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88226 证券简称:威腾电气 公告编号:2025-048
威腾电气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股东减持股份计划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全体董事及相关股东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
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
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大股东持有的基本情况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镇江国有投资控股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镇江国控”)
持有威腾电气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威腾电气”或“公司”)股份 12,705,866
股,占公司股份总数的 6.77%;扬中绿洲新城实业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绿
洲新城”)持有公司股份 10,000,000 股,占公司股份总数的 5.33%,上述股份均
系公司首次公开发行前取得的股份,已于 2022 年 7 月 7 日解除限售并上市流通。
? 减持计划的主要内容
持股 5%以上股东镇江国控因自身资金需求,拟自本减持计划披露之日起 15
个交易日后的 3 个月内,通过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减持不超过 1,876,475 股股份,
即不超过公司总股本的 1%。
持股 5%以上股东绿洲新城因自身资金需求,拟自本减持计划披露之日起 15
个交易日后的 3 个月内,通过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减持不超过 1,876,475 股股份,
即不超过公司总股本的 1%。
若在上述减持期间,公司发生派发红利、送股、转增股本、增发新股或配股
等除权除息事项的,则上述减持计划将相应进行调整。
公司于近日收到上述股东出具的《股份减持计划告知函》,现将减持计划具
体情况公告如下:
一、减持主体的基本情况
股东名称 镇江国控
控股股东、实控人及一致行动人 □是 √否
直接持股 5%以上股东 √是 □否
股东身份
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是 √否
其他:无
持股数量 12,705,866股
持股比例 6.77%
当前持股股份来源 IPO 前取得:12,705,866股
股东名称 绿洲新城
控股股东、实控人及一致行动人 □是 √否
直接持股 5%以上股东 √是 □否
股东身份
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是 √否
其他:无
持股数量 10,000,000股
持股比例 5.33%
当前持股股份来源 IPO 前取得:10,000,000股
上述减持主体无一致行动人。
大股东最近一次减持情况
减持数量 减持价格区间 前期减持计划
股东名称 减持比例 减持期间
(股) (元/股) 披露日期
镇江国控 1,734,134 0.92% 2022/12/19~ 20.05-29.72 2022 年 11 月 26
注:上述“减持比例”以公司最新总股本数据计算。
股东绿洲新城自上市以来未减持公司股份。
二、减持计划的主要内容
股东名称 镇江国控
计划减持数量 不超过:1,876,475 股
计划减持比例 不超过:1%
减持方式及对应减持数
集中竞价减持,不超过:1,876,475 股
量
减持期间 2025 年 10 月 28 日~2026 年 1 月 27 日
拟减持股份来源 IPO 前取得
拟减持原因 自身资金需求
股东名称 绿洲新城
计划减持数量 不超过:1,876,475 股
计划减持比例 不超过:1%
减持方式及对应减持数
集中竞价减持,不超过:1,876,475 股
量
减持期间 2025 年 10 月 28 日~2026 年 1 月 27 日
拟减持股份来源 IPO 前取得
拟减持原因 自身资金需求
预披露期间,若公司股票发生停牌情形的,实际开始减持的时间根据停牌时间相应顺延
(一)相关股东是否有其他安排 □是 √否
(二)大股东此前对持股比例、持股数量、持股期限、减持方式、减持数量、减
持价格等是否作出承诺 √是 □否
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镇江国控、绿洲新城的承诺:
“一、本企业直接或间接持有的发行人股份目前不存在委托持股、信托持股
或其他利益安排,不存在权属纠纷、质押、冻结等依法不得转让或其他有争议的
情况;发行人在证券监管部门指定的证券交易所上市成功后,本企业股份被质押
的,本企业将在事实发生之日起二日内通知发行人,并通过发行人发出相关公告。
二、本企业于发行人股票在证券交易所上市交易之日起十二个月内,不转让
或者委托他人管理本企业直接或间接持有的发行人股份,也不由发行人回购本企
业直接或间接持有的发行人股份。
三、本企业减持发行人股份时,将提前三个交易日通过发行人发出相关公告。
四、本企业将遵守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市公司股东、董监高减持股
份的若干规定》
《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
《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
司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实施细则》《中国证监会关于进一
步推进新股发行体制改革的意见》的相关规定。”
本次拟减持事项与此前已披露的承诺是否一致 √是 □否
(三)是否属于上市时未盈利的公司,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董事、监事、
高级管理人员拟减持首发前股份的情况 □是 √否
(四)上海证券交易所要求的其他事项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镇江国控、绿洲新城不存在《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
自律监管指引第 15 号——股东及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等相关法律法
规规定的不得减持的情形。
三、控股股东或者实际控制人减持首发前股份
是否是控股股东或者实际控制人拟减持首发前股份的情况 □是 √否
四、减持计划相关风险提示
(一)减持计划实施的不确定性风险,如计划实施的前提条件、限制性条件以及
相关条件成就或消除的具体情形等
本次股份减持计划系镇江国控、绿洲新城因自身资金需求进行的正常减持行
为,不会对公司治理结构及持续经营情况产生重大影响。在减持期间内,上述减
持主体将根据市场情况、公司股价等因素选择是否实施及如何实施减持计划,本
次减持计划的实施存在减持时间、减持数量、减持价格等不确定性。
(二)减持计划实施是否可能导致上市公司控制权发生变更的风险
□是 √否
(三)其他风险提示
本次减持计划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股东减持股份管理
暂行办法》《上市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所持本公司股份及其变动管理规则》
《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
引第 15 号——股东及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等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
件的规定。本次减持计划实施期间,减持主体将严格遵守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
文件及相关承诺的要求,并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
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威腾电气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