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00807 证券简称:济高发展 公告编号:临 2025-054
济南高新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诉讼进展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
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案件所处阶段:一审阶段;一审判决
? 公司所处的当事人地位:被告
? 陈守昌债权人代位权纠纷案件为一审判决,公司已提起上诉,目前判决尚未
生效,案件最终判决结果等存在不确定性,本次诉讼对公司利润的最终影响需以法
院最终生效判决结果为准;其他诉讼案件尚未判决,其对公司利润的影响存在不确
定性。公司将依据有关会计准则的要求进行相应的会计处理,最终影响以年度审计
机构审计确认后的结果为准。公司将努力采取有效措施妥善解决相关诉讼,尽力降
低诉讼影响,维护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合法权益。
近日,公司收到法院送达的相关材料,情况如下:
一、相关诉讼情况
(简称“章丘法院”)
提起诉讼,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5 年 5 月 31 日披露的《诉讼进展公告》。2017 年
限公司广州五羊支行(简称“华夏银行五羊支行”)贷款 1 亿元,安融房地产开发
有限公司(简称“安融公司”)等为该笔借款提供连带责任保证。2018 年 1 月,立
根公司与华夏银行五羊支行起诉至广东省广州市中级人民法院(简称“广州中院”),
(2018)粤 01 民初 24 号民事调解书,载明立根公司已经自公司处受偿债权 5880
万元,本次和解后,安融公司就立根公司不能自公司处受偿的 3920 万元及利息承担
清偿责任。后公司、济南市高新区天业小额贷款股份有限公司(简称“小贷公司”)
与安融公司签订《协议书》,约定小贷公司将其享有的 3920 万元的债权转让给安融
公司享有,安融公司不得再以任何理由(包括但不限于代为清偿债务、履行担保义
务等)就承担上述案件项下债务事宜向公司主张任何权利。2022 年,因陈守昌与安
融公司等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案件,章丘法院判令安融公司支付陈守昌工程款
程款及利息均未支付。近期,陈守昌遂以债权人代位权纠纷为由起诉。
近日,公司收到章丘法院《民事判决书》,根据判决书表述,因公司利用优势
地位签订《协议书》,且安融公司未履行协议等,故公司、小贷公司与安融公司签
订的《协议书》存在无效约定,且安融公司未就其对公司的债权通过诉讼等方式积
极进行主张,构成怠于行使债权,影响陈守昌的到期债权的实现,判决公司支付陈
守昌工程款 572 万元及利息、费用。公司认为:(1)安融公司承担的是“直接债务”
而非“担保代偿责任”,无权向公司主张追偿权。(2)《协议书》系三方真实意思
表示,合法有效且已终止安融公司向公司主张权利的可能。(3)陈守昌的代位权缺
乏“债务人对次债务人享有债权”的核心基础,不符合法定构成要件。公司将采取
上诉等措施,力争免除自身责任。
法院提起诉讼,要求公司分别向其偿还 5,133,254.4 元、1,748,435.46 元及上述两
款项的利息。目前,济南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人民法院(简称“高新区法院”)已
立案受理,其中,俞中喜申请法院冻结公司持有子公司的部分股权。公司将采取积
极应诉等措施,最大限度维护公司的合法权益。
二、对公司的影响
陈守昌债权人代位权纠纷案件为一审判决,公司已提起上诉,目前判决尚未生
效,案件最终判决结果等存在不确定性,本次诉讼对公司利润的最终影响需以法院
最终生效判决结果为准;其他诉讼案件尚未判决,其对公司利润的影响存在不确定
性。公司将依据有关会计准则的要求进行相应的会计处理,最终影响以年度审计机
构审计确认后的结果为准。公司将努力采取有效措施妥善解决相关诉讼,尽力降低
诉讼影响,维护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合法权益。
公司指定的信息披露媒体为《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及上
海证券交易所网站,有关公司信息均以在上述指定媒体刊登的信息为准。
特此公告。
济南高新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