洪都航空: 江西洪都航空工业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董事收到江西证监局行政监管措施决定书的公告

来源:证券之星 2025-09-29 17:08: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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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代码:600316    证券简称:洪都航空       公告编号: 2025-029
         江西洪都航空工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董事收到江西证监局行政监管
              措施决定书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江西洪都航空工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康颖
蕾于近日收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江西监管局(以下简称“江西
证监局”
   )出具的《关于对康颖蕾采取出具警示函措施的决定》
                          (【2025】
    (以下简称“决定书”)
              ,现将主要内容公告如下:
   一、决定书主要内容:
 “康颖蕾:
   经核实,你作为江西洪都航空工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洪
都航空”或“公司”)董事,存在窗口期买卖公司股票的情形。具体
如下:2025 年 8 月 22 日,你买入洪都航空公司股票 20,000 股,买入
价格为 41.57 元/股,成交金额为 831,400 元。因洪都航空 2025 年 8
月 30 日披露 2025 年半年度报告,上述行为构成窗口期买卖股票,违
反了《上市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所持本公司股份及其变动
管理规则》
    (证监会公告【2024】9 号)第 13 条第 1 项规定,根据《证
券法》第 170 条第 2 款的规定,我局决定对你采取出具警示函的行政
监管措施,并记入证券期货市场诚信档案。对于本次买入的公司股票,
你应将其未来出售所产生的收益全部上缴公司,并认真吸取教训,加
强证券法律法规学习,严格规范交易行为,杜绝此类违规行为再次发
生。
  如对本监管措施不服,可以在收到本决定书之日起 60 日内向中
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提出行政复议申请,也可以在收到本决定书之
日起 6 个月内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复议与诉讼期间,上
述监督管理措施不停止执行。
            ”
  二、相关说明
意,并就本次违规行为向公司及广大投资者致以诚挚的歉意;并承诺
对于本次买入的公司股票,将其未来出售所产生的收益全部上缴公司;
同时将进一步加强学习,严格遵守相关法律法规,规范股票交易行为,
保证今后不再发生此类事件。
理人员及持有公司股份 5%以上的股东相关法律法规的宣导,督促相
关人员遵守规定,加强账户管理,规范操作,杜绝此类情况再次发生。
  本次监管措施不会影响公司正常的经营管理活动,敬请广大投资
者理性投资,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江西洪都航空工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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