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辰科技: 董事会关于本次重大资产重组所采取的保密措施及保密制度的说明

来源:证券之星 2025-09-29 21:14: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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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上海索辰信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关于本次重大资产重组所采取的保密措施及保密制度的说明
  上海索辰信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上市公司”、“公司”)拟通过
全资子公司上海索辰数字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数字科技”)以支付现金方
式收购马国华、田晓亮、前海股权投资基金(有限合伙)(简称“前海股权”)、
广州华宇科创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简称“华宇科创”)、林威汉、王
琳、谷永国、北京幸福远见一号企业管理中心(有限合伙)
                         (简称“北京幸福”)、
中原前海股权投资基金(有限合伙)(简称“中原前海”)、北京朗润创新科技有
限公司(简称“朗润创新”)持有的北京力控元通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力
控科技”)60%股权(以下简称“本次交易”或“本次重组”),公司已按照《中
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
                      《上市公司治理准则》、
                                《上市
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等的有关规定,制定了
《上海索辰信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制度》
                          (以下简称“《内幕
信息知情人登记制度》”)。
  在公司筹划本次交易期间,公司严格遵守《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制度》的规
定,采取了如下必要且充分的保密措施:
严格保密,不得利用交易筹划信息买卖上市公司股票,内幕交易会对当事人以及
本次交易造成严重后果。
上海证券交易所报送了内幕信息知情人名单,按照相关规定制作了《交易进程备
忘录》,持续登记筹划决策过程中各关键时点的参与人员、筹划决策方式等,并
督促涉及人员签字确认。
在内幕信息依法披露前,不得公开或者泄露该信息,不得利用内幕信息买卖或者
建议他人买卖公司股票。
信息的人员仅限于上市公司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和相关工作人员。上述
人员均严格履行了保密义务,未向任何其他第三方披露本次交易的情况。
  综上,在本次交易中,上市公司已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
采取了必要且充分的保密措施,限定了相关敏感信息的知悉范围,并及时与相关
方签订了保密协议,严格规范地履行了本次交易在依法披露前的保密义务。
  特此说明。
  (以下无正文)
(此页无正文,为《上海索辰信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关于本次重大资产重
组所采取的保密措施及保密制度的说明》之盖章页)
                 上海索辰信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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