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88180 证券简称:君实生物 公告编号:临 2025-059
上海君实生物医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调整 2025 年 A 股股票期权激励计划
相关事项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上海君实生物医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5 年 9 月
期权激励计划相关事项的议案》。现将具体调整事项说明如下:
一、本次股权激励计划已履行的相关审批程序
(一)2025 年 9 月 2 日,公司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及第四届监
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 2025 年 A 股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
案)>及其摘要及建议向一名董事兼主要股东授予 A 股股票期权的议案》等相关
议案。公司监事会对公司 2025 年 A 股股票期权激励计划(以下简称“激励计划”
或“本激励计划”)的相关事项进行核实并出具了相关核查意见。2025 年 9 月 3
日,公司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了相关公告。
(二)2025 年 9 月 3 日至 2025 年 9 月 13 日,公司在公司内部对本次拟首
次授予部分激励对象的姓名和职务进行了公示,公示期共计 10 天,公司员工可
向公司监事会提出意见。截至公示期满,公司监事会未收到任何人对本次拟首次
授予激励对象提出的异议。2025 年 9 月 23 日,公司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
(www.sse.com.cn)披露了《上海君实生物医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关于公
司 2025 年 A 股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激励对象名单的公示情况说明及核查
意见》(公告编号:临 2025-053)。
(三)2025 年 9 月 29 日,公司召开 2025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
过了《关于<公司 2025 年 A 股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及建议向一
名董事兼主要股东授予 A 股股票期权的议案》等相关议案。公司实施本激励计
划获得股东大会批准,董事会被授权确定本次股票期权的授权日、在激励对象符
合条件时向激励对象授予股票期权并办理授予股票期权所必需的全部事宜。2025
年 9 月 30 日,公司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了《上海君
实生物医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5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公告编
号:临 2025-055)。
(四)公司就内幕信息知情人在本激励计划草案公告前 6 个月内买卖公司股
票的情况进行了自查,未发现利用内幕信息进行股票交易的情形。2025 年 9 月
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 2025 年 A 股股票期权激励计划内幕信息知情人买卖公
司股票的自查报告》(公告编号:临 2025-056)。
(五)2025 年 9 月 29 日,公司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三会议,审议通过了
《关于调整 2025 年 A 股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相关事项的议案》
《关于向 2025 年 A
股股票期权激励计划激励对象首次授予股票期权的议案》,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
员会对前述相关事项进行核实并发表了核查意见。
二、本次调整事项说明
鉴于本激励计划拟首次授予的激励对象名单中,16 名激励对象因离职失去
激励资格或因其他原因自愿放弃激励资格,公司董事会根据 2025 年第一次临时
股东大会的授权,对本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激励对象名单、授予数量进行了调整。
本次调整后,本激励计划首次授予人数由 251 人调整为 235 人,首次授予股票期
权数量由 2,536.00 万份调整为 2,515.00 万份,股票期权授予总数由 2,617.5871
万份调整为 2,596.5871 万份。
本次调整后的激励对象属于经公司 2025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批准的《公
司 2025 年 A 股股票期权激励计划》(以下简称“《激励计划》”)中规定的激
励对象范围。除上述调整内容外,本激励计划其他内容与公司 2025 年第一次临
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激励计划》内容一致。
根据公司 2025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授权,本次调整无需提交公司股东
会审议。
三、本次调整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本次对本激励计划相关事项的调整不会对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
产生实质性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
四、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意见
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认为:公司本次对本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激励对象名
单及授予数量的调整符合《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以下简称“《管理办
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以及《激励计划》的相关规定,不存在
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综上,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同意公司《关于
调整 2025 年 A 股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相关事项的议案》并提交董事会审议。
五、法律意见书的结论意见
北京市嘉源律师事务所认为:本次调整和本次授予已经取得现阶段必要的批
准和授权,符合《管理办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及《激励计划》的相关规定;本次
调整符合《管理办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及《激励计划》的相关规定;本次激励计
划首次授予条件已成就,公司向激励对象首次授予股票期权符合《管理办法》等
相关法律法规及《激励计划》的相关规定;本次授予的授权日、激励对象、授予
数量及行权价格符合《管理办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及《激励计划》的相关规定。
六、上网公告附件
《北京市嘉源律师事务所关于上海君实生物医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5 年
A 股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调整及首次授予事项的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上海君实生物医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