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05199 证券简称:ST 葫芦娃 公告编号:2025-072
海南葫芦娃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董事会换届选举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海南葫芦娃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三届董事会任期即将届
满,根据《公司法》、
《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
《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公司
现开展董事会换届选举工作,现将本次董事会换届选举情况公告如下:
一、董事会换届选举情况
公司于 2025 年 9 月 29 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 2025 年第五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了
《关于选举第四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的议案》、
《关于选举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候选人的议案》。
根据《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由 7 名董事组成,其中非独立董
事 3 名、独立董事 3 名,职工代表董事 1 名。
经公司第三届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审核通过,公司第三届董事会提名刘景萍、于汇、
汤琪波为公司第四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不含职工代表董事),提名刘秋云、王
世贤、林慧为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以上人员简历附后),其中刘秋云为
会计专业人士,具有较丰富的会计专业知识和经验,并具备高级会计师职称。
刘秋云女士、王世贤先生均已获得上海证券交易所独立董事任前培训证明,林慧女
士已完成上海证券交易所独立董事履职学习平台有关培训。
上述董事候选人任期自公司 2025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三年。
职工代表董事将由公司职工代表大会选举产生。
二、其他说明
公司第三届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已对第四届董事会董事候选人的任职资格进行了审
查,认为所有董事候选人任职条件、工作经历均符合《公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
上市规则》及《公司章程》中关于董事任职的要求。其中,3 名独立董事候选人的任职
资格与独立性均符合《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
《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
管指引第 1 号--规范运作》等相关规定,具备履行独立董事职责所需的专业知识、工作
经验与能力。
《独立董事提名人和候选人声明》详见公司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
(www.sse.com.cn)同日披露的相关信息。
特此公告。
海南葫芦娃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附:
非独立董事候选人简历:
年 9 月至 2006 年 8 月,担任海南省生物制品公司董事长;2006 年 5 月至 2018 年 8 月,
担任康迪健康执行董事兼总经理;2016 年 2 月至 2025 年 3 月 4 日、2025 年 6 月 27 日
至今担任本公司总经理,2007 年 12 月至今,担任本公司董事长。目前兼任海南葫芦娃
投资发展有限公司执行董事、海南康迪健康产业投资有限公司执行董事、海南文昌农村
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董事等职务。
刘景萍女士为公司实际控制人之一,间接持有本公司股票,与汤旭东先生为夫妻关
系,汤琪波先生为汤旭东先生之子,除此以外与本公司其他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
关联关系。分别于 2025 年 6 月、8 月受到上海证券交易所通报批评的纪律处分,此外
不存在受到中国证监会及其他相关部门的处罚和上海证券交易所其他惩戒的情形。符合
《公司法》
、《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
《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
第 1 号--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及其他有关规定要求的任职条件。
曾任哈药集团制药总厂财务管理部副部长,哈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财务转型项目负责人、
数字化转型项目财务业务负责人、财务共享服务中心负责人,哈药集团人民同泰医药股
份有限公司副总经理、财务负责人、董事会秘书,2022 年 7 月起至今担任本公司财务
总监,2022 年 11 月至今担任本公司董事,2023 年 4 月至今担任本公司副总经理。
于汇女士未持有本公司股票,与本公司持股 5%以上股东、其他董事、高级管理人
员不存在关联关系。分别于 2025 年 6 月、8 月受到上海证券交易所通报批评的纪律处
分,此外不存在受到中国证监会及其他相关部门的处罚和上海证券交易所其他惩戒的情
形。符合《公司法》、
《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
《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
监管指引第 1 号--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及其他有关规定要求的任职条件。
月任昆吾九鼎投资管理有限公司投资经理,2013 年 8 月至 2019 年 8 月任浙江葫芦世家
药业有限公司常务副总,目前担任本公司董事,兼任浙江葫芦世家药业有限公司董事、
总经理,杭州康领先医药科技有限公司董事长。
汤琪波先生间接持有本公司股票,与汤旭东先生为父子关系,刘景萍女士为汤旭东
先生之妻,除此以外与本公司其他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符合《公司法》、
《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
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及其他有关规定要求的任职条件。
独立董事候选人简历:
年 3 月担任海南蛛王生物科技有限公司财务经理;2020 年 4 月至 2022 年 8 月担任海南
自贸区珈宝置业集团有限公司财务总监;2022 年 9 月至今担任海南迈迪能源科技有限
公司财务总监,2022 年 11 月至今担任本公司独立董事。
刘秋云女士未持有本公司股份,与本公司其他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实际控制人及
持股 5%以上的股东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符合《公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
规则》、
《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规范运作》、
《上市公司独立董
事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及其他有关规定要求的任职条件。
国际仲裁院仲裁员,2021 年 7 月至今担任海南晋世律师事务所合伙人、主任,2022 年
王世贤先生未持有本公司股份,与本公司其他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实际控制人及
持股 5%以上的股东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符合《公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
规则》、
《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规范运作》、
《上市公司独立董
事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及其他有关规定要求的任职条件。
师。1982 年 1 月至 2017 年 11 月,担任海南省人民医院主任职位;2017 年 12 月至今,
担任海南省药学会秘书长。
林慧女士未持有本公司股份,与本公司其他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实际控制人及持
股 5%以上的股东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符合《公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
则》、
《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规范运作》、
《上市公司独立董事
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及其他有关规定要求的任职条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