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来伊份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
关于公司第三期员工持股计划相关事项的核查意见
上海来伊份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根
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以下简称“《公司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
(以下简称“《证券法》”)、中国证监会《关于上市公司实施员工持股计划试点的
指导意见》
(以下简称“《指导意见》”)、
《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
第 1 号——规范运作》
(以下简称“《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等相关法律、法规
及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对公司第三期员工持股计划相关事项
进行了核查,现发表核查意见如下:
工持股计划的情形。
(以下简称“持股计划”)等相
关文件制定程序合法、有效。本持股计划内容符合《指导意见》《自律监管指引
第 1 号》等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
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亦不存在摊派、强行分配等方式强制员工参与本持股计
划的情形。
规范性文件规定的持有人条件,符合本持股计划规定的持有人范围,其作为公司
本持股计划持有人的主体资格合法、有效。
有利于进一步完善公司治理水平,提高员工的凝聚力和公司竞争力,充分调动上
市公司控股子公司养馋记品牌管理公司员工的积极性和创造性,吸引和保留优秀
人才,实现公司可持续发展。
综上,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一致同意公司实施第三期员工持股计划,
并同意将第三期员工持股计划相关事项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上海来伊份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