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宇信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北京宇信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专门会议第五次会议于 2025 年 9 月 26 日以通讯会议的方式召开,会议通知已于
立董事 4 人,实到独立董事 4 人。出席本次会议的独立董事对本次会议的议案进
行了认真审议,并以记名投票表决方式通过以下决议:
持股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
公司本次员工持股计划的内容符合《关于上市公司实施员工持股计划试点的
指导意见》等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
的行为。公司实施本次员工持股计划有利于进一步完善公司治理结构,健全公司
长期、有效的激励约束机制,充分调动管理者和员工的积极性,有利于公司长期、
稳定发展。本次员工持股计划的实施是员工在依法合规、自愿参与、风险自担的
原则上参与的,不存在以摊派、强行分配等方式强制员工参与等违反法律、法规
的情形。我们一致同意《北京宇信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5 年第二期员工持
股计划(草案)》及其摘要,并同意将此事项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表决结果:4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持股计划管理办法〉的议案》
公司拟订了《北京宇信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5 年第二期员工持股计划
管理办法》,有利于规范公司 2025 年第二期员工持股计划的实施,不存在损害公
司、股东及持有人合法权益的情形。
表决结果:4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股计划有关事项的议案》
为保证公司 2025 年第二期员工持股计划的顺利实施,公司董事会提请股东
会授权董事会全权办理与 2025 年第二期员工持股计划相关的事宜,包括但不限
于以下事项:
(1)授权董事会办理员工持股计划的设立、变更和终止,包括但不限于按
照员工持股计划的约定取消持有人的资格,提前终止员工持股计划等;
(2)授权董事会实施员工持股计划,包括但不限于提名管理委员会委员候
选人;
(3)授权董事会对员工持股计划的存续期延长和提前终止作出决定;
(4)授权董事会办理员工持股计划所购买股票的锁定和解锁的全部事宜;
(5)授权董事会对《北京宇信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5 年第二期员工持
股计划(草案)》作出解释;
(6)授权董事会变更员工持股计划的参与对象及确定标准;
(7)授权董事会签署与员工持股计划的合同及相关协议文件;
(8)若在实施期限内相关法律、法规、政策发生变化的,授权公司董事会
按照新的政策或规定对员工持股计划作出相应调整;
(9)授权董事会办理员工持股计划所需的其他必要事宜,但有关文件明确
规定需由股东会行使的权利除外。
上述授权自公司股东会通过之日起至 2025 年第二期员工持股计划实施完毕
之日内有效。
表决结果:4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以下无正文)
[本页无正文,为《北京宇信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专门
会议第五次会议决议》签字页]
出席会议董事签名:
李 军:_____________ 李 锋:___________
王 霞:_____________ 李 华:___________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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