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森泰木塑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
关于 2024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
第一个归属期归属名单的核查意见
安徽森泰木塑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
员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
国证券法》《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以下简称“《管理办法》”)《深圳证
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以下简称“《上市规则》”)等相关法律、法规
及规范性文件和《安徽森泰木塑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
程》”)的有关规定,对公司 2024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以下简称“《激励计
划》”或“本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一个归属期归属名单进行审核,发表核
查意见如下:
本次拟归属的 85 名激励对象符合《公司法》《证券法》等法律、法规和规
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规定的任职资格,符合《管理办法》《上市规则》等
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规定的激励对象条件,符合本次激励计划规定的激励
对象范围,其作为公司本次激励计划激励对象的主体资格合法、有效,激励对
象获授限制性股票的归属条件已成就。
综上所述,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同意本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
一个归属期的归属激励对象名单,共计向 85 名激励对象以 7.81 元/股(调整后)
的价格归属 609,269 股股票。
安徽森泰木塑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