利润 -13,745,267.08 -9,992,265.33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
-27,604,113.32 -19,367,645.52
量净额
注:上述财务数据由目标公司提供,其中 2024 年度财务数据已经深圳华拓信达会计师事务所(普通
合伙)审计并出具深华拓信达审字[2025]第 122 号审计报告。
(11)经查询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http://zxgk.court.gov.cn/),截至本公告披露日,
目标公司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1)与本公司的关联关系:目标公司为本公司参股公司,系公司原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
原高级管理人员姚彩虹女士控制的公司,姚彩虹女士已于 2024 年 9 月 27 日通过表决权委托方
式转让公司控制权,并于 2025 年 1 月 25 日辞去高级管理人员职务。
(2)公司不存在为目标公司提供担保、财务资助、委托其理财的情况。
(3)本次转让前后均不涉及本公司合并报表范围变更。
四、交易的定价依据
根据深圳华拓信达会计师事务所(普通合伙)出具的深华拓信达审字[2025]第 122 号《深圳
协同创新高科技发展有限公司 2024 年度合并审计报告》的相关财务数据,结合目标公司历史经
营情况及未来发展前景,交易双方经友好协商确定本次交易价格为人民币 2,400 万元。交易对
方以现金方式支付,本次交易定价公允,不存在损害公司或股东利益的情形。
五、股权转让协议的主要内容
甲方(转让方): 深圳光韵达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乙方(受让方): 深圳协同增材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资本 744.57782 万元(“标的股权”)转让给乙方,乙方同意按照本协议约定的条件与价款进
行受让。
万元整),乙方应于本协议签署并生效之日起 6 个月内,向甲方支付股权转让款 2,400 万元整(大
写:贰仟肆佰万元整)。
权转让协议》签订之日起 10 个工作日内,积极协助并配合目标公司办理工商变更登记手续。股
权交割日后,受让方按照法律和目标公司章程的规定享有股东权利,承担股东义务。
内,公司应善意行使目标公司股东权利,不得做出任何对标的股权产生不利影响的处置,包括
但不限于股权质押、委托管理等。
承担。
甲方保证其持有的目标公司股权是甲方真实、合法拥有的,甲方拥有完全的处分权。甲方
保证对所转让的标的股权没有设置质押等任何权利负担,并免遭任何第三人的追索,不具有司
法、行政机关已依法裁定或以其他措施加以限制的情形。
本协议生效之日起至本次股权转让工商变更登记完成前,甲方保证不与任何其他方签订任
何形式的法律文件、亦不会采取任何其他法律允许的方式对本协议项下的股权进行任何形式的
处置,该处置包括但不限于转让、质押、委托管理等。
甲方保证全力配合乙方、目标公司及其他相关方签署工商变更的相应法律文件,完成本协
议项下标的股权转让的所有工商变更手续。
甲方、乙方分别保证,其有权签署和履行本协议,其已根据我国现行法律、法规规定,为
签署及履行本协议而获得必要的许可、授权及批准,且该等授权、许可及批准是合法、有效的,
不存在日后被撤销、暂缓执行或终止执行的可能。
书面催告后 15 日仍不履行的,违约一方应向守约方支付协议标的金额 5%的违约金,同时守约
方有权要求解除协议。
六、出售资产的其他安排
本次出售资产不涉及人员安置、土地租赁、债务重组等情况。
七、本次交易的目的和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本次转让标的股权是根据公司经营发展需要对资产进行的合理调整,旨在进一步优化
公司资产结构,提高投资效率,集中优势资源发展主营业务,符合公司整体发展战略的需要,
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
本次交易后获得的股权转让价款将用于补充公司流动资金。经公司财务初步测算,本次股
权转让预计对公司 2025 年度净利润产生积极影响。本次交易对公司损益产生的影响最终以审计
结果为准。
八、备查文件
特此公告。
深圳光韵达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〇二五年九月三十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