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汇通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会议资料
二〇二五年十月十五日
上海汇通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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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〇二五年十月十五日
上海汇通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为了维护投资者的合法权益,确保本次股东会的正常秩序和议事效率,
上海汇通能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根据《公
司法》《上市公司股东会规则》以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特提出如
下注意事项:
一、会议召开期间,请各位股东有序领取会议资料,并按时进入会场。
二、为确保会议正常秩序和议事效率,请各位股东注意遵守会场纪律,
不要大声喧哗,影响会议的正常进行,如有问题可与工作人员联系。
三、参加本次股东会的各位股东,应认真履行法定职责、行使法定权
利。
四、本次股东会采取记名投票方式逐项进行表决,股东以其有表决权
的股份数额行使表决权,每一股份享有一票表决权。请各位股东、股东代
表或股东代理人在表决票上填写股东姓名、持股数,由股东本人或代理人
签名。非累计投票议案同意请在“同意”栏内打“√”,不同意请在“反
对”栏内打“√”,放弃表决权利时请在“弃权”栏内打“√”。
五、如对本公司工作有意见和建议,请书面递交工作人员,由公司董
事会办公室统一给予答复。
六、股东如需发言,请事前通知工作人员,并出示有效证明,经工作
人员登记后即可发言。
七、股东会召开过程中,望各位股东、股东代表或股东代理人按工作
人员指示有序参会,请勿在会场随意走动,积极遵守会场纪律,共同维护
好会议秩序和安全。
上海汇通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二〇二五年十月十五日
议案 1:
上海汇通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聘任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各位股东、股东代表:
根据公司经营需要,在充分了解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的资质条件、执业记录、质量管理水平、工作方案、人力及其他资源配备、
信息安全管理、风险承担能力水平等要素后,公司拟聘任容诚会计师事务
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 2025 年度财务报告及内部控制审计机构,聘期
一年。
上述议案已经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审议通过,现提请公
司 2025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会审议。
二〇二五年十月十五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