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天成自控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
关于公司 2025 年员工持股计划相关事项的核查意见
浙江天成自控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国证监会《关于上
市公司实施员工持股计划试点的指导意见》(以下简称“《指导意见》”)、《上海
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规范运作》(以下简称“《自律监管指
引第 1 号》”)等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对公
司 2025 年员工持股计划相关事项进行了核查,现发表核查意见如下:
法规的规定,有利于公司的持续发展,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
风险共担机制,改善公司治理水平,提升员工的凝聚力和公司竞争力,充分调动
员工的积极性和创造性,吸引和保留优秀管理人才和业务骨干,进而更好地提升
公司的经营业绩和盈利能力,更好地维护全体股东的利益;
摊派、强行分配等方式强制员工参加的情形。
综上所述,我们同意公司实施本次员工持股计划,并将有关议案提交公司董
事会审议。
浙江天成自控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