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1279 证券简称:强邦新材 公告编号:2025-044
安徽强邦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
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认购方式为网下,上市股数为2,376,033股。本公司确认,上市流通数量等
于该限售期的全部战略配售股份数量。
一、首次公开发行股份情况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出具的《关于同意安徽强邦新材料股份
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4〕51号)同意
注册,并经深圳证券交易所《关于安徽强邦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人民币普
通股 股票上市 的通知》 (深证上〔2024 〕827 号)同意,公司 已完成首次
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股票40,000,000股,并于 2024 年10月11 日
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主板上市。
首次公开发行完成后,公司总股本为160,000,000股,其中,有限售条
件 股 份数 量为 123,195,462 股, 占公 司总股 本的 77.00% ;无 限售 条件股 份
数量为36,804,538股,占公司总股本的23.00%。
数量为819,429股,占发行后总股本的 0.51%,具体情况见公司 2025 年4月9
日 在 巨潮 资讯网 (www.cninfo.com.cn )上 披露的《关 于首次 公开 发行网
下配售限售股上市流通的提示性公告》(公告编号:2025-008)
本次上市流通的限售股为首次公开发行战略配售股份,限售股股东数
量 为1 名 ,限售期为自 公司股票上市之日 起 12 个月,该限售股股东对应 的
股份数量为2,376,033股,占公司股本总数的比例为1.49%,现限售期即将
届 满 , 该 部分限 售 股将于 2025 年10 月13 日起上 市流通 (因 2025 年 10 月11
日为非交易日,故顺延至下一交易日)。
二、本次上市流通的限售股形成后至今公司股本数量变化情况
本次上市流通的限售股属于首次公开发行战略配售限售股,自公司首
次公开发行股票限售股形成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未发生因利润分配、公
积金转增等导致股本数量变化的情况。
三、申请解除股份限售股东履行承诺情况
根 据 公司《首 次 公开发行 股票并在主 板上市之上市公 告书》,参与
战略配售的 投资者承诺获得本次配售的股票限售 期为自发行人首次公开
发行并上市之日起12 个月,限售期自本次公开发行的股票在深交所上市
之日起开始 计算。限售期届满后,参与战略配售 的投资者对获配股份的
减持适用中国证监会和深交所关于股份减持的有关规定。
除上述承诺外,本次申请上市的限售股股东无其他特别承诺。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本次申请解除股份限售的股东严格履行相应的
承诺事项,不存在相关承诺未履行影响本次限售股上市流通的情况。
四、本次解除限售股份上市流通安排
(一)本次上市流通日期为2025年10月13日(星期一)。
(二)本次解除限售股东户数为1户。
( 三 ) 本 次 解 除 限 售 股 的 数 量 为 2,376,033 股 , 占 发 行 后 总 股 本 的
(四)本次申请解除限售股份及上市流通的具体情况如下:
所持限售股 本次上市流通 占总股本
股东名称 股份性质
数量(股) 数量(股) 比例
富诚海富通强邦新材
员工参与战略配售集 首次公开发行
合资产管理计划 战略配售股
合计 2,376,033 2,376,033 1.49%
五、本次解除限售股份上市流通前后股本结构变动情况
本次变动前 本次变动 本次变动后
增减数量
股份性质
数量(股) 比例(%) (+,-) 数量(股) 比例(%)
(股)
一、有限售条件股份 122,376,033 76.49% -2,376,033 120,000,000 75.00%
其中:首发前限售 120,000,000 75.00% 120,000,000 75.00%
首发后限售 2,376,033 1.49% -2,376,033 0 0.00%
二、无限售条件股份 37,623,967 23.51% +2,376,033 40,000,000 25.00%
三、总股本 160,000,000 100.00% 160,000,000 100.00%
注:本次解除限售后的股本结构表情况以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
司最终办理结果为准。
六、中介机构核查意见
经核查,保荐机构认为:公司本次首次公开发行战略配售限售股上
市流通申请的股份数量、上市流通时间符合《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
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
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和《深圳证券交易所上
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3号——保荐业务》等相关规定的要求以及股东
承诺的内容;公司本次解除限售股份股东严格履行了其在首次公开发行
股票中做出的相关承诺;公司关于本次限售股份相关的信息披露真实、
准确、完整。保荐机构对公司上述事项无异议。
七、备查文件
公开发行战略配售限售股上市流通的核查意见。
特此公告。
安徽强邦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