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中长石基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2025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证券代码:002153 证券简称:石基信息 公告编号:2025-52
北京中长石基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
遗漏。
特别提示: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会议召开情况
(1)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25年9月29日下午2:30
(2)网络投票时间:2025年9月29日,其中
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时间为交易日2025年9月29日9:15-9:25,9:30-11:30和
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时间为2025年9月29日9:15-15:00期间的任意时间。
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
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或列席了本次股东大会。
(二)会议出席情况
本次股东大会参与现场表决及网络表决的股东(包括股东代表)总数为 248 人,代表股份 1,516,414,778
北京中长石基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2025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股,占公司股份总数 2,729,193,841 的 55.5627%。
本次股东大会出席现场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表共 2 人,代表有表决权并参与表决的股东为 2 人,代表
有效表决权的股份 1,504,074,755 股,占公司股份总数 2,729,193,841 股的 55.1106%。
通过网络投票系统进行投票的股东资格身份已经由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认证,根据深圳证券
信息有限公司提供的数据,本次股东大会通过网络投票系统进行投票表决的股东 246 人,代表股份 12,340,023
股,占公司股份总数 2,729,193,841 股的 0.4521%。
通过现场和网络投票的中小股东为 246 人,代表股份 12,340,023 股,占公司股份总数 2,729,193,841 的
二、提案审议情况
表决结果如下:
总表决情况:同意 1,516,208,255 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9864%;反对 174,272 股,
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115%;弃权 32,251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
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21%。
中小股东表决情况:同意 12,133,50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8.3264%;反对
权 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2614%。
本议案已经出席股东大会的股东所持表决权的 2/3 以上同意,已审议通过。
(1)《关于修订<股东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表决结果如下:
总表决情况:同意 1,507,956,052 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4422%;反对 8,435,475 股,
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5563%;弃权 23,251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1,000 股),占出席
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15%。
中小股东表决情况:同意 3,881,297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31.4529%;反对
弃权 1,00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1884%。
北京中长石基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2025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议案已审议通过。
(2)《关于修订<董事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表决结果如下:
总表决情况:同意 1,506,777,387 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3645%;反对 9,614,140 股,
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6340%;弃权 23,251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1,000 股),占出席
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15%。
中小股东表决情况:同意 2,702,632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21.9014%;反对
弃权 1,00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1884%。
本议案已审议通过。
(3)《关于修订<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的议案》
表决结果如下:
同意 1,506,777,387 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3645%;反对 9,614,140 股,占出席会议
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6340%;弃权 23,251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1,000 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
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15%。
中小股东表决情况:同意 2,702,632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21.9014%;反对
弃权 1,00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1884%。
本议案已审议通过。
(4)《关于修订<对外担保制度>的议案》
表决结果如下:
总表决情况:同意 1,507,971,812 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4432%;反对 8,419,715 股,
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5552%;弃权 23,251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1,000 股),占出席
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15%。
中小股东表决情况:同意 3,897,057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31.5806%;反对
弃权 1,00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1884%。
本议案已审议通过。
(5)《关于修订<关联交易决策制度>的议案》
表决结果如下:
北京中长石基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2025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总表决情况:同意 1,507,974,212 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4434%;反对 8,415,715 股,
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5550%;弃权 24,851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2,600 股),占出席
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16%。
中小股东表决情况:同意 3,899,457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31.6001%;反对
弃权 2,60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2014%。
本议案已审议通过。
表决结果如下:
总表决情况:同意 1,516,208,015 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9864%;反对 183,512 股,
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121%;弃权 23,251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1,000 股),占出席
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15%。
中小股东表决情况:同意 12,133,26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8.3245%;反对
权 1,00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1884%。
本议案已审议通过。
表决结果如下:
总表决情况:同意 1,516,218,715 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9871%;反对 172,812 股,
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114%;弃权 23,251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1,000 股),占出席
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15%。
中小股东表决情况:同意 12,143,96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8.4112%;反对
权 1,00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1884%。
本议案已审议通过。
本提案采用累积投票制选举第九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成员,表决结果如下:
(1)选举李仲初先生为第九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任期三年,自本次会议通过之日起至本届董事会任
期届满时止。
总表决情况:同意股份数:1,513,369,163 股,该候选人赞成票数排名居前且赞成比例超过 50%;
北京中长石基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2025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中小股东表决情况:同意股份数:9,294,408 股;
表决结果:当选。
(2)选举李殿坤先生为第九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任期三年,自本次会议通过之日起至本届董事会任
期届满时止。
总表决情况:同意股份数:1,513,773,796 股,该候选人赞成票数排名居前且赞成比例超过 50%;
中小股东表决情况:同意股份数:9,699,041 股;
表决结果:当选。
(3)选举庄卓然先生为第九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任期三年,自本次会议通过之日起至本届董事会任
期届满时止。
总表决情况:同意股份数:1,513,768,206 股,该候选人赞成票数排名居前且赞成比例超过 50%;
中小股东表决情况:同意股份数:9,693,451 股;
表决结果:当选。
本提案采用累积投票制选举第九届董事会独立董事成员,表决结果如下:
(1)选举周龙先生为第九届董事会独立董事,任期三年,自本次会议通过之日起至本届董事会任期届
满时止。
总表决情况:同意股份数:1,513,945,805 股,该候选人赞成票数排名居前且赞成比例超过 50%;
中小股东表决情况:同意股份数:9,871,050 股;
表决结果:当选。
(2)选举赵浚竹女士为第九届董事会独立董事,任期三年,自本次会议通过之日起至本届董事会任期
届满时止。
总表决情况:同意股份数:1,513,939,717 股,该候选人赞成票数排名居前且赞成比例超过 50%;
中小股东表决情况:同意股份数:9,864,962 股;
表决结果:当选。
(3)选举秦健先生为第九届董事会独立董事,任期三年,自本次会议通过之日起至本届董事会任期届
满时止。
总表决情况:同意股份数:1,513,935,301 股,该候选人赞成票数排名居前且赞成比例超过 50%;
中小股东表决情况:同意股份数:9,860,546 股;
表决结果:当选。
三、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北京中长石基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2025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北京市康达律师事务所王雪莲律师、郭俊汝律师到会见证并出具了法律意见书。法律意见书结论:经
验证,本所律师认为,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公司法》
《上市公司股东会规则》等相关法律、法
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出席会议人员及会议召集人的资格均合法有效;本次会议审议的
议案合法、有效;本次会议的表决程序符合《公司法》
《上市公司股东会规则》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
及《公司章程》的规定,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四、备查文件
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北京中长石基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