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正川医药包装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战略委员会实施细则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适应重庆正川医药包装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战略发展需要,增强公司核心竞争力,健全投资决策程序,加强决策科学性,提
高重大投资决策的效益和决策质量,完善公司治理结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
公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等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重庆正川医
药包装材料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公
司特设立董事会战略委员会,并制定本实施细则。
第二条 董事会战略委员会是董事会按照股东会决议设立的专门工作机构,
主要负责对公司长期发展战略和重大投资决策进行研究并提出建议,对董事会负
责。
第二章 人员组成
第三条 战略委员会成员由 3 名董事组成,其中应至少包括一名独立董事。
第四条 战略委员会委员由董事长、二分之一以上独立董事或者全体董事的
三分之一提名,并由董事会选举产生。
第五条 战略委员会设主任委员(召集人)一名,由公司董事长担任。
第六条 战略委员会任期与董事会任期一致,委员任期届满,连选可以连任。
期间如有委员不再担任公司董事职务,自动失去委员资格,并由董事会根据上述
第三条至第五条规定补足委员人数。
第七条 战略委员会可下设投资评审小组,由公司总经理任投资评审小组组
长。
第三章 职责权限
第八条 战略委员会的主要职责权限:
(一)对公司长期发展战略和重大投资决策进行研究并提出建议,确立公司
战略制定程序的基本框架;
(二)适时评估公司长期发展战略,组织拟订公司发展战略和中长期发展规
划;
(三)对公司经营计划(包括年度经营计划)进行研究并提出建议;
(四)对须经董事会批准的重大投资、融资和担保方案进行研究并提出建议;
(五)对须经董事会批准的重大资本运作、资产经营项目进行研究并提出建
议;
(六)研究制订公司重组及转让公司所持股权、改制、并购、组织机构调整
的方案;
(七)监督、指导公司的安全风险管理工作;
(八)对其他影响公司发展的重大事项进行研究并提出建议;
(九)对以上事项的实施进行检查;
(十)董事会授予的其他职权。
第九条 战略委员会对董事会负责,委员会的提案提交董事会审议决定。
第四章 决策程序
第十条 投资评审小组负责做好战略委员会决策的前期准备工作,提供公司
有关方面的资料:
(一)由公司有关部门或控股(参股)企业的负责人上报重大投资融资、资
本运作、资产经营项目的意向、初步可行性报告以及合作方的基本情况等资料;
(二)由投资评审小组进行评审,签发书面意见后,向战略委员会提交正式
提案。
第十一条 战略委员会根据投资评审小组的提案召开会议,进行讨论,将讨
论结果提交董事会,同时反馈给投资评审小组。
第五章 议事规则
第十二条 战略委员会每年根据工作需要召开会议,并于会议召开三日前以
书面、邮件、电话、短信等方式通知全体委员,并提供相关资料和信息,如遇到
紧急情况时,经全体委员同意可随时召开临时会议,可免除前述通知期限要求。
会议由主任委员(召集人)主持,主任委员(召集人)不能出席时可委托其他一
名委员主持。
第十三条 战略委员会会议应由三分之二以上委员出席方可举行;每一名委
员有一票表决权;会议做出的决议,必须经全体委员的过半数通过。
第十四条 战略委员会会议表决方式为举手表决或投票表决,会议以现场召
开为原则。在保证全体参会委员能够充分沟通并表达意见的前提下,必要时可以
采用视频、电话或者其他方式召开。
第十五条 投资评审小组组长可列席战略委员会会议,必要时亦可邀请公司
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会议。
第十六条 如有必要,战略委员会可以聘请中介机构为其决策提供专业意见,
费用由公司支付。
第十七条 战略委员会会议的召开程序、表决方式和会议通过的议案必须遵
循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公司章程》及本细则的规定。
第十八条 战略委员会会议应当有记录,出席会议的委员应当在会议记录上
签名;会议记录由公司董事会秘书保存,保存期限不少于 10 年。
第十九条 战略委员会会议通过的议案及表决结果,应以书面形式报公司董
事会。
第二十条 出席会议的委员均对会议所议事项有保密义务,不得擅自披露有
关信息。
第六章 附则
第二十一条 本实施细则所称“以上”含本数,“过”、“少于”不含本数。
第二十二条 本实施细则未尽事宜,按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
《公司章程》的规定执行;本细则如与国家日后颁布的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
或经合法程序修改后的《公司章程》相抵触时,按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
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执行。
第二十三条 本细则由公司董事会负责修改和解释。
第二十四条 本实施细则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并施行,自本实施细
则生效之日起,原《重庆正川医药包装材料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战略委员会实施
细则》自动失效,修改时亦同。
重庆正川医药包装材料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五年九月