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马游乐: 股东会中小投资者单独计票及披露办法

来源:证券之星 2025-09-29 22:05:37
关注证券之星官方微博:
           广东金马游乐股份有限公司
  第一条   为进一步落实国家有关加强资本市场中小投资者合法权益保护工作
意见,充分保障中小投资者依法行使权利,完善广东金马游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
简称“公司”)股东会表决相关事项时对中小投资者的投票情况进行单独计票的流程
及披露机制,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订本办法。
  第二条   本办法所称中小投资者是指:在公司召开股东会的通知中所确定的股
权登记日,除持有公司股份的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以及单独或者合并持有公司
  第三条   股东会审议影响中小投资者利益的重大事项时,应当对中小投资者的
表决单独计票,单独计票结果应当及时披露。
  前款所称影响中小投资者利益的重大事项是指:
  (一)提名、任免董事;
  (二)聘任、解聘高级管理人员;
  (三)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
  (四)公司现金分红政策的制定、调整、决策程序、执行情况及信息披露,以
及利润分配政策是否损害中小投资者合法权益;
  (五)需要披露的关联交易、提供担保(对合并报表范围内子公司提供担保除
外)、委托理财、提供财务资助、募集资金使用有关事项、公司自主变更会计政策、
股票及其衍生品种投资等重大事项;
  (六)重大资产重组方案、股权激励计划、员工持股计划、回购股份方案;
  (七)公司拟决定其股票不再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或者转而申请在其他交
易场所交易或者转让;
  (八)独立董事认为有可能损害中小股东合法权益的事项;
  (九)相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深圳证券交易所业务规
则及公司章程规定的其他事项。
  第四条   股东会审议对中小投资者的投票情况进行单独计票并披露的议案,应
当采用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同一股东账户通过多种方式重复投票的,
以第一次有效投票结果为准。
  第五条   公司股东会对中小投资者单独计票应遵守以下规定:
  (一)公司召开股东会时应将参加会议的中小投资者情况(包括姓名或名称、
所持有表决权的股份数、持股比例)单独登记;
  (二)股东会会议主持人宣布现场出席会议的股东和代理人人数及所持有表决
权的股份总数时,应将中小投资者的出席情况单列宣布;
  (三)有中小投资者参加股东会现场投票时,会议主持人应当指定至少一名中
小投资者与律师和其他股东代表共同参与股东会表决票的监票、计票工作。采用网
络投票的股东,可通过相应的投票系统查验自己的投票结果;
  (四)宣布股东会表决结果时,应将相关议案的中小投资者所投同意票数、反
对票数、弃权票数和同意票数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比例等情况
予以特别提示;
  (五)股东会会议记录、决议应当对中小投资者现场参与股东会及现场投票情
况进行记载,记载内容包括出席会议的中小投资者和代理人人数、所持有表决权的
股份数及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比例、中小投资者对相关议案的表决情况;
  (六)股东会见证律师应对参与现场投票的中小投资者单独计票情况发表意见。
  第六条   公司股东会对中小投资者单独计票情况的披露应遵守以下规定:
  (一)公司股东会审议本办法第三条规定的相关议案时,应当在股东会通知及
会议资料中对审议的具体事项、投票方式、网络投票操作流程予以特别提示;
  (二)公司应在股东会决议公告中列明:
所持有表决权的股份数及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比例;
者股东投票及单独计票情况发表的意见。
 第七条    公司应在股东会召开完毕后五个工作日内,将中小投资者在股东会表
决中单独计票及披露情况报送属地证券监管机构。
 第八条    本办法生效后深圳证券交易所对中小投资者投票情况进行单独计票
及披露的区间分类标准进行调整的,按照新调整后的标准执行。
 第九条    本办法相关规定如与国家法律、行政法规或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
相抵触,执行国家法律、行政法规或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第十条    本办法由公司董事会负责解释和修订。
 第十一条    本办法自股东会审议通过后生效。
                            广东金马游乐股份有限公司
                             二〇二五年   月   日

微信
扫描二维码
关注
证券之星微信
相关股票:
好投资评级:
好价格评级:
证券之星估值分析提示金马游乐行业内竞争力的护城河一般,盈利能力较差,营收成长性较差,综合基本面各维度看,股价偏高。 更多>>
下载证券之星
郑重声明:以上内容与证券之星立场无关。证券之星发布此内容的目的在于传播更多信息,证券之星对其观点、判断保持中立,不保证该内容(包括但不限于文字、数据及图表)全部或者部分内容的准确性、真实性、完整性、有效性、及时性、原创性等。相关内容不对各位读者构成任何投资建议,据此操作,风险自担。股市有风险,投资需谨慎。如对该内容存在异议,或发现违法及不良信息,请发送邮件至jubao@stockstar.com,我们将安排核实处理。如该文标记为算法生成,算法公示请见 网信算备310104345710301240019号。
网站导航 | 公司简介 | 法律声明 | 诚聘英才 | 征稿启事 | 联系我们 | 广告服务 | 举报专区
欢迎访问证券之星!请点此与我们联系 版权所有: Copyright © 199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